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阜南官钱局
清代机构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正月,湖南巡抚陈宝箴来到朱昌琳的家中。
成立背景
朱昌琳为陈宝箴的三顾茅庐之心所打动,最后,答应替陈宝箴维新变法中的湖南理财。
朱昌琳父子在长沙红牌楼(今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坡子街口附近)开办阜南官钱局。
阜南官钱总局经收各局卡应交的厘金钱文,并发官店存储备用;悬牌公示每日银钱的行情;官绅立摺往来,一概谢绝;绝不挪借;银圆禁止开凿、倾销,如有毁坏银钱,照例惩办;店中按月结账,具报政府部门;每季度凭公算账一次,作为盘存核算;凡银钱出入以及簿书文件,必须共闻共见,不得专擅;凡银钱票据,每晚务须归入银房,交专人管理等等。同时阜南官钱局还从日本运来票纸,制作阜南钱票。
当时新式银行在湖南还没有出现,但是阜南官钱局却从钱庄伸出半只腿,正往新式银行的方向走去。
清光绪二十五年,全国维新变法已经失败。五月二十八日,俞廉三向上级呈有《请停办阜南官钱局号片》一折,称朱昌琳筹银四万两作为官本,腾挪周转,借以流通银圆、行使官票、冀行维持钱法,利益商民。但朱昌琳以年力衰迈,呈请辞职,请准予其辞职,并称阜南官钱局的开办作用并不大。
于是
维新变法中想把湖南金融从近代钱庄转向现代银行的现代化尝试,因维新新政失败,失去支持而告失败。
但过了三年,全国各地官钱局大为兴旺,批评过官钱局的俞廉三自己也玩不下去,最后还是不得不又恢复设立湖南官钱局,事实证明这种半新半旧的官钱局,于湖南省财政帮助不小。 民国元年,湖南官钱局正式改名湖南银行,为湖南有银行之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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