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始设,为
九嫔(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之首,次于三夫人(贵嫔、夫人、贵人),地位相当于外官中的
相国,此后长期沿用。
唐代建制中,为四妃(又称四夫人、即贵妃,淑妃,德妃,
贤妃)中的第二等,位于
九嫔(
昭仪,
昭容,
昭媛,
修仪,
修容,
修媛,
充仪,
充容,
充媛),
二十七世妇(
婕妤,美人,
才人各九人),八十一御女(
宝林,
御女,采女各二十七人)之上,
唐玄宗时一度废除,改为三妃(
惠妃,
丽妃,
华妃)。直到宋代仍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