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一级法官
王佳佳(?-2024年8月7日),女,中共党员,生前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人物生平
2011年9月,王佳佳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河南漯河郾城区法院工作。先后在政治处、民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
2021年12月,任河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2023年审结428件案件,2024年至当年8月已审结271件案件。
2024年8月7日,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志军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37岁。
主要贡献
王佳佳自办案以来,共计收案2436件,结案2409件,结案率98.9%。
所获荣誉
2020年被郾城区法院评为“十佳办案能手”,
2023年被郾城区法院评为“十佳办案能手”,
2024年4月被郾城区委区政府授予“2023年度全区先进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曾获得“郾城区先进政法干警”、“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荣誉。
2014年,被漯河中院授予荣誉和表彰“个人三等功”各一次。
2019年,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的“办案标兵”评选活动,被授予漯河市法院2019年第四季度“办案标兵”。
个人生活
王佳佳的工作繁忙,还要独自照顾多病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发展兴趣爱好,这是她调节身心压力的独特方式。王佳佳的母亲住院手术,她在单位、医院、家里三头跑,她瞒着同事,没请一天假。两个多月瘦了十几斤,不给单位讲这些困难,她母亲8月份还要再动一次大手术,她想把工作赶一赶,把假留到那几天再用。
热爱生活、兴趣广泛,户外运动、手工、戏曲、动漫、历史、书法……“她好像没有知识盲区,不管哪方面,或多或少都懂一点。特别累的时候,就会站起来用艾灸锤捶几下肩颈,眺望一下窗外,这对她来说就是难得的放松。她肝不太好,抓了中药调理。王佳佳办公室文件柜的顶部,放了很多连包装都没有打开的锦旗。
人物事件
遇害身亡
2024年8月7日18时26分,据漯河市郾城区公安机关接报,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有人被刺伤,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侦查,发现郾城区法院王佳佳法官颈部被刀割伤,已无生命体征。经查看相关录像,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志军(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
2024年8月12日,郾城区法院通报女法官遇害一事:行凶者系法官王佳佳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党志军诉请主张18832.93元赔偿,法院判决支持9384.89元,因为相差9000多元,党志军不满诉求未被全部支持,持凶器伺机作案,致王佳佳遇害。
案件细节
2024年7月24日,党志军收到民事判决书,发现其伪造证据虚增的财产损失未得到满足而心生怨恨,决意杀害承办法官王佳佳泄愤,先后购买了两把剔骨刀预谋作案。
案件处置
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志军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志军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
2024年12月23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党志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党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侦查阶段和庭审中,党志军对伪造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发生事故时未穿着上述皮衣、未实际住在医院以及杀害王佳佳的事实等予以供认,但庭审中对预谋杀人及作案过程等重要情节以“不记得了”予以回避。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党志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党志军因其无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不反思其提供虚假证据的不诚信行为,无端猜疑王佳佳法官偏袒对方,继而恼羞成怒,杀人泄愤。党志军采取极端手段报复杀人,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且拒不认错悔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
网传谣言
漯河女法官遇害事件发生后,有网民在网络平台捏造散布“王佳佳法官开豪车”等虚假信息。
经向有关部门核实查证,网传“漯河遇害法官王佳佳驾驶车辆为兰德酷路泽、路虎等豪车”信息为不实信息。王佳佳法官名下机动车两辆,一辆为2023年5月购买的雪铁龙牌汽车,型号凡尔赛C5X,低配,价格15万元左右,为王佳佳上下班所用;另一辆为2022年11月购买的奇瑞牌新能源汽车,型号小蚂蚁,价格6万元左右,为王佳佳父亲日常代步所用。
部分账号将“2017年4月北京华贸地库车辆撞墙事件”配图,移花接木关联“漯河法官王佳佳遇害”事件。
社会缅怀
2024年8月13日,王佳佳逝世第7天,她生前工作的郾城区人民法院门口被很多不知名的市民送上了寄托哀思的菊花。
2024年8月12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依法办案惨遭杀害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佳佳同志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对王佳佳同志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8月14日,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梅君,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一行专程来到漯河市郾城区,看望慰问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佳佳家属,转达张军、楼阳生等领导同志对王佳佳依法办案不幸遇害的沉痛哀悼,对王佳佳家属的深切慰问,对王佳佳严格公正司法的崇高敬意,对残忍杀害办案法官犯罪行为的强烈谴责。8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在河南省漯河市参加王佳佳法官遗体告别仪式。
人物评价
那个如春风一般和煦、温暖的女法官走了,这些天,王佳佳的同事、朋友、当事人、法律同行纷纷在朋友圈写下心痛的文字,表达哀悼之情。春风已逝,精神长存。法袍上的鲜血,已化作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片丹心,如火如焰,炽热明亮。(人民网 评)
王佳佳业务精湛,多年来,深受当事人和律师好评,从参加工作至今,从未因为廉洁问题、作风纪律问题被当事人投诉。她是一个灵魂超级有趣的人。她极少抱怨,坚强乐观、热爱生活、独立清醒、乐观豁达、博学自律。在同事眼中,她业务精湛;在当事人眼中,她充满温情;在朋友眼中,她阳光豁达……“她是个春风一般的人,跟她相处,身心都是轻松的、愉悦的。”熟悉她的人都这样说。严格自律,是身边人对王佳佳的一致评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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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生平
主要贡献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