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学》提纲由张永和教授提出,由编写组讨论、修订。编写过程中,张永和教授进行统筹和协调。初稿形成后,张永和教授进一步修改并最终定稿。在整个
统稿和定稿过程中,胡兴建博士协助张永和教授做了大量的协调以及文字处理工作,使得《立法学》能顺利完稿。
通过这门课程的讲授让学生掌握教育部要求的知识点;建立有关法律产生过程的全面而具体的现实图景;掌握立法学暨立法
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了解立法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了解立法学的基本问题,拓展法理学的理论视野,建立有关立法的知识、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
作为一门专业选修课程,立法学课程教学的基础是拓展学生法理学学习和研究的理论视野,因而在讲授的过程当中注重同学生已经形成的法理学体系的衔接问题,侧重对法理学理论的批判与深化;教学的重点是启发,通过学生自己的思考形成对知识和理论的掌握是教学的目的所在,只有充分启发学生、让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积极思考立法学的基本问题,教学的目的才能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