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文
清朝大臣
王继文(?-1703年),字在燕。汉军镶黄旗人。清朝官员。
人物生平
官学生弘文院编修。顺治十一年(1654),迁兵部督捕副理事官
顺治十二年(1655),考选御史巡按陕西。初受事,即疏劾陕西布政使黄纪、兴屯道白士麟贪污不法,夺官逮治。
顺治十四年(1657),还京师都察院考核,王继文任内弹劾文武官员四十余人,督开荒田七千顷有奇,招徕流移民五千八百余,察出虚冒钱粮七千七百有奇,实心任事,允为称职。照例升任户部郎中
顺治十八年(1661),授江西饶九南道。康熙三年(1664),调浙江宁绍台道。康熙六年(1667),裁缺
康熙十三年(1674),大军讨伐吴三桂,命以候补道左都御史多诺等前往荆州督饷,用王继文策度地建仓,分东西二路军及水师。十月,授云南布政使,从师进征。
康熙二十年(1681),擢升云南巡抚,经理收复的失地,辅佐将军赵良栋攻克省城,云南遂定。康熙二十一年(1682),与总督蔡毓荣疏言:“昆明东南旧有金汁河,引盘龙江水入昆明池,旧存坝闸涵洞,积水溉田。吴世璠毁为壕堑,令官吏捐资修治。”下部议,捐银百,纪录一次。康熙二十五年(1686)十月,丁母忧回旗。
康熙二十八年(1689),复授云南巡抚,疏言:“黑井盐课,吴三桂月增课银二千两,请豁除。屯田科赋十倍於民田,重为民累,请分别改视民田起科。”康熙三十年(1691),疏言:“土司奏销迟误,例无处分,请比照流官计俸罚米,移贮附近常平仓备荒赈。”皆议行。
康熙三十三年(1694),擢云贵总督。康熙三十七年(1698),讨平鲁魁山寇,釐定汛界,驻兵防守。水西宣慰使安胜祖病故,疏议将土司停袭,收水西宣慰使地,改属大定、平远黔西三州流官管辖,均如所请。是岁冬,朝京师,以老病乞致仕。寻命修理子牙河工。赐御书榜曰“烟霞耆旧”。
康熙四十年(1701),加兵部尚书衔。
康熙四十二年(1703),卒,赐祭葬。
家族成员
子:王用霖,官至山东布政使。
参考资料
王继文.中国大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1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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