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位于长沙市东线经济走廊,地处长株潭城市群腹地,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团之一,是围绕湖南工程机械、汽车主机企业进行产业
配套,以工程机械和汽车零配件为主导产业、省内唯一主攻发展再制造产业的专业工业园区,始建于2003年3月,控规面积为30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7平方公里,拥有规模企业95家,产值过亿元企业20家,高新企业20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名,产业工人2万余人,各级技术创新项目百余个,聚集了一批填补省内外技术空白的零部件生产企业,是长沙市工程机械、汽车零配件配套园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红旗单位。
管理机构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是浏阳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县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和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开发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探索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执行。
(二)根据浏阳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浏阳市国民经济整体规划。
(三)在浏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申报永安镇范围内的建设规划,负责永安镇辖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审批授权范围内的
基建项目。
(四)对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基地项目在立项、规划评审、报建、工商、税务、国土、环保、公安、消防、安全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搞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审核申报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合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国际化。
(五)指导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内企业的科研、
新产品的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按规定处理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涉外事务,管理、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承办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内的出国任务和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手续。
(七)负责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的党群、劳动、人事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协调与永安镇的有关工作;协调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各企业、驻地机构与周边地区、单位的关系;负责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八)承办浏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设5个局(室),均为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日常文书处理、情况综合;负责工作调研、督查和考核;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编制、人事、劳资、机要、档案、信息、工青妇、行政后勤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办公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处置、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布局、产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负责企业项目的审核、申报及审批,负责企业的协调、服务和依法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指标的综合统计和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科技、
环保、安全工作。
(三)社会事业发展局
负责编制辖区内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民政、政务公开、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社会中介组织等管理工作;负责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失地农民就业安排;负责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
(四)财政局
负责辖区内财政和
投融资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筹资、融资和资本运营工作;协调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在浏阳市整体规划指导下,负责组织永安镇辖区内
总体规划、控制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以及“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报建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规划管理和执法工作;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工程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结算;负责协调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同周边村组及各部门关系,指导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负责搞好征地
拆迁、
安置、
补偿等工作。负责园区内道路、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卫、环保等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及维护;协调电力、电信、邮政、燃气等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