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其他称谓有“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简称“
湖广”,民间简称“
湖广行省”或“
湖广省”,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治所
武昌(今湖北武汉武昌),为明朝15个“布政使司”(即“
承宣布政使司”,即当时的2京13省)之一,辖地大致为今
湖北、
湖南全境,下辖16个府。(
武昌府、
汉阳府、
黄州府、
承天府、
辰州府、
德安府、
岳州府、
荆州府、
襄阳府、
宝庆府、
郧阳府、
长沙府、
常德府、
衡州府、
永州府、
黎平府 )。
明代分长江以北、大别山、桐柏山以南的原元代河南江北行省南部并入湖广,长江不再成为一级行政区划的界限;明初,今两广地区分别与江西、湖广分开,设立广东、广西二省。由于广西壮、黎、瑶民众反明起义猛烈,明朝皇帝
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把
黎族聚居的海南岛及今广西门户钦、廉州划归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