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是指特别聘任的教授。这个词汇有两个意含,首先它是一个荣誉,给与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是专长的学者;其次它具有合约性质,指此一职务的给与具有一定期限。在中国特聘教授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至五年不等,授予特聘教授的条件可以是本校既有的教授,也可以是外校或是国际学者。一般为非全职教师。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
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
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胜任
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学术造诣高深,在
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
发展潜力,对本
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
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