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公楠
元朝河南行省、江浙行省、湖广行省右丞
燕公楠(1241~1302),元世祖赐名赛因囊加带,字国材,南康府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人,宋朝礼部侍郎燕肃七世孙,官至河南行省江浙行省湖广行省右丞
人物生平
祖父燕燮、父亲燕堂都在宋朝做官。母雷氏梦见五色大乌入帏,而生燕公楠。燕公楠十岁能写文章,为父守丧庐墓三年。作为乡贡不第,以师府辟,五迁至赣州通判
至元十三年(1276),南宋被灭,授同知赣州事。
至元十四年(1277),以平广南功,迁同知吉州路总管府事。
至元二十二年(1285)夏,召至上都奏对称旨元世祖赐名赛因囊加带,欲任其为参知政事,燕公楠推辞,乞求外任。于是改任佥江浙行中书省事,后改任佥江淮行尚书省事。江淮在南宋时为边陲之地,故多闲田,燕公楠请置两淮屯田,劝导有方,田日以垦。
至元二十五年(1288),用前议,拜行大司农,领八道劝农营田司事。燕公楠按察郡县,兴利举弊,绩用大著。弹劾江西营田使沙不丁贪横,将其罢官。
至元二十七年(1290),擢江淮行省参知政事。桑哥事败,恶政尚未尽去,民不堪命。燕公楠入觐,极言其弊,请更张以固国本。元世祖大悦。元世祖欲易政府,以此问燕公楠,燕公楠推荐伯颜、帖哥、不忽木彻里阔里吉思史弼徐琰、赵琪、陈天祥等十余人。元世祖又问:“谁可为首相?”燕公楠对答:“人望所属,莫如安童。”问其次,燕公楠对答:“伯颜可以。”又问其次,燕公楠对答:“完泽可以。”次日,拜完泽为右丞相,以燕公楠与不忽木为平章政事,燕公楠推辞,改任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赐弓刀及卫士十人。
至元三十年(1293),燕公楠上言,请立行大司农司于江南,以究豪右隐匿田租。从之。复拜大司农,得藏匿公私田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二顷,岁出粟十五万一千一百斛、钞二千六百贯、帛千五百匹、麻丝二千七百斤。
元贞元年(1295),丞机完泽以究隐匿田租不多,且为害人民,罢行大司农司,迁燕公楠为河南行省右丞。燕公楠正盐法,方便民众。
大德二年(1298),召入觐。元成宗以燕公楠为先帝旧臣,慰劳良至,改拜江浙行省右丞。
大德三年(1299),改任湖广行省右丞。转运司判官唐申家住沅州,豪横夺民田;武昌县令刘权杀主簿,诬陷其妻子。悉正其罪。
大德五年(1301),召入朝。
大德六年(1302),卒于京师,年六十二。元成宗非常哀伤惋惜,敕中书致祭,遣官乘驿护其丧南归。
刘深讨西南夷,公楠料其必败,深竟坐诛。又语平章刘国杰,宜积粮于思、播、顺元,然后进兵。国杰不从,后转饷之士,瘴没者至十余万。沅州唐运判夺民田,武昌令刘权杀簿,诬系其妻子,公楠悉正其罪,时论尤称之。子璋、琦,俱总管府判官。有《五峰集》十五卷。
个人作品
著有《五峰集》十五卷。
轶事典故
刘深讨伐西南夷,燕公楠料其必败,刘深坐诛。燕公楠又对平章刘国杰建议,宜积粮于思州播州、顺元路(今贵州贵阳),然后进兵。刘国杰不从,后转饷之士,因瘴疾而卒者至十余万。
亲属成员
子:燕璋,官至总管府判官。
子:燕琦,官至总管府判官。
人物评价
新元史》:公楠前后条时政得失,凡百余事,如屯田、盐法、赋役,皆著为令。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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