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南水北调水及其他外调水)。负责拟订全市和跨乡镇(办)中长期水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全市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
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务规费征收使用制度。
(三)负责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负责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生态水系及其他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全市河道的综合整治及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全市
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
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测河道、水库及其他水体排污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
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及考核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禹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指标的核定和下达;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编制、审核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八)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灌区、蓄洪区、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河、湖、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旅游事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调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灌溉、机排灌站、
旱涝保收田、农田灌溉实验和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市
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跨乡镇(办)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水务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水务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对水务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监督;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经济技术培训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移民工作。贯彻实施全省移民政策和法规、规章;编制落实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
(十三)负责全市供排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供水、排水水价规划和水价调整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设施的运行监管;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保卫、计划生育、信访、稳定、政务公开、综合统计和分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岗位培训、科技教育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及遗属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三)规划计划与建设股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专项水利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计划;编制全市雨、污水排放与治理规划;负责组织市管水利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申报工作;承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四)资金管理股
拟订全市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编制移民资金预决算,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移民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负责筹措全市各类水利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市水利资金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税收、信贷、财务、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措施建议;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五)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事项服务股)
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
水功能区划、水资源调度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
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雨、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评审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地下水观测和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发禹州市水资源公报。
(六)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股)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组织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对河流及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监管,组织实施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负责河道、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和开发及水库灌区工程水费的征管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以及水利旅游、水库养殖和水利行业的供水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管。
(七)农村水利股
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田节水灌溉、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打井配套、机电灌站、抗旱除涝等工作;指导全市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八)水土保持股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
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防治区的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九)移民工作办公室
组织编制、实施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规划、计划和工程项目的验收;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承担移民工作信访、文秘、统计、档案、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组织移民按计划搬迁;组织实施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计划;组织移民安置及移民工程项目的验收;负责协调移民安置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关系。
(十)纪检监察室职责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条款,负责市水利局所属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级机构
(一)纸坊水库管理所职责
1、负责纸坊水库防洪工作和纸坊水库防汛指挥机构日常事务;
2、负责纸坊水库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协调部门间、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归口管理灌溉区内农业灌溉节约用水工作;
3、组织编制纸坊水库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水分配方案,组织灌区内水利工程建设;
4、负责水库工程及灌区工程的日常管理和水库水质安全监管。
(二)禹州市颍河橡胶坝工程管理处职责
1、负责颍河北关橡胶坝库区至褚河橡胶坝之间河道防洪工作和颍河橡胶坝防汛指挥机构日常事务;
2、负责颍河三座橡胶坝库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协调部门间、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3、组织编制橡胶坝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水分配方案;
4、负责城区供水,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和橡胶坝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
(三)白沙新北干灌溉管理所职责
1、负责白沙新北干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
2、负责制定灌区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水分配方案;
3、负责为白沙水库代收代缴灌区内农业灌溉水费,归口管理灌区农业灌溉节约用水工作。
(四)禹州市河道管理处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市河道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河道水事矛盾;
3、组织编制河道治理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水分配方案和跨河水利工程项目论证,组织大型河道水利工程建设;
4、归口管理河道防洪工作,负责河道防汛日常事务;
5、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和开发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
(五)禹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量分配方案,推广使用节约用水新技术及先进经验交流,负责征收管理城镇水资源费工作。事业单位,股级规格,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六)禹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法的宣传及实施;负责全市抗旱资金的分配和物资的调拨,并承担
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禹州市水利市政管理所职责
负责编制水利市政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防洪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城市排水排污设施、城市防洪设施的监察。
(八)禹州市农田技术服务站职责
编制、审查全市小型水利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保持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城区水利站职责
协助水利主管部门搞好城区水利和水土保持的规划、小型水利的计划安排、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做好城区小型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勘测、设计、技术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水土保持和
农田基本建设,及时管理破坏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事件。
(十)水政监察大队职责
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规;依法保护全市的水资源、水土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以及渔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行使水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水事大案;对违犯水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以保障我市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
(十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职责
宣传《水土保持法》;依法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设施;依法对有关部门、厂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水土保持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律、行政处罚或采取其它行政措施;负责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缴和管理;行使法律、法规及各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它有关职权,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土保持治安、刑事案件。
(十二)禹州市抗旱服务队职责
抗旱浇地,维修设施,物资供应,旱情监测、解决临时人畜饮水困难和抗旱节水等。
现任领导
郭长勋:局长
彭新亚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朱红伟同志主持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老干部、信访、综合治理、创建、宣传、计划生育、共青团、妇联、目标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劳动股。
朱国林同志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防汛抗旱办公室、纸坊水库管理所、防汛抗旱抢险服务队,兼任河道治理建设管理局局长。
杨新轩同志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水政监察大队、节约用水办公室、河道管理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
李丰山同志负责颍河城区段建设管理及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分管橡胶坝工程管理处。
张建峰同志负责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城市供水工作,分管水土保持股、供水有限公司。
刘海峰同志负责城市排水工作。分管规划计划与建设股、水利市政管理所。
刘大括同志负责移民及两沟一河治理工作。分管移民工作办公室。
夏书凤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办公楼基建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楼筹建组。
郭存梁同志负责农田水利、水利普查工作,分管农村水利股、新北干灌溉管理所、农田水利技术服务站、城区水利站。
张军恩同志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安全生产及南水北调二水厂建设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办公室.
刘要敏同志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分管工程管理股,兼任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协助朱国林同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