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授
特别聘任的教授
特聘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是指特别聘任的教授。这个词汇有两个意含,首先它是一个荣誉,给与具有特殊学术贡献或是专长的学者;其次它具有合约性质,指此一职务的给与具有一定期限。在中国特聘教授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至五年不等,授予特聘教授的条件可以是本校既有的教授,也可以是外校或是国际学者。一般为非全职教师。
应聘条件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相关名词
“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或搞讲座。
“兼职教授”则是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兼职教授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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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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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