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银行
湖南省境内金融机构
1921年以后,历经谭赵战争、北伐战争,湖南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成立银行。直到1928年鲁涤平主持湘政后,才决定成立湖南省银行,额定资本200万元
机构简介
清末民初,湖南先后出现了陈宝箴与朱昌琳、朱恩绂父子开办的湖南阜南官钱局、俞廉三开设的湖南官钱局、(后由谭延闿改为湖南银行)、张敬尧开设的裕湘银行。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导致各银行相继倒闭或停业。
,次年1月15日在长沙藩正街正式开业,赵恒任行长,经营存款及储蓄、国内汇兑、放款及票据贴现、买卖生金银及外币、信托及投资、代公司行号收解款项,并受省政府委托发行总兑换券,受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公库、经营公债与证券等。1933年起开始发行纸币,分支机构发展到14个,遍布全省各地,总资本增至302万元。湖南省银行信用较好,成立9年内,每年获利至少10万元,1936年高达79万元,相对稳定了湖南的金融市场。
长沙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管。
简史
湖南省银行是1929年1月在原湖南省总金库的基础上扩充 设立的,总行设长沙。总行设行长及监理委员会,内设文书、营业、 会计、出纳、金库5课及稽核、经济调查两室。在省内各重要县市设 有分行、支行及办事处、分理处。1938年1月,修正省行章程,机构 略加调整,监理委员会改为理事会及监察人会,总行内设秘书、稽 核两室,业务、发行、金库3课。下辖各县市分支行处44个。同年 11月,因长沙文夕大火,总行迁沅陵。此后只专负督导各分支行处 之责,不直接对外营业。1939年5月,总行迁至耒阳办公。1940年 5月,总行机构再行调整,内设总务、业务、稽核、会计、发行、金库6 课及经济研究室、储信部。此时下辖分支行处 62个。1943年,总行 增设投资事业管理部。1944年,因抗战战事发展,总行先后由耒阳 迁桂阳、郴县、嘉禾、宜章、汝城、桂东等地。因总行与湘西行处隔 绝,于同年12月在沅陵设湘西管理处,代行总行管理湘西各行处。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该行被人民政府接管。 该行主要职能是:掌管全省营业发行实况之查察;账表、现金、 存放款项之核定、检查;分支行处资金调拨;兑换券之印制、保管; 废券处理;各项储蓄存款、汇兑之设计指导;各种生产投资事业,公 债还本付息及代理省产等事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9 19:53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