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爵
中国古代爵位
王爵,是君主制下的一种爵位,一般地位仅次于整个国家的君主,高于公爵。汉朝恢复了封国制,设有王爵,有诸侯国王。但,另设二十等爵位。魏晋开始设王爵,晋朝又细分为亲王和郡王。
先秦
先秦时代中国的“王”是类似于后世“皇帝”(即全国君主)的称号,因此没有王爵。西周中期,鄂侯反叛周王室,称鄂武王,这在地下考古出土的“鄂武王驭方宝用鼎”铭文中清楚反映,不过由于鄂国败亡,该鼎湮没于鄂都废墟中,鄂武王名号也很快抹杀掉,以致司马迁没有写入《史记》中。
后来众所周知的称王事件是楚的称王,周朝各诸侯国中最早称王的是楚武王(公元前740-公元前690年在位),起因是楚国力强而不得进爵(楚国君主受封的是子爵),但楚国自称的王号不是受封的王爵,而一般视同从周朝独立的举动,因为楚国不愿意送给周王代表臣服的戈矛。
到了东周战国时期,随着天子政治权的消失,强大的诸侯纷纷自称、互称为王,其中最早的是公元前344年的魏惠王。但这些诸侯国王也都不是周天子所封,而是由各国自加尊号,因此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王爵。
秦汉
秦、汉君主称皇帝,其所用的二十等爵制度里没有王爵。汉朝恢复了封国制,没有王爵,有诸侯国王。但另设二十等爵位
魏晋
魏晋开始设王爵,晋朝又细分为亲王和郡王。
曹魏、司马晋开始出现两级王爵:较高的、一般封予宗室的亲王(或国王,即“一字王”,一般以历史上的国名为号),和较低的郡王(即“二字王”,一般以郡县名为号,亦有为一字的特例)。东汉以后受封王爵的一般统称为藩王,实际称号有王、国王、郡王、亲王等。其中“亲王”作为实际称号只有清朝使用。
晋朝以后
晋朝及以后的王爵名义上都是皇帝以下的最高爵位,但实际地位时有波动。在一定时期藩王可以管理封地政事或者军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藩王甚至演变成过类似战国时代的自治或独立王国,例如五代十国时代的楚国
而其他时期藩王则仅是荣誉,没有实权,但可能有带有经济关系的食邑。此外,从汉朝推行推恩令后,一般藩王爵位或封地都会由各子嗣分封继承或由其他步骤逐代递减。
到清朝,王爵成为荣誉,没有封地、食邑也没有地方军政权力,但可以一定程度上参加中央决策。
爵号
晋至明的国王(亲王)爵的名号一般来源于春秋时期的国名,传统上以以“秦、晋、齐、楚”四个封号最为尊贵,因为这四个封号代表的国家是春秋战国时期最强大的,接下来是“鲁、赵、魏、梁、燕、代、陈、韩、宋、吴、越”等一档次。此外后来设立的省、州名也有用来作为国王、亲王封号的,例如肃王,得名于肃州;相王,得名于相州。此外也有把两个国名合二为一的二字国王,例如“吴越国王”,此属特例。
宋景佑三年正月,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等评定三等国名。历经两宋,但凡亲王即位为帝后,该封国不予封,大国:
汉至明较低的郡王爵封号一般为两字,如“常山王”、“长沙王”、“中山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长沙、中山、渤海、成都这些都是郡的名称。此外,在唐、元、明等朝都有用非地名作为王爵封号的特例,例如“恩王”、“义王”等。
清朝王爵封号不用地名而用一些美好的形容词,加在“和硕亲王”或“多罗郡王”称号中间,例如“和硕睿亲王”、“和硕宝亲王”、“多罗克勤郡王”等。一般亲王用一字(或二字),郡王用二字(或一字)。
二字王一般用于地位比“国王”“亲王”较低的“郡王”,如“常山王长沙王、中山王、定陶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长沙、中山、定陶、渤海、成都这些都是郡的名称。明清时王爵常被世人尊称为王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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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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