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用
元朝大臣、潞国公
王利用,字国宾,通州潞县(今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辽朝中书令、太原郡公王籍之七世孙,元朝大臣,官至太子宾客。追赠荣禄大夫柱国、中书平章政事,追封潞国公,谥文贞。
生平经历
王利用从高祖父开始,历代在金朝做官。王利用自幼聪颖,弱冠时与魏初同学,两人齐名,很多名士都交口称誉之。
初事元世祖潜邸中书省征召为,王利用推辞不上任。
中统初年,命监铸百司印。历任太府内藏官,出为山东经略司详议官。迁北京奥鲁同知,历任安肃州(今河北徐水)、汝州、蠡州(今河北蠡县)、赵州知州,入拜监察御史蓟州有禁地,平民不得射猎其中,巡逻的人诬陷州民犯禁,查抄其家。王利用纠察这件案件,巡逻的人告诉了上司,王利用愈加用力辩解,最后以所查抄的财产归还给州民。擢翰林待制,兼光文署。奉命程试上都隆兴等路儒士。迁直学士,与耶律铸同修《实录》。出为河东陕西燕南三道提刑按察副使,四川提刑按察使。四川土豪有持官府长短者,问得其实,而当以罪,民赖以安。都元帅塔海强行征用巫山县民数百口为奴,县民屡诉不决,王利用承檄审察讯问,尽出为民。
大德二年(1298),改安西兴元两路总管。在兴元,王利用减免田租额,革除站户之役于他郡者。有妇人毒杀其夫,问药所从来,官吏教唆妇人指认为富商所卖。案件上报后,王利用说:“家庭富裕而卖毒药,怎么符合人情呢?”于是雪其冤情。不久,致仕,居住在汉中
元武宗即位,再次启用,任太子宾客,切于时政,疏上十七事,曰:谨畏天戒,取法祖宗,孝事母后,敬奉至尊,抚爱百姓,敦本抑末,清心听政,寡欲养身,酒宜节饮,财宜节用,有功必赏,有罪必罚,杜绝谗言,求纳直谏,官职量材而授,工役相时而动,近侍时赴经筵讲读经史。元武宗及皇太子皆欣然采纳。皇后闻之,命录别本以进。王利用以老病不能上朝,元武宗遣医诊视之。王利用对弟弟王利贞、王利亨说:“吾受国厚恩,愧不能报,死生有命,药不能为也。”于是去世,年七十七。
元仁宗即位,以王利用是太子属官和旧臣,赠荣禄大夫柱国、中书平章政事,追封潞国公,谥文贞。
人物评价
新元史》:利用每自言平生读书,深得力于恕字。
廉希宪:方今文章政事兼备者,王国宾其人也。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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