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平均价是
SAP系统根据
移动平均法计算出的物料价格。包括在收货及收发票中的计价过程和在生产过程中的计价过程。
定义
移动平均价是SAP系统根据
移动平均法计算出的物料价格。在建立每一种物料时,会计部分可设定选用移动平均价格(Moving Average Price)还是用计划/标准价格(Standard Price)计价。选择相应的方法后,如果该物料已经有历史记录,在会计部分还可以显示该物料的单价和
库存。
收货及收发票
1、当采购主管在SAP中建立
采购订单时,首先要估计(Accrual)每一种物料的价格、运费及杂费。系统根据
采购数量计算出总价值。
2、收货时,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录入系统,系统依据采购订单价格计算出采购物料的总价值。下面举例说明这一过程。
收货过程
· 在物料凭证中反映为原料库物料增加。
· 在
会计凭证中一方面反映
存货中该种物料的数量及金额增加,另一方面反映
暂估应付账款的增加。暂估
应付款(GR/IR)是
资产负债表中的可抵消科目。
· 移动平均价格被重新计算。
计算过程为
New M.A.P=(100x2.00+100x2.40)/(100+100)=2.20
3.当收到
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首先检查发票中的物料数量与系统中收货的数量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录入系统。
收发票过程
· 系统会重新计算存货总价值。如果估计的价格大于发票价格,其差额系统会依据订单
冲减库存中物料的价值;反之,该差异会被分配到库存中的物料价值中。
· 依据发票金额,系统将该笔货款传送到应付账款模块。
· 依据发票价格,移动平均价格重新被计算。
计算过程
New M.A.P=(100x2.00+100x2.20)/(100+100)=2.10
生产过程
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开始加工到
产成品完成,按照工艺流程和生产步骤,会存在多种
在产品形态,不同的形态的在产品消耗的
活劳动和物耗劳动的价值构成了其生产成本。SAP系统中,生产不同的在产品主要依据生产订单,生产订单通过MRP运行产生,系统根据标准
物料清单,计算出生产该订单的产品所耗的标准材料数量,和标准的工时。当该订单完成时通过一个“确认功能 ”(Confirmation),执行该功能后,系统增加
库存中的新产品,减少所耗材料的库存。同时生成物料凭证和
会计凭证。从会计凭证看,这也是一个生产成本计算分配的过程。但此时的新产品的库存价格并不是真正的移动平均价格,需要通过“调整功能”(Settlement),将新产品的价格调整为移动平均价格。该功能不产生物料凭证,仅产生会计凭证,也就是说仅对库存价格和生产成本计算有影响。一般来说,一个生产订单依靠一道工序,当每一个订单被完成后,在系统中必须执行这两个功能,而且次序不能弄错。另外,一定要按生产订单的流程顺序来执行,否则计算的
半成品和相应
产成品的价格是错误的,从管理角度讲,影响客户获利能力的正确分析;从财务角度讲,导致
产品销售成本错误,产品
边际贡献错误,
利润总额,
所得税,
净利润等一系列的数据错误。
1.生产订单10000号要求生产产品Dummy 100个。根据
物料清单100个Dummy消耗100个A,50个B。
直接人工和
制造费用暂不考虑。
订单完成确认过程
订单完成确认过程(Confirmation)
库存余额: · Dummy 材料的移动平均价没有变化,库存数量增加100个,金额增加了为 100*2.20=220.00。
· 原材料A和B的库存数量减少。
价格差异调整过程
价格差异调整过程(Settlement):
库存余额: · Dummy的移动平均价发生变化。该物料的库存价值被
冲减80元
其移动平均价计算过程为:
New M.A.P=(库存原值+新增价值-与所耗材料价值差异)/(
期初库存量+新增库存量) =(220+220-80)/(100+100)=1.80
也就是说:
New M.A.P(库存原值+所耗材料价值)/(期初库存量+新增库存量) =(220+100*1.00+50*0.80)/(100+100)=1.80
标准成本法在
生产过程中的计价比较容易理解。原材料按照标准价格发货到生产订单,这时原材料减少,变动成本增加;在生产订单结束确认后,产生的
产成品按标准价格计价,同时变动成本减少;原材料标准价格与产成品之间的标准价格差异均被转到当期的损益中。
移动平均价格和标准价格计价的主要区别是,移动平均价主要通过当前收货价格计算得出,基本接近于的市场价格;但建立
采购订单时如果估计价格与实际价格相比过高或过低,在收到发票前会造成系统存货价格不准。而标准价格是一种
计划价格,标准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不再分配到存货中,直接转到
当期损益。如果标准价格制定合理,通过分析该差异,可以对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进行考核,促使其降低
采购成本,节约支出。但标准价值计算的存货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