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在
君主制时代由
皇后、
皇太后或
太皇太后等女性统治者代理皇帝(即掌握国家最高权力、行使皇帝权力)称为“临朝称制”。
按传统儒学和
大男子主义观点,身为女性的后妃只能待在内宫中,而不能上
外朝,即所谓“男主外、
女主内”,所以后妃要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当然就要“临朝”,即“当朝处理国政”之意。
从
秦始皇开始皇帝的命令专称“制”、“诏”,布告公文称“诰”,后妃掌权后代理皇帝职责,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级别,所以叫“称制”,即“行使皇帝权力”之意;两者合称,即临朝称制,该词在正史中最早出现于班固的《
汉书·
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制书的形式颁行天下。 这么做的用意有两点,第一:即使皇帝年幼,仍然不能剥夺其在位的事实。所以太后只能代表幼主的意志,代行职权,而不能取代他而迳自下达命令。第二:为避免将来皇帝成年亲政后,太后会以懿旨干预政务。所以太后只能以皇帝的名义发布诏书,以杜绝将来产生皇权二元化的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