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其他证券等投资标的的私募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28条的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其他证券期货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标的的私募基金。”
特征
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相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1.募集对象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限定投资者的范围,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范围限定为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富有的个人。
2.募集方式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它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对非公开的方式的界定是通过对投资者的人数和发行方式两个方面进行的。
3.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较低,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要对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进行披露,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
4.法律监管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现在对私募证券投资金进行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指出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望出台,不过相关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则已经制定完毕。
优势
首先第一是灵活,公募基金对同种股票有着10%的投资比例限制,然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受限制,一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现了一个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他们可以尽可能多的去买这只股票,这就促使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花更多的精力去做企业调研,有时甚至去上市公司以高价买业绩和送配等消息;私募基金还可以做公募基金禁止操作的做衍生品和一些跨市场的套利
其次是良好的激励机制,因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业绩收益的分配,而不是管理费,给客户创造盈利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这也促使了基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地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其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决策上也更占优势。比如,公募基金的研究部门发现一只有投资价值股票后,往往需要提交报告,开会讨论,风险控制部门审核再到投资总监做出决定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时间耗费很长,等做出了决定,投资时机也往往错过了。而私募基金则不用顾虑这些,发现了好的品种,他们能够更快地做出反应。
其四,私募做的是绝对收益,而公募基金还要考虑每季度、半年以及年终的排名,对基金经理也会产生很大的压力,这些都会影响长期的稳健投资。
其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起公募百亿的巨无霸来说资金规模较小,这样更有利于资金的进出,建仓成本要低很多。
存在形式
第一种是目前倍受关注的阳光私募。该类基金让客户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跟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管理协议,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管理,而资金托管在银行。管理人购买一定的比例如20%,如此利益互通,避免由于利益不一致引起的利益输送。这种私募借助了信托法的法律基础,法律界定清晰,是规范的信托计划。与公募基金相比,此类信托在投资额度上要大很多,通常为100万起,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上要宽松很多,灵活性大为提高,但除了收取较高管理费用认购费外,通常基金管理人还分取收益部分的20%提成。而且该基金通常只在每月某天打开申购赎回,对资金的时间要求较高。而且比公募基金相比客户如要获取同等收益,则阳光私募需高出公募基金收益30%多,这也是阳光私募面临的最大考验。
第二种是公司型基金,一般几个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注入一笔资金,然后交给一个专业的管理公司去管理。这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特点是参与者必须成为股东,缺点是难以发展壮大,通常只是熟人之间发行操作。
第三种是有限合伙制,一方出钱,另一方出专业能力,共同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分配比例,不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最后一种也就是最传统的方式,就是松散型私募基金,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为有资金的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或者代理操作,这种类型现在占私募总量的绝大部分。其合作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以公司形式接受资金投资委托代理,有的仅以口头协议直接为客户进行帐户操作等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与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信托投资工具,各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称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称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一般认为,基金起源于英国,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出现的。当时,产业革命的成功使英国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工商业都取得较大的发展,其殖民地和海外贸易遍及全球,大量的资金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涌向其他国家。可是大多数投资者缺乏国际投资知识,又不了解外国的情况,难以直接参加海外投资。于是,人们便萌发了众人集资,委托专人经营和管理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1868年由政府出面组建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公开向社会发售受益凭证。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是公认的最早的基金机构,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为主,其投资地区遍及南北美洲、中东、东南亚地区和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当时的投资总额共达48万英镑。该基金类似股票,不能退股,也不能兑现,认购者的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
100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证券投资基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投资规模的剧增、现代金融业的创新,品种繁多、名目各异的基金风起云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以美国为例,2010年年底,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总额已达11.8万亿美元。基金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概况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但在证券监管机构的大力扶植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3月,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分别由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004年6月1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投资基金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证券投资基金从此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基金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市场地位日趋重要,呈现出下列特点:
1. 其余规模快速增长,开放式基金后来居上,逐渐成为基金设立的主流形式。1998年~2001年9月是我国封闭式基金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封闭式基金。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诞生。此后,我国基金市场进入开放式基金发展阶段,开放式基金成为基金设立的主要形式。而封闭式基金由于一直处于高折价交易状态,2002年8月后的5年内没有发行新的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的发展陷入停滞状态。自2006年开始,随着我国早期发售的封闭式基金到期日的逐步临近,陆续有到期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共有证券投资基金914只,净值总额合计约为2.19万亿元。在914只基金中,有57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净值总额约0.09万亿元;有857只开放式基金,基金净值总额合计约2.10万亿元。
2. 基金产品差异化日益明显,基金的投资风格也趋于多样化。我国的基金产品除股票型基金外,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指数基金等纷纷问世。近年来,基金品种不断丰富,如出现了结构化基金、ETF联接基金等。
在投资风格方面,除传统的成长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外,还有收益型基金价值型基金等。
3. 中国基金业发展迅速,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近年来,我国基金业发展迅速,基金管理公司家数不断增加,管理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1年年末,我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69家,其中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39家。2007年我国出现了第1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千亿元的基金公司。在基金管理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其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2007年11月,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为特定客户管理资产的业务。此外,2006年中国基金业开始了国际化航程,获得QDII资格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募集基金投资国际市场,即设立QDII基金。2008年起,部分基金管理公司获准到香港设立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参考资料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考试网.2013.03.10
阅读全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2023-12-08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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