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式改革,是指与俄罗斯式的道路联系在一起的,有时也特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
俄罗斯推行的“
休克疗法”,或称“大爆炸”“创世纪”式改革。
激进式改革的优点,是有利于摧毁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可逆转性”,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逆转和反复。激进式改革虽然使俄罗斯的经济、社会在短时期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对加速俄罗斯
经济转轨进程起了决定性作用。
激进式改革的缺点,是忽视了
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以及为此付出的经济代价。既得利益集团通常有两大类:一是建立在旧体制基础上的
既得利益者,二是在双重体制并存——既有
行政权力的广泛干预,又有极小规范的市场存在——的格局下形成的既得利益者。
激进式改革由于彻底否定了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在一段时间内,造成了经济秩序的混乱和
经济体制的中断,以及由此带来的
经济衰退。
在
经济体制改革方式的选择问题上,“激进式改革”和“
渐进式改革”孰优孰劣,它们各自面临的特殊问题是什么,是体制经济分析和“
过渡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这两种改革方式的主要区别是:
1.在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上,激进式改革往往是先搞改革、后求发展,改革阶段好比“泪水之谷”,通过人为降低
发展速度来推动改革;而渐进式改革则是既搞改革、又求发展,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尽量避免过高的
通货膨胀,用经济的稳定发展来支持改革。
2.从“破”与“立”的关系上看,激进式改革往往是“破”字当头、先破后立,采用“
休克疗法”首先彻底破坏
计划经济体系和国有制度,然后进行新
体制建设,结果大多造成体制“真空”;而
渐进式改革往往“立”字当头、先立后破,在改革过程中于不断转换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同时鼓励非国有经济发展,在坚持和完善
宏观调控的情况下不断减少
指令性计划,这样使传统体制收缩的同时
市场主体和关系相应形成和扩张,避免了体制“真空”。
3.从速度和推进力度方面看,激进式改革往往重视速度,力求速决,俄罗斯于1990年8月制定的“500天计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而渐进式改革则往往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其典型作法是,通过
局部均衡各个击破,通过
边际均衡分解难题,而不是一味求全、求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