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登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登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郑州市和我市的有关指示;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与旅游演艺创作生产,指导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文物行业的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六)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文物产业政策和发展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研究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开放利用,研发推广文创产品,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文物保护利用融合发展。
(七)负责对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市场。
(八)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队伍建设,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协调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物的国内外宣传、交流推广,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统筹城市间的文化旅游和文物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政府、民间、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合作及日常外事事务。
(十)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一)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
(十二)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协调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权限内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核;负责登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核准和修缮审批。指导全市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的文物保护、调查、抢救、勘探、考古发掘和藏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五)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六)编制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乡镇文化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负责组织全市区域内各级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十八)负责对全市文保单位范围内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负责对登记的古树名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普及宣传保护知识。
(十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全市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武术、健身气功的各项工作。
(二十一)组织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
(二十二)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十四)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五)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负责全市范围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文化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文化市场举报和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三)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电子)场所及营业性演出的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艺术品经营及进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电台非法电视台的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六)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文物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
(七)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未经认定非法使用质量标准等级标志和称谓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查处旅游景区的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者的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受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等相关事务;联合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八)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九)负责全市体育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受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依法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部门的执法职责。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执法指挥中心)、法制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同制订我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二)负责分析研究、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的具体措施,指导旅游商品的研发利用;做好旅游风景区、旅游点、星级饭店及其它旅游基础设施开发的服务指导工作;负责旅游接待统计工作。
(三)做好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的服务指导工作;协同指导旅游安全工作。
(四)做好全市旅游业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组织重大促销活动的服务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宣传营销计划。
(五)负责全市旅游培训,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市场服务科。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履行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协调指导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工作实施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遗产的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实施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8处11项的档案库和数据库建设;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
1、负责承办或组织参加上三级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布置的各项武术活动。
2、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市有关健身气功的各项工作。
3、负责少林武术挖掘、整理、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少林武术产业的开发。
5、制订武术竞赛计划,组织参加上级各类武术比赛;选拔青少年、运动员,经过科学训练,提高运动专项素质;开展武术、体育教育训练,培养武术后备人才及体育专业人才。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协同做好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二)协同做好全市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协同做好全市境内的文物勘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服务工作,协同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四)协同做好全市境内文物的安全巡护、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案件。
(五)组织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系统进行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协同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征集等工作。
(六)协同做好全市文物市场的监督指导工作。
(七)搞好文物利用、文物景点标准化和文物旅游服务工作。
(八)服务指导文物保护所开展的各类工作。
(九)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8个):综合科、博物馆和古树名木保护科、安全科、文物保护一科、文物保护二科、文物保护三科、文物保护四科、文物保护五科。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报道。
2、策划、组织文化大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3、负责播出广播电视节目。
4、负责广播电视新闻、文艺、服务类自办节目的制作、播出工作。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策划、组织和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全市性文艺展演活动。
2、策划、组织各种艺术门类的赛事活动。
3、对乡、镇文化站转业干部和业余骨干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与艺术培训。
4、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文化的创作调研、辅导培训。
5、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培训、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展示。
6、收集整理各类文艺资料,建立规范的群众文艺团体。
现任领导
登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延木
办公地址
地址:登封市守敬路71号。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工作部门.郑州市政务公开网.
何延木.郑州市政务公开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6 19:21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