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
湖南省事业单位
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是在1983年9月经省编委《关于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机构改革后直属单位设置的通知》(湘编直[1983]86号)批准成立的“省专利服务中心”进行职能调整的基础上,2004年10月经省编办《关于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更名为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的复函》(湘编办函[2004]96号)批准组建的隶属省科技厅领导的正处级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2010年11月经省科技厅《关于在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加挂“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牌子的通知》(湘科人字[2010]140号)批准加挂“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作方式。
机构职能
职责任务
湖南省科技发展中心(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省委省政府“科教兴湘”战略,围绕建设“创新湖南”及其科技工作大局,促进科技事业进步,促进科技资源和优势发挥,促进科技管理水平提高,集成“人才、项目、经费”三位一体的综合优势,为全省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省科技厅的综合决策、宏观决策、战略决策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1、开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产业化应用性咨询研究,以及科技统计调查、分析与监测,为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决策和全省科技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数据和宏观决策依据。
2、参与制订全省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承担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省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等人才专项的实施工作,开展科技管理干部培训教育、自然科学系列职称评定、院士服务、创新型科技人才信息化建设,组织科技经纪人资格认证培训。
3、研究和编制全省创新方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省创新方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创新方法研究会(筹)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创新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及服务,以及全省创新型企业政策咨询与推广服务工作。
4、负责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科技经费管理现状和提出对策建议,开展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审计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承担厅系统单位的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科技经费监管信息化建设。
5、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的综合服务,提出年度评估与验收报告,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转方式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提出年度检查报告。
6、开展全省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评审专家、项目承担者和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诚信档案
7、完成省科技厅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班子
主任:俞建华(法定代表人)
副主任:张小菁
内设机构
科技人才部、重大专项部、经费监管部、创新方法部和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304室
邮  编:410013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0 20:38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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