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权
宰相的权利
“相”的本质是辅助,战国后期,“相”逐渐成为百官之长,尊称为“相国”,出上器畅中多见“相邦”,后因避讳汉高祖刘邦名而改称丞相宰相。“宰相”在古代大多数时期不是正式官名而是一位或数位最高行政长官的总称。
宰相起源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杰出的宰相,到了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有时分为左右,以右为上,称为“右丞相”,“左丞相”,宦官担任宰相职务的称为“中丞相”。汉朝与秦朝相仿,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的作用,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其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分割,元至清末为衰落期,由于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进入了衰之期,随着清王朝的灭之,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历史尽头。
相权与君权
尽然君权与相权经历了一段“宰相制度时而强化,时而衰弱的过程”和“相互依存的过程”,那么在政权上肯定也有冲突和对立以及摩擦。黄宗羲也有非常精避的论述:“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盅其下,福必欲其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兴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在这种猜疑防范心理下,但君臣之间不可能建立真正的信任关系,这决定了君臣关系,尤其是君相关系的脆弱性和暂时性,曾经多次对臣下大屠杀的朱元璋也有过“明良相逢,古今为难”的议论,也说明,君臣之间这种潜在紧张,对立关系乃是专制制度的本质使然,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在这一种君臣关系大背景下,君主权相的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
比如,中国历代有作为的君主,无不把稳定小农队伍,打击豪强兼并势才,推行“重本抑末”政策作为施政重点,而历次改革变法运动也是围绕这些方面展开,这当然不是对人民的“仁政”,而是由于,小农在正常情况下是彼此孤立隔绝的,不仅无法形成全国性的联系而且也可以构成专制国家稳定的兵员和赋税来源,总之,从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属性出发,必然使君权和一切人,一切社会集团都潜伏紧张关系,为了获得统治的效益,它一方面离不开一种强大的,有组织的力量,但又拒斥和恐惧这种力量所必然伴生的组织性,自主性或相对独立的价值取向,这就埋下了君权与相权冲突摩擦的根苗。
君权与相权冲突最主要的使制性根源有:一、在君臣矛盾关系中,宰相处于首当其冲的特殊地位;二、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又是封建社会中最有组织性的社会力量之一;三、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组织必然会在通行中发育出某种不受君主意志所左右,自行其是“自主性”倾向,使官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异他于君主意志,相对独立的力量。
为什么根本是附于,从属于君权的官僚组织会产生自主性呢?
为了弥补君主在才能上的先天不足,君主专制制度势必会借助官僚组织的理性和智能因素,从而也就客观上提供了空间,使官僚组织的自主性得以发育形成,可见,在中国,官僚组织的自主性不仅消极地表现为一种君主意志所左右,维护自身运行规则的客观化独立倾向,更表现为一种积极的目标追求和道德承当精神,从而造成君权与相权的摩擦。
君权相权的冲突又是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差别,利益冲突关系的反映,一方面表现为君权所代表的私制和土地阶级的整体利益直接相违背,君主因为个人的失天性“天能”而无法起到平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作用,这时,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组织表现出某种“集体的理型或政治眼光,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出发去制约或矫正君权,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也会论为追逐小团私利的工具,这时君主基于个人和整体的利益加强对官僚组织的整顿和控制。
君相权的冲突恰恰在某种程度上克服,矫正了君主专制自我调节机制,君权与相权的冲突正是实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一种形式,从总体上看,这种冲突削落了相权,但巩固了皇权,有利于政治秩序的稳定和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实现。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相权发展
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黄帝至西周时期
黄帝至西周时期为萌芽期。在史书中,这一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制国家,天子分封他的宗族成员后,天子与诸侯国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天子只管辖王畿地区,诸侯国对天子没有交税的义务,中央的财政开支靠王畿地区提供,诸侯国只是上贡,交一些土特产品;再就是军事义务,遇有战争,天子可以借用诸侯国的军队,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在西周以前那种政治形态下,不可能产生宰相制度,所谓国家实际上是大家族,天子就是大家族的首领,身边只需要少量家族重要成员和近亲帮助处理事务即可,真正核心的行政运转体系在卿大夫那里,具体权力是在家臣手中,家臣是处理家族事务的总管。虽然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下,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一个很系统的中央管理体系,更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权力的萌芽和后来的中央政府的萌芽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的家臣制度。
春秋至秦
春秋至秦为创立期。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其中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的变化有:(1)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形成了以官僚体制为主、世卿世禄为辅的政治体制。(2)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所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开始建立,形成了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并重的体制。(3)中央集权开始形成。因为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就出现了以宰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各国招贤纳士,选贤用能,一批贤相名宰应运而生,活跃在周秦之际社会剧变的历史舞台上。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便水到渠成,正式创立,成为后世沿袭相承的定制。春秋时期,以世卿、世大夫执政,当时所称的相,逐渐成为一个固定官名。到了战国,世卿制度被打破,相职在诸侯国内普遍设置。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 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
汉初至武帝
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
魏晋至宋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真正走到了历史尽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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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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