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为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
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
成人教育、
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助学贷款管理及
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
(五)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内设机构
●工委办公室
职能介绍:负责市教育系统党建、纪检工作和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纪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市教育系统统战、侨务工作,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及理论学习、维稳和反邪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廉政建设、“民心桥”、“直通车”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实施内部审计;负责党务信息报送;负责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工作。
●办公室
职能介绍:规范局机关公文运转,负责审核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各类文件,负责各单位来文分办;规范会议管理,负责会务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工作;负责会议事项、重点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分办和督查督办;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安排;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办公自动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房、安全保卫、值班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社团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双拥和征兵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职能介绍: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和五好班子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设工作;推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机构、编制、考核、招聘、调配、任免、人事档案、工资和社会保障、人事统计、外事政审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培训工作;指导市委教育工委所属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工作;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市属高校和二级学院干部的管理、推荐、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建设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设及管理全市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统筹规划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园)长培训、教师“海外培训”的遴选管理、办(销)证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职称管理与改革;负责名师工程、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工作;负责来深校长(教师)挂职及深圳支教校长(教师)遴选安排与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与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职能介绍:统筹推进教育改革,负责教育改革及重大问题调研工作;指导教育综合改革研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法治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统筹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学校卓越绩效管理等工作;统筹指导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指导教育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实施;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管理,联系南方教育时报,指导中国教育报深圳记者站工作。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属高校、中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布局;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负责局直属学校(单位)建设项目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投入政策,统筹全市教育经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管理分配政策,统筹全市性项目安排,负责制定市本级统筹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小学生均拨款标准;指导协调教育装备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工作,协调管理全市教育基建专项工程;协助拟定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协助改善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具体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直属学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查并对校舍进行验收;指导直属单位零星修缮改造工程;管理直属学校(单位)基建财务工作;指导学校基建安全工作;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筹措教育经费、下属各事业单位教育拨款计划;编制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行政事业性经费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财务工作;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政府产权配套校(园)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高等教育处(中外合作办学处)
职能介绍:承担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统筹推进全市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新建高校筹备、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开展高校办学质量检测、评估;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机构初审工作;协助高等教育人才管理、经费管理、事业统计、高校安全等工作。
●基础教育处
职能介绍:承担全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含新疆班的管理);拟订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政策,统筹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招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毕业证验核等工作;协助做好普通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职能介绍:承担面向我市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订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和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专项查处,组织开展全市性执法工作;协调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合同违法、广告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校外教育培训相关的信访事件等。
●职业与终身教育处
职能介绍:统筹协调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和指导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实训基地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招生和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核验;负责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监管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类成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中学毕业证核验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学习型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落实全民素质提升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管理指导社区教育、企业教育,协助建立、完善社区教育评估体系;协助做好职业院校安全工作。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职能介绍:制定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改革发展;负责国际学校(含港澳籍人士子女学校、台商子弟学校)管理工作及教育系统外籍学生、港澳籍人士子女学校(含港籍学生班)、台商子弟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含普通高中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审核、监管工作;制定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策;统筹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协调推动教育系统国际交流和深港澳台合作。
●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职能介绍: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等工作;负责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统筹社会资源,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综合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指导中小学德育(综合实践)基地、艺术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比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和监督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处
职能介绍: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反恐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伤害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学校饮食、消防、校车许可等安保工作;制定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和办法,监督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学生装、学生饮用奶管理及中小学午餐午休工作。
●教育督导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职能介绍: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承担深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政府推进的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做好省级教育督导评估的专访初审、推荐申报和迎评指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科研和督导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直属机构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四、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报考、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等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
九、负责本市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市属普通和成人本、专科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工作。
十一、深入研究基础教育,协助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十二、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深圳市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
职能介绍:
一、负责统筹管理大学城国有资产及各项公共资源,组织协调大学城公共资源的规划、建设工作以及大学城后勤资源的共享与服务。
二、推动大学城公共平台的构建及服务工作。
三、为大学城内办学主体和片区教科研单位提供共享 资源的信息网络服务工作。
四、负责大学城公共园区安全工作。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深圳市教师发展中心)
职能介绍:
一、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研究,承担学生学习方式、教育教学方式及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研究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育科研业务指导和专业管理、成果培育与推广工作。
四、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评价体系研究,为各区开展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五、承担在职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及培训业务管理,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对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提供业务指导。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职能介绍:
一、负责基础教育电化教育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研究工作,参与相关发展规划制定。
二、承担教育城域网、云资源、教育应用平台的建设、运维等工作,协助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育技术应用推广、融合创新以及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有关教育装备的配备、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教育信息化宣传、教育媒体资源采编、制作和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职能介绍:
一、承担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预算审核、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国库支付等财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国家(含地方政府)学生资助(奖学、助学、教育救助)等方面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育发展基金的筹集及管理工作。
四、承担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验核、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第一综合教学楼3楼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市科技图书馆)
职能介绍:
一、承担建设适应大学城教学以及我市科研与科技产业发展需要的馆藏体系工作。
二、联合深圳地区主要图书情报机构,依托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和驻大学城院校本部图书馆的资源,建立我市公共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承担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工作。
三、承担科技情报搜集与分析工作。
四、开展与国内外图书馆系统之间以及各专业图书情报机构的协作与交流,实现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五、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