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是
石家庄市从事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理论研究、业余爱好者以及从事有关美术品制作生产、经营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协会。
协会简介
协会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石家庄市文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接受
石家庄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
协会的业务主要是:(一)团结全市的专业美术工作者和业余美术爱好者,开展好各项美术工作将党对文艺工作“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贯彻落实到美术工作中。(二)配合形势组织好各种主题性展览。结合实际搞好各类学术性展览。(三)积极开展与各省市及国内外的艺术交流,搞好美术创作和美术理论研究,组织学术讨论。及时编辑有关美术作品集。(四)积极倡导组织美术工作者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艺术的多样性,发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五)开展好群众性美术工作,正确引导组织好他们积极参加美术活动,搞好业余美术培训和美术创作。(六)加强全市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中青年美术人才对成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者要给予宣传、表彰、奖励。
机构设置
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名单
主 席:冯建法
副主席:王稳苓、马世新、卢龙、刘丽、孙晓青、安亚博、何国进、赵春生、裴利强
秘书长:孙晓青(兼)
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 席: 段朝林
副主席:(以姓氏笔划为序)马世新 王稳苓 冯建法 刘 丽 何国进 赵春生 胡爱民 曹凤祥 魏兵然
秘 书 长: 魏兵然(兼)副秘书长:孙晓青(女)、 史安东、冯立飞、吴海军(女)、 尹峰(女)、 冯建辉、李庆林、谷成席、李孟刚、孔鹏举、张坚、常志强、姬勇、郑景心。
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单
副主席:
段朝林陈卫建黄志林王稳苓曹风祥甄忠义胡爱民
陈承齐、段朝林、陈卫建、黄志林、王稳苓、曹风祥、甄忠义、胡爱民、宿庆禄、冯建法、庞丽娜、冯建辉、温海峰、张庆霞(女)、吴国钧、陈永平(女)、李寇德、王舜来、刘西京、赵春生
协会章程
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石家庄市从事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理论研究、业余爱好者以及从事有关美术品制作生产、经营者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第四条 本会是
石家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并接受其领导;接受主管单位石家庄市文联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石家庄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石家庄市文联(石家庄市槐北路156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省市各项地方法规,按自身特点开展各项会务活动。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主要:(一)对会员和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及业务指导的责任。(二)配合形势组织好各种主题性展览,结合实际搞好各类学术性展览。(三)积极开展与各省市及国内外的艺术交流,搞好美术创作和美术理论研究,组织学术讨论。及时编辑有关美术作品集。(四)积极倡导组织美术工作者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艺术的多样性,发扬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五)开展好群众性美术工作,正确引导组织好他们积极参加美术活动,搞好业余美术培训和美术创作。(六)加强全市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中青年美术人才对成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者要给予宣传、表彰、奖励。(七)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各区、县(市)的美术家家协会和非政府的文化单位,各种企业单位会员为团体会员。一种是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包括:(一)从事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和从事美术教育者。(二)在企事业单位和各级美术家协会从事美术工作的组织者。(三)在新闻单位、报刊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演出团体从事舞台美术和电脑艺术设计者。(四)业余美术爱好者和以美术为职业的体制外美术工作者,并取得一定成绩,在本市工作、居住的中国美协会员和省美协会员是本会的当然会员。(五)由外地调入本市的会员,按其原在地协会与本会同级或以上的,以会员证为据,可转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或同级协会举办的美术展览中入选过三次或一次一等奖;(四)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工作者有一定成绩,并在省、市级报刊发表过文章;(五)从事美术品设计、生产,有一定业绩者。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表);(二)由本会两名以上会员介绍推荐和所在区、县(市)美协推荐,经本会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维护本会的社会形象;(三)支持本会工作,关心本会建设,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四)执行终身会费制,会员入会时一次性交清会费;(五)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两年不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经主席团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工作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一)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三)理事会根据情况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一)主席团对理事会负责,领导本会开展各项工作。(二)主席团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主席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三)主席团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二)主席人选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副主席、秘书长人选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一)提名秘书长人选;(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主席团会议),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主席团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提名副秘书长人选;(二)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指导各区、县(市)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章经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由会费、上级拨付的活动资金等构成,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其修改权和解释权属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