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是市政府主管海洋与渔业的工作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海域与海岛管理科、资源环境管理科(海洋预报减灾科)、渔业综合管理科(科技科)、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人事科(与监察室、纪检组合署)。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还有5个
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挂湛江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加挂湛江市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
湛江市渔业电讯台、湛江市海域使用测绘队、
湛江市水产研究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海洋战略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事业、渔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
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的拟订、修编和实施以及海岸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价及信息发布的责任,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四)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国家、省授权的海域使用,承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和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及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负责涉海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管理的责任。拟订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的使用管理。
(六)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责任。组织海洋资源环境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监督海洋倾废、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海洋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海洋、渔业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负责保护区修复典型性、代表性
海洋生态系统,管理国家、省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七)承担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指导和监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八)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渔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九)负责渔业许可和渔港、渔船、渔机、渔具渔法和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伏季休渔制度,承担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组织实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承担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数字海洋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海洋监察、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责任。负责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管理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评估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与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渔港规划和建设;承办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业务管理系统等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海洋与渔业统计、产业信息工作。
3、海域与海岛管理科
组织海域界线、海岸线勘定和管理;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审核海域使用项目,承担
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及海上人工构筑物管理工作;承担无居民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海域、海岛使用论证评估;指导海域使用权流转工作;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及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指导海域使用权流转工作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协调相关海洋事务,指导海洋开发活动;参与海洋基础地理信息和综合调查;拟订修编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和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规划;承担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上报国家、省审批重大用海项目的协调工作;承担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资源环境管理科(海洋预报减灾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
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组织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的监测、监视、评价和信息发布;承担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监督海洋倾废、陆源污染物排海;承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与渔业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防治工作;承办海洋与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国家索赔工作;组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监督管理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工作;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的管理工作;指导监测、评估海洋灾情和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海洋防灾减灾系统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应急预案。
5、渔业综合管理科(科技科)
组织落实渔业和渔区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渔业发展规划;承担水产养殖、捕捞渔业管理工作;承担渔场渔汛信息发布和渔具渔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作业布局调整和渔业健康养殖;拟订和组织实施珍珠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伏季休渔制度、
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和种苗
生产许可证制度;办理水产种苗进出口事项;指导、协调开发外海和远洋渔业工作,参与涉外渔业事件处理;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渔区合作经济组织、渔民专业合作组织。拟订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和发展海洋与渔业科技技术的研究、引进、转化和成果验收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海水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
6、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制订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依法划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区划;承担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渔业投入品使用和
转基因水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指导水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标准,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渔业机械化、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实施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产品溯源制度。
7、人事科(与监察室、纪检组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监察、纪检、党群、计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北桥路5号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