经济民主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经济民主是
国家干预经济的首要目标,也是建立
市场经济的基础。没有经济民主,就没有竞争。
详解
经济民主是指这样一个
经济组织运行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作为行为
主体的决策,来自于每一个执行决策的人。经济民主与传统的等级制截然相反,在前者,对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来自于具有平等权利和同等重要性的全体劳动者,这种控制和管理以
一人一票制而将决策权力民主化:在后者,决策和功能被权力结构分割,管理的特权属于
管理者的独裁,工人只是决策的被动执行者,其地位只相当于一种投入的
生产要素。与资本主义性质的
企业制度相比,经济民主
企业制度的安排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企业全体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同等的重要性,他们在经济民主的基础上参与决策和进行管理:第二,企业全体劳动者根据民主制定的原则分享企业的
净收益。
含义层次
经济民主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个是宏观上的,另一个是微观上的。
在宏观上,“经济民主”论旨在将现代民主国家的理论原则——“人民主权”——贯彻到经济领域,使各项
经济制度安排依据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建立和调整。使公平正义在市场经济也有更好的体现。
在微观上,“经济民主”论旨在促进企业内部贯彻后福特主义的民主管理,依靠劳动者的
创造性来达到
经济效率的提高。
基础论证
那么经济民主的基础又是什么呢?认为经济民主的基础一个是
市场经济,一个是
公有制。市场和民主“就像两个被不和谐的婚姻所束缚的夫妻。尽管婚姻充满了矛盾,但它却牢不可破,因为没有任何一方希望离开对方。”其实
市场经济培育和孕含了经济民主的原则。
(1)自由原则。市场经济推动了人类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在契约社会中每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在遵守和履行契约过程中实现自由流动。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其实是人的解放,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限制,用后天努力取代先赋资格。市场经济促动了人们在契约的基础上来获得自身需要的
社会资源、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交往趋向于自由的原则。自由是民主的一个前提条件,民主必须是自内的民主。经济领域中的自由与民主的关系,也就是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关系、市场经济带来的自由是经济自由,它与经济民主的关系,一般说来,经济民主的缺乏,并非经济自由的过剩;反过来说,经济自由的缺乏,也不是经济民主的过剩,两者总是相生相长,互相制约。
(2)平等原则。平等就意味着“人人都有自由选择和决定自己行动的能力,他们作为人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这种互相尊重即体现着一种平等。”市场经济的
商品交换遵循
等价交换的原则,要求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这种
商品交换的过程,使各交换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排斥了任何特权的干预和暴力的强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曾经说过,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经济民主所要求的平等原则不仅仅只表现在权利的平等,还表现在经济机会(经济条件的平等以及财富分配上的平等)。
(3)自主原则。市场经济刺激着每个人的谋利冲动,个人对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具有清醒的认识,并在
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通过普通的物质交换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极大地促进了个人自主自立意识的萌发。市场经济像
大浪淘沙一样不断地冲刷着人们的心理,塑造着人们的内在品格和主体意识。它的激烈的竞争程度又不断地拔动着人们的精神琴弦,促使他们积极进取和勇于创新。总之在市场经济的整个运作过程中,人们的个性得以丰富,积极性和
创造性得到空前的调动和发挥,自主性将不断增强。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个性无法得到张扬,自主性被无情的抹杀,形成了人们在经济上的依赖性、文化上的保守性和政治上的盲从。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人们积极主动地表达愿望,参与经济活动和分配经济成果,这种自主性正是构成经济民主的必要原则之一。
(4)法治原则。市场经济是一种
法治经济,它不仅是法治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基础,而且扩大了法律的作用空间。同时,法治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自身发展的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利益分化,形成多元利益主体,而这种多元利益主体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法治能使多元利益主体的关系被法律化而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人们有法可依来规范其自身的经济行为,并进一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市场的发育。此外,市场的
宏观调控,只有依靠各种
法律手段才能摆脱偶然性和任意性,使市场的运行程序和纠偏程序合法化,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法治原则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经济民主的原则。
可见,
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了自由、平等、自主和
法治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既构成了经济民主形成的前提条件,搭建了经济民主成长和发育的基本框架,同时又构成了经济民主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民主内在要求的逻辑体现。因此,正是市场经济所蕴涵的这些原则才催生了经济民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市场经济是经济民主的基础。
既然市场经济发展中形成了经济民主的原则,市场经济是
经济民主的基础,那么这与
公有制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这里我们不妨用反证法来证明公有制是经济民主的基础,先讨论在私有制下,经济民主内在要求的这些自由、平等、自主和法治的原则无法真正地实现,然后便逻辑地得出我们要证明的结论。在前文中我们提到一些学者认为经济民主是解决
劳资矛盾的主要办法,然而经济民主真的是医治劳资矛盾这一社会固疾的良方吗;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中,由于
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它首先就把劳动者和
资本家摆在不平等的地位,劳动者仅仅是被当作是异已的
资本保值和增值的工具和手段,无法摆脱被资本奴役的命运。经济民主的要求的平等原则在这里丧失殆尽。其次,由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使劳动者和
资本家之间存在着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劳动者对
生产过程的自主安排和自由意志完全被剥夺。在这种缺少自主和自由的
生产过程中,经济民主只不过是一种愿想。资本家吸收劳动者参加管理是为了缓和劳资矛盾和适应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并非民主的真正体现。最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使劳动者根本不可能平等地分享劳动剩余或
资产收益。
马克思把这种状况称为
异化劳动,他曾经说:“首先必须指出,凡是在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异化的活动的,在非工人那里都表现为外化、异化的状态。
其次,工人在生产中现实的、实践的态度,以及他对产品的态度(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在同他相对立的非工人那里表现为理论的态度。第三,凡是工人做的对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对工人做了,但是,非工人做的对工人不利的事,他对自身却不做。”另外,资本主义的法律只是资产阶级为维护现有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社会制度的阶级意志。由此看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中经济民主内在要求的自由、平等、自主和法治状况无法实现。这是因为(资产阶级政治学中的‘劳动’),是一种被扭曲了的、非人的劳动,这种劳动的背后隐藏着的是私有制的事实。”因此我们逻辑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方面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不断地型塑着经济民主的自由、平等、自主、法治的基本原则,为经济民主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所造成的
异化劳动又无时无刻不在冲击、毁灭着自由、平等、自主和法治等经济民主的内在意蕴和精神内涵,使得根植于市场经济的经济民主这棵幼苗无法成长为参天大树。可见,市场经济、私有制和经济民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扭曲地叠加在一起,试图通过建立经济民主来缓和劳资矛盾,那只不过是一种
幻想。要实现经济民主,必须以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彻底地改变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把劳动者从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其真正成为经济活动和经济过程中的主人。
实现公有制,首先确保
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改变私有制条件下劳资之间的不平等状况,人们在
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成为经济活动和经济过程的主人。人们之间是一种独立、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任何社会个体及个体之间的联合体再也不是任何其他个体及其联合体生存与发展的目的或手段。个体之间或其联合体之间在公有制基础上形成独立、自由、平等的关系。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民主的可欲状态。可见,公有制的客观存在才是经济民主真正可靠的物质基础和强有力的保证。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蒋一苇认为公有制的本义是以经济民主代替经济专制,以公平分配取代剥削。他曾集中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经济民主的关系,他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主要目的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在
宏观经济上,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才有可能克服
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有性的矛盾,有计划地分配和利用资源,使社会经济得到协调发展;二是在微观上,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改变资本统治劳动,‘物’统治‘人’的反常现象,从而使
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积极性得到发挥。“以上这两个目的,从
经济组织的角度来看,它的实质就是实现经济民主,通过经济民主把经济行为的主体,由个体转化为群体。
宏观经济依靠人民民主决策,使其符合劳动者的整体利益;
微观经济更是依靠劳动者的自由联合、自主经营而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一切更有力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促进着经济民主的生长,而私有制却遏制着它的生长的矛盾状况。
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则清除了经济民主生长的障碍,并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因此,市场经济和公有制共同构成了经济民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