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英荷战争(
英语:First Anglo-Dutch War;
荷兰语:Eerste Engels-Nederlandse oorlog,1652年-1654年)是指三次
英荷战争中的第一次,战争的起因是贸易问题,英国颁布
《航海条例》,1652年5月,两国舰队在
多佛海峡发生冲突,与荷兰的海上贸易发生冲突。而导火线却是英国攻击荷兰商船,结果引发大规模的船舰行动,7月8日正式宣战。英国海军封锁了多佛海峡和北海,拦截荷兰商船,荷兰则组织舰队护航,双方海战逐渐由封锁反封锁的贸易战发展为主力舰队间争夺制
海权的决战,1653年8月,荷兰集中海军力量与英国决战被击败,英国控制了英吉利海峡制海权,使依赖贸易生存的荷兰经济瘫痪。
背景介绍
十六世纪英荷从一同打击
西班牙帝国的紧密的盟友变得渐行渐远,在
八十年战争中英国投入大量的金钱以及部队支援荷兰,在公元1604年英国以及西班牙达成和平协议,之后又历经
三十年战争的西班牙势力更加式微,不少殖民地例如
葡萄牙帝国等开始反抗,这种局是导致西班牙必须和先前发生冲突的国家停止冲突状态,当时的荷兰也不例外,直到公元1590年荷兰贸易量不断的增长超过英国,渐渐的引发英国的不满。
十七世纪中叶荷兰开始在欧洲建造最大的贸易商船,荷兰的船只慢慢的超越其他国家的总和,他们的经济植基于经贸上,让荷兰成为欧洲的霸权国,特别是荷兰掌握了
北海海域的贸易,之后荷兰夺取不少葡萄牙在
东印度的殖民地以及巴西,甚至逐渐影响英国在北美殖民地,在
英国内战时荷兰更是大举从中获利,随着公元1639年荷兰获得
唐斯之战的胜利击败西班牙的舰队,荷兰海军的地位更大大的前进一步,并在公元1648年荷西两国正式达成和平条约,然而荷兰海军的战力反而松弛了,这年之后荷兰开始贩售大型船舰以维持经济,公元1652年荷兰只剩五十五艘武装商船甚至适航力不佳,火力已经无法和英国前两名的船舰相比。
扩军备战
1649—1659年,
克伦威尔远征
爱尔兰和
苏格兰取得重大胜利,爱尔兰和苏格兰实际上已并入英国,英国的经济和政治实力大大加强。同时,国内的相对稳定也使英国获得了调整外交政策的最佳时机。尤为重要的是,此时克伦威尔拥有了与荷兰相对抗的有效工具:一支强大的海军。
英国海军战舰从1649年的39艘猛增至1651年的80艘,其中大部分是二层甲板、并拥有60至80门炮的巨型
战舰。
克伦威尔还加强海军训练和管理:改善水兵的薪饷膳食;制定所谓的“奖金”制度,犒劳俘虏或击沉敌舰有功的士兵;还专门从陆军中选出兵士担任职业海军军人,并任命经验丰富的职业军官指挥海军。
英国在完成战备后对于荷兰公然挑衅,英国议会颁布了著名的《
航海条例》。此
条例中的各款明显是针对大量从事“中介贸易”和海运的荷兰,是对荷兰的严重挑战。
荷兰提出抗议要求英国废除,遭英国断然拒绝。于是双方都意识到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剑拔弩张的形势下秣马厉兵式扩军备战展开了。英国在原有的基础上紧急动员了125艘武装商船;荷兰也在1652年大量征用商船,使海军舰艇扩充至226艘。
导火索
1652年5月,
英国海军将领
罗伯特·布莱克率领20多艘舰船在
多佛尔海峡巡逻,与荷兰海军上将
马顿·特罗普率领的42艘为商船护航的军舰不期而遇。
布莱克要求荷兰海军下降军旗向英国国旗致敬,遭到拒绝。(自从13世纪以来,英国总是要求其他国家的船只在经过
多佛尔海峡时必须向遇见的英国军舰行“升旗”礼。以示敬意,承认英国的所有权。原本这一要求无碍大局,但在两国矛盾日趋尖锐、敌对气氛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摩擦自然不可避免地不断发生。)英国开炮轰击,于是双方互酬炮弹4个多小时,荷兰损失了2艘战舰,布莱克的旗舰“詹姆斯”号被射穿了70多个弹孔。第一次
英荷战争的序幕被拉开了。7月28日,双方正式宣战。
战略规划
英国方面
英国方面制定的战略主要是控制
多佛尔海峡和
北海,切断荷兰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迫使荷兰人投降。为此,海军舰队司令布莱克采取了集中强大舰队、拦截通过海峡的一切荷兰船只的战术,以确保其的绝对制海权。
他大胆地在海军作战中引进了陆军作战注意队形和整体效果的战法,发展了海军战术。战争的伊始,英国便将自己的舰队分成红、白、蓝三个支队以便于指挥。并颁布了“第一个海军纪律条令”,整顿军纪。
另外,他还派出舰队到苏格兰北部袭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运银船,到北海击沉或捕获荷兰的捕鱼船,甚至进入
波罗的海,破坏荷兰和北欧、东欧方面的海上贸易。毫无疑问,这种战略战术的运用对于荷兰经济方面的打击是致命的。
荷兰方面
制定的战略是以强大的舰队为商船护航,强行通过多佛尔海峡,确保与外界的联系。决定于海军实力的对比,这本就是多少有些消极的战略,然而战略部署的不当却更使之陷入劣势的境地:荷兰在次要战场,即地中海战区投入了过多的兵力,从而使其在
海峡争夺方面的力量显得十分薄弱。
荷兰海军将领
马顿·特罗普(1579-1653)尽管在与法国海盗和
西班牙海军的长期作战中积累了丰富的海战经验,具有很高的统率艺术,荷兰水兵的战斗素质也比较高,但各舰常常缺乏协调能力,加之装备、数量方面的欠缺,以致在军事方面仍处于劣势,使得英国的海上封锁奏了效。
过程
第一次英荷战争由一系列规模空前的海战组成,主要集中在
多佛尔海峡战区(包括
北海在内)和
地中海两大战区,其中又以多佛尔海峡战区为主——这是由两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的。几乎每次海战双方都要投入2-3万名水兵6000-8000门大炮,而其作战次数之多恐怕亦是历史上所罕见的。
据说有人作了次统计,仅在1652年5月至1653年8月的15个月之内,双方舰队作战次数已经不亚于当时世界各海洋历次战役的总和。双方海战次数不计,但一般意义上规模较大的公认的有9次,多以发生地点命名。
多佛尔海峡和北海战区:
这一战区的战斗通常被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652年5月~1653年2月)(说法不一,另一说为1652年5月~1653年5月)
阶段特点:战略相持,英荷双方在这一阶段互有胜负。
第二阶段(1653年2月~1654年4月)
阶段特点:英国取得战略优势。
地中海地区:
为了保护本国的海上贸易,英国和荷兰都在地中海部署一支规模不大的舰队。荷兰通过
厄尔巴岛海战、
里窝那之战的胜利使英国在地中海的贸易完全陷入瘫痪状态。经过在地中海特别是大西洋的诸次战斗,英国也同荷兰一样被战争拖得
疲惫不堪,于是同意进行和平谈判。
结果及影响
在英国海军绞杀式的封锁之下,荷兰经济最薄弱的一面——过度依赖对外贸易,很快就暴露出来了。据说当年
阿姆斯特丹街道上杂草丛生,乞丐遍地,将近1500所房屋无人居住。封锁几乎使得荷兰处于一种民穷财尽的窘境,于是荷兰被迫与英国进行和谈。
从1653年6月起,英荷之间的谈判已在伦敦秘密进行。整个谈判历时一年,新的
英国议会的商业集团的势力非常强大,所以英国在谈判中坚持英方以前所提出的和平前提,要求荷兰人承认战争罪责,将其舰队统帅撤职查办,在任何情况下荷兰船只必须首先向英国军舰行致敬礼,赔偿自世纪初以来英荷在印度贸易及殖民斗争中包括
英荷战争期间英国的全部损失共计近200万英镑,同意与英国合并等。以此为基础,
克伦威尔向荷兰提出了两国建立紧密联系、 共同分割世界殖民地的草案。
克伦威尔的建议是基于英荷两国在商业和海军方面所具有的优势而提出的, 它几乎是昔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凭借
教皇权威,而瓜分世界殖民地协议的翻版,它集中反映了英国在新形势下殖民扩张政策的重大转折。但是,同荷兰共同瓜分世界并非是英国的真正目的, 实际上,英国的建议对荷兰只是一种诱惑。英国的最终目的是取代荷兰甚至是合并荷兰而成为
世界贸易和殖民扩张的霸主。
荷兰显然已看清了英国的真实意图,因此并未被英国瓜分殖民地的计划所迷惑, 拒绝了克伦威尔的方案,重提在英荷战争爆发前向英国提出的方案。荷兰的关注点在“贸易和航海的利益”上,双方谈判陷入僵局。为使谈判取得进展,1653年11月,克伦威尔两次亲自主持谈判。克伦威尔终于放弃了使两国合并的顽固企图,提出一个英荷之间建立“和平、同盟和联盟”的新的方案作为英荷谈判的基础,从而使谈判有了重大转机。克伦威尔希望能够与荷兰促成攻守同盟,将荷兰完全纳入英国的对外政策的轨道,因而新方案闭口不谈贸易及谈判国双方在海外各国的相互关系,而着重强调保持
航海条例的效力。但是这一点也遭到荷兰的婉言拒绝。在荷兰看来,对外贸易是其支柱,它更为迫切的需要是和平与中立而不愿盲目地被捆在英国的战车上。对此克伦威尔很感失望,但也并未采取进一步的激进措施。这反映出当时的荷兰虽然遭到沉重打击,但并未大伤元气。克伦威尔的英国在经过长期的内战外战之后, 不仅尚无完全的实力彻底击垮荷兰,而且也需要利用和平发展经济和进行殖民扩张,克伦威尔的调整仅仅是个开始,英国谋求商业帝国尚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如特里维廉所言 :“英荷的竞争不是一下子的动作,而是长期的演化,而演化的发端则在共和国时期。 ”
1654年4月15日两国签订了《
威斯敏斯特和约》,根据和约,荷兰承认英国在
东印度群岛拥有与自己同等的贸易权,同意支付27万英镑的赔款,同意在英国水域向英国船只敬礼,并割让了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
不过,第一次英荷战争只是英荷两国争夺海洋和商业霸权的开端,并没有根本解决两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矛盾。战后荷兰虽然默认了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但是,《航海条例》对荷兰贸易和航运业造成的损失是逐步体现的。荷兰在全
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的下降这是一个相对而非绝对的衰落过程。 由于英国长期处于战争状态以及缺乏足 够的船只来取代荷兰的商船, 加上荷兰想方设法冲破或逃避英国《航海条例》的限制,因此1651年的《航海条例》的执行并未产生预期效果,甚至根本就未得到认真的执行。
其一,从荷兰方面来看,第一次英荷战争之后, 荷兰的贸易并未立即产生萎缩,而是仍在发展,以至有人认为荷兰的贸易量在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初才达到顶峰。
布罗代尔更是认为,荷兰的商业活动从1730年才开始在欧洲衰落。此时荷兰的商船仍然多于英国。商业是荷兰的立国之本,而荷兰商业的发展得益于其海军力量的发展。第一次英荷战争的失败使荷兰人从中吸取了教训。此后的20年时间里,荷兰的海军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战斗力大大提升。1655—1675年,荷兰的战舰总数一直保持在世界先进水平。1650年为62艘,1655年为101艘, 1660年为97艘,1665年为115艘,1670年为129艘, 1675年是110艘。荷兰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足以与英国进行竞争,仍然是英国商业和殖民扩张道路上的主要障碍和威胁 。“东印度群岛的货物源源不断地运到
阿姆斯特丹,
西印度群岛的货物不断流到弗利辛根(Vissingen),
英格兰和
苏格兰的商品则通过荷兰的
多德雷赫特和
鹿特丹不断转到
欧洲大陆”。此外,荷兰在印度、西非等地的殖民地和贸易点不断扩大。“他们还挤入新英格兰,在
哈德逊河开辟一块殖民地” 。荷兰人的咄咄逼人之势使英国面临严峻的挑战, 反荷兰情绪弥漫着整个英国社会。
其二,对于殖民地来说,《航海条例》颁布之初,对
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北部和南部所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但总体上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效果不大。英国管理制度的松散及距离的遥远等因素使得各殖民地继续沿着自己的道路向前发展,殖民地对宗主国的贸易控制并不理会或想方设法加以逃避。比如
弗吉尼亚和
马里兰等地的种植园主们可以把
烟草、
砂糖、
棉花、
靛青等主要农产品出售给欧洲任何愿意出高价收买的商人以获取高额利润,同时载运回他们所需要的商品。当时弗吉尼亚和马里兰每年大约输出七百多万磅的烟草,其中大部分没有运到英国。 新英格兰地区各殖民地则利用丰 富的森林资源,发展起了自己的造船业,这既便利了殖民地商人与英国、欧洲的贸易,也沟通了南北殖民地以及北美与
加勒比地区之间的交通往来、商品交换与贸易。发达的造船业加强了殖民地的海运事业和远途商业贸易活动,新英格兰港口则成了大批各地商船的停泊点,其中不乏外国商船或外国商品。新英格兰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遥远的距离使英国根本无法对此进行有效的贸易管理和限制。对此,英国商人早就对殖民地的贸易活动感到不满。为防止贸易利润落入外国竞争者之手,他们一再要求英国政府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不仅排斥外国船只进入英属殖民地,而且要把殖民地贸易完全纳入对宗主国有利的轨道上来。1664年,伦敦商人就向国王请愿,要求打破荷兰在印度及非洲对英国贸易的阻碍。
显然,认真贯彻《航海条例》,即打击荷兰人的贸易特权,用国家的力量扶持本国的航运事业及与殖民地的贸易,仍然是英国所面临的基本和紧迫任务。因此,第一次英荷战争之后,“英国的‘好战分子’正在等待‘对荷兰的另一次打击’”,新的
英荷战争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