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
明朝大理寺卿
王宇(1417~1463),字仲宏,号厚斋,河南祥符人,明朝正统四年(1439)进士,官至通议大夫大理寺卿
生平经历
政绩卓著
少时日记万言,河南巡抚侍郎于谦奇之,安排他成为邑庠生
正统三年(1438),考中举人
正统四年(1439),考中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得到周铨的赏识。三年后,以政绩最好,进阶承德郎秩满,应当转任郎中吏部以王宇有才能,特用为抚州知府。为政简静,锄强遏奸,凛不可犯,一府大治。
天顺元年(1457),主管部门上奏其政绩,诏赐诰命,进阶中宪大夫。不久,擢升山东布政使,命抚恤饥民。
弹劾石亨
天顺二年(1458),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宦官严顺、都督张林等令家人承纳军粮,被王宇所弹劾。都御史寇深为他们开脱,被明英宗切责。不久又命兼抚大同
石亨从子石彪为人骄横,因为大同是他们以前镇守的地方,征索尤横。王宇向皇帝上书直言,揭发其不法的行为,请求法办。虽然上书没有得到采纳,闻者敬畏。
督饷郎中杨益不能准备刍藁,为王宇所弹劾。户部包庇杨益,王宇一并弹劾户部尚书沈固等人,众人皆得到惩罚。
天顺四年(1460),丁内艰,还家。一年后,起复大理寺卿。王宇上书推辞,不许。
天顺七年(1463),进阶通议大夫,卒。王宇为官清廉,去世之后,竟然无钱敛葬。明英宗听闻讣告恻然伤悼说:“可惜佳士”,遣官谕祭其家,复令有司营葬事。
亲属成员
曾祖父:王敦本
祖父:王友德
父:王希哲
史料记载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
《国朝献徵录·卷六十八·通议大夫大理寺卿王公宇墓表》(李贤
人物评价
明史》:宇刚介,所至有盛名。居大理,平反为多。
于谦:此远大器也。
李贤:质干奇伟,心性刚介,慎廉隅重,名节操履,端方确乎不可拔。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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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