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瑞典模式”的政治层面(也就是上层建筑层面):由四个要素构成。1.实行民主制,也即议会制、
多党制,三权分立;2.瑞典社民党通过选举,赢得议会多数,成为执政党,这是“瑞典模式”存在的前提;3.以不断“转型”的社会民主主义为基本
价值观念;4. 由社会民主党政府主导的国家公共部门、全国总工会同私人企业及其组织全国雇主协会三者间通过协商,维持政治上的平衡。
乙,“瑞典模式”的经济层面(也即经济基础层面):实行
混合经济。所谓“
混合经济”,由四大要素构成,即:资本私有+
市场经济+政府调控+
经济民主。具体构架是:1.
基本经济制度是私有制(据有关专家研究,90%以上的制造业、80%以上的商业为私人资本)。2.通过立法、
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对资本进行限制、对私人企业经营进行指导,使之服务于或符合社民党所理解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自由、公平、团结互助。3.通过征收高额累进税,集中相当部分
国民收入,由政府主导的公共部门投资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部门,实行
再分配,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4.
经济民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通
过立法保障工人参与企业管理,限制雇主解雇工人的权力、强制雇主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等;其二,社民党政府支持工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通过立法规定企业的一切重大决策必须听取工会的意见,以限制雇主的权力。
丙,“瑞典模式”的社会层面:建设高福利制度———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即实行覆盖所有人、人生全过程(从出生到死亡)的
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