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爵,是
君主制下的一种爵位,一般地位仅次于整个国家的君主,高于公爵。汉朝恢复了封国制,设有王爵,有诸侯国王。但,另设
二十等爵位。魏晋开始设王爵,
晋朝又细分为亲王和郡王。
先秦时代中国的“王”是类似于后世“皇帝”(即全国君主)的称号,因此没有王爵。西周中期,鄂侯反叛周王室,称鄂武王,这在地下考古出土的“鄂武王驭方宝用鼎”铭文中清楚反映,不过由于
鄂国败亡,该鼎湮没于鄂都废墟中,鄂武王名号也很快抹杀掉,以致
司马迁没有写入《
史记》中。
后来众所周知的称王事件是楚的称王,
周朝各诸侯国中最早称王的是
楚武王(公元前740-公元前690年在位),起因是楚国力强而不得进爵(
楚国君主受封的是子爵),但楚国自称的王号不是受封的王爵,而一般视同从周朝独立的举动,因为楚国不愿意送给
周王代表臣服的戈矛。
到了东周
战国时期,随着天子政治权的消失,强大的诸侯纷纷自称、互称为王,其中最早的是公元前344年的
魏惠王。但这些诸侯国王也都不是
周天子所封,而是由各国自加尊号,因此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王爵。
秦、汉君主称皇帝,其所用的二十等爵制度里没有王爵。汉朝恢复了封国制,没有王爵,有诸侯国王。但另设
二十等爵位。
曹魏、司马晋开始出现两级王爵:较高的、一般封予宗室的亲王(或国王,即“
一字王”,一般以历史上的国名为号),和较低的郡王(即“
二字王”,一般以
郡县名为号,亦有为一字的特例)。东汉以后受封王爵的一般统称为藩王,实际称号有王、国王、郡王、亲王等。其中“亲王”作为实际称号只有清朝使用。
晋朝及以后的王爵名义上都是皇帝以下的最高爵位,但实际地位时有波动。在一定时期藩王可以管理封地政事或者军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藩王甚至演变成过类似
战国时代的自治或独立王国,例如
五代十国时代的
楚国。
而其他时期藩王则仅是荣誉,没有实权,但可能有带有
经济关系的食邑。此外,从汉朝推行推恩令后,一般藩王爵位或封地都会由各子嗣分封继承或由其他步骤逐代递减。
晋至明的国王(亲王)爵的名号一般来源于春秋时期的国名,传统上以以“秦、晋、齐、楚”四个封号最为尊贵,因为这四个封号代表的国家是春秋战国时期最强大的,接下来是“鲁、赵、魏、梁、燕、代、陈、韩、宋、吴、越”等一档次。此外后来设立的省、州名也有用来作为国王、亲王封号的,例如
肃王,得名于肃州;相王,得名于
相州。此外也有把两个国名合二为一的二字国王,例如“吴越国王”,此属特例。
汉至明较低的郡王爵封号一般为两字,如“
常山王”、“
长沙王”、“
中山王”、“
渤海王”、“
成都王”等,常山、
长沙、中山、渤海、成都这些都是郡的名称。此外,在唐、元、明等朝都有用非地名作为王爵封号的特例,例如“
恩王”、“义王”等。
清朝王爵封号不用地名而用一些美好的形容词,加在“和硕亲王”或“
多罗郡王”称号中间,例如“和硕睿亲王”、“和硕宝亲王”、“
多罗克勤郡王”等。一般亲王用一字(或二字),郡王用二字(或一字)。
二字王一般用于地位比“国王”“亲王”较低的“郡王”,如“
常山王、
长沙王、中山王、
定陶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长沙、中山、
定陶、渤海、成都这些都是郡的名称。明清时王爵常被世人尊称为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