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是
中国行政区划单位之一,行政地位与
地级市、
地区、
自治州相同,属
地级行政区,是
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行政区划。盟的管理机构为
盟行政公署,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历史沿革
盟,是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划分的地级行政区域,区域内包括若干个
县、
旗、
县级市。现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的盟有三个,分别是
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和
兴安盟。
盟是内蒙古特殊的
行政区划体制。盟履行自治区赋予的各项职责,享有施行大部分政府职能的权力。
“盟”这个级别实际上等同于“地区”、“专区”,只不过内蒙古自清朝延续下来的这一制度体系,与现行体系的两个层级发生了基本重合的现象,所以得以将特殊的名称保留下来。这里所说的两个层级,即盟(地区、专区)、旗(县)两级。
“盟”在最初出现的时候限制普遍要比今天多,各旗王公才握有实权,盟长往往只在各旗的经济、社会、军事往来中扮演斡旋角色,而且历史上往往是旗主或大贵族才有可能被推选为盟长,所以盟的一套机构为封建王旗上层人士“代言”是顺其自然的。这种情形在民国时期并没有显著改变。
直到新中国成立,旧生产关系和观念开始被清理,作为管辖内蒙古巨大土地面积的现成有效手段,“盟”被空前重视起来,中央在内地推行“专区”的同时,通过整顿、规范各盟的建制来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
一些在早期变化较频的盟旗或被撤消或被合并,东部和西部盟旗的疆域形状在向形态靠近。在之后的三十年中,内蒙古的版图反复变化,到1979年基本确定为版图,下辖3市、9盟。
之后从1983年到2003年,昭乌达盟(现赤峰市)、哲里木盟(现通辽市)、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盟(现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盟(现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盟(现巴彦淖尔市)相继撤盟设市,最终形成9市、3盟。
六个撤盟设市的地级单位在内蒙古范围内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内蒙古2500万人口,这六个就占了1600万人;内蒙古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这六个就占了一半。
内蒙古当今的一些重要经济产业带、点有很多都分布在这一区域内,几个新兴的快速增长地区还相应带动着全区东西部的发展。这样六个经济、社会相对发展的地区撤盟建市,从根本上改变了内蒙古的传统区划面貌。
具体名单
资料来源:
兴安盟
兴安盟(“兴安”系
满语,汉语为“丘陵”之意)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
大兴安岭向
松嫩平原过渡带,东北、东南分别与黑龙江、吉林两省毗邻;南部、西部、北部分别与
通辽市、
锡林郭勒盟和
呼伦贝尔市相连;西北部与
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126公里。设有中国
阿尔山—蒙古松贝尔国际季节性开放口岸。总面积近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8万,少数民族人口占47%,其中蒙古族人口占42.1%,
是全国蒙古族人口比例较高地区。1980年兴安盟恢复盟建制,现辖两市(
乌兰浩特市、
阿尔山市),三旗(
科尔沁右翼前旗、
科尔沁右翼中旗、
扎赉特旗),一县(
突泉县),其中,
阿尔山市和
科尔沁右翼前旗为边境旗市,
乌兰浩特市为盟委及盟
行政公署所在地。
锡林郭勒盟
锡林郭勒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中部,驻地
锡林浩特市。这里既是国家重要的畜产品基地,又是
西部大开发的前沿,是距京、津、唐最近的草原牧区。
地处东经115°13′—117°06′,北纬43°02′—44°52′。属北部
温带大陆性气候。北与
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1098公里。
南邻河北省
张家口市、承德市,西连
乌兰察布市,东接
赤峰市、
兴安盟和
通辽市,是东北、华北、西北交汇地带,具有对外贯通欧亚、区内连接东西、北开南联的重要作用。锡林浩特市南距首都
北京620公里,西距首府
呼和浩特市620公里。
阿拉善盟
阿拉善盟(阿拉善一词,最早记载于《
蒙古秘史》,关于阿拉善的词义,有几种解释,此处为汉语
贺兰山的转音),地处内蒙古自治区最西部,东经97°10′-106°52′,北纬37°21′-42°47′,西与甘肃省
酒泉市、
张掖市、
武威市相连,南隔贺兰山与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
中卫市、
吴忠市、
银川市、
石嘴山市相望,东与
巴彦淖尔市、
乌海市接壤,北与
蒙古国交界。国境线长733.48公里,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央人民政府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1954年阿拉善成立专区一级的政权机构,即宁夏省蒙古自治区。之后由于区划变更,先后改称甘肃省蒙古自治区、甘肃省蒙古自治州、甘肃省巴音浩特蒙古族自治州。1956年
阿拉善旗、
额济纳旗、
磴口县和
巴彦浩特市,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巴彦淖尔盟管辖。
1969~1979年,阿拉善地区三旗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甘肃省管辖。
阿拉善左旗、
阿拉善右旗和
额济纳旗1979年划归
内蒙古自治区管辖,1980年4月成立
阿拉善盟,盟府驻地
巴彦浩特镇。
补充说明
管理机构
盟的管理机构为
盟行政公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
省、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
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
派出机关。
撤销名单
昭乌达盟(现赤峰市)
哲里木盟(现通辽市)
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
伊克昭盟行政公署建制,设立地级
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辖
东胜区、
乌审旗、
杭锦旗、
达拉特旗、
准格尔旗、
鄂托克旗、
鄂托克前旗、
伊金霍洛旗。
呼伦贝尔盟(现呼伦贝尔市)
乌兰察布盟(现乌兰察布市)
巴彦淖尔盟(现巴彦淖尔市)
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
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建制,设立地级
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辖
临河区、
五原县、
磴口县、
杭锦后旗、
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后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