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简称“济南海关”,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济南口岸设立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海关。
历史沿革
济南海关于1987年3月筹备,1990年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开关,对外开办业务,隶属于青岛海关。2012年5月9日,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济南海关由原青岛海关隶属海关调整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2012年12月13日正式挂牌。济南海关位于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主要业务是货运监管、 国际快件监管、国际邮件监管、加工贸易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和行李物品监管等,是青岛关区业务结构较为全面的隶属海关之一,还是山东省公安厅走私犯罪侦查局济南支局的主要办公地点,是一个综合性的办公场所。
济南海关内设机构从建关初1室3科发展到8处(副处级)19科,人员由28人发展到98人。业务门类由过去单一的保税和货运监管逐步形成了货运监管、国际快件监管、国际邮件监管、加工贸易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和行李物品监管等门类齐全的业务体系,是青岛关区业务结构较为全面的隶属海关之一,海关业务监管辖区为济南市全境,国际邮件监管辖区为11地市72个市县。济南海关缉私分局现有缉私警察33人,缉私辖区为济南、德州、泰安、聊城四市地。
升格
济南海关升格后,负责济南、泰安、淄博、潍坊、德州、滨州、聊城、东营等8市的海关业务。
济南海关下设淄博、潍坊、泰安、东营、德州等5个隶属海关和审单处、现场业务处、驻机场办事处、驻邮局办事处、驻聊城办事处、驻滨州办事处、驻莱芜办事处等7个派驻机构(济宁海关隶属于青岛海关,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济南海关辖区陆域面积为7.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729.4公里。辖区内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潍坊港、东营港为对外开放口岸。
挂牌
2012年12月13日上午,济南海关揭牌暨领导班子任职仪式在济南举行。海关总署重新组建正厅级济南海关,使山东拥有了青岛、济南两个海关总署的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为济南海关揭牌并讲话。
于广洲指出,济南海关升格是综合考虑山东外贸发展需要和优化海关布局作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推动海关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发展。
姜大明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济南海关揭牌表示祝贺,对海关总署长期以来对山东工作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他说,济南海关揭牌必将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对优化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青岛海关和济南海关立足海关职能优势,密切联系配合,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模式,发挥各类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政策高地优势,落实服务外贸稳定增长各项举措,为山东“蓝黄”两区建设、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支持海关工作,为省内各级海关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机构领导
钟卫华:济南海关缉私局局长兼督察长、关党委委员、局党组书记
机构职责
办公室
行政级别:副处级
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财务装备科
工作职责:
1.办公室是综合协调、督办、参谋服务和后勤保障的职能管理部门;
2.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辅助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和维护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和内外联系,统一安排关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各类活动;
3.对文件要求事项、会议决定事项和关领导交办事项实行督办;
4.组织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5.草拟重要文稿,审核发文,审核规章制度,编写大事记;
6.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下发;
7.承办各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发、呈报和管理工作;
8.综合管理文件、档案和印章,指导各部门做好公文处理、机要档案和保密工作;
9.负责HB2004网上办公系统维护工作;
10.实施加值班职能管理,具体承担总值班工作,负责安排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值班情况;
11.承办和协调各类接待任务;
12.牵头组织政务公开工作;
13.对因公出国(境)人员情况报青岛海关审批工作;
14.联系负责史志工作;
15.承担安全保卫的职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6.负责车辆的管理;
17.承办各部门新闻宣传的收集、编发、呈报和管理工作;
18.负责业务综合和业务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和青岛海关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海关业务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的总体调度、评估和考核;
19.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办理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赔偿事宜;
20.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普法活动;办理法律事务接待工作,办理企业破产追税工作,调研起草上报立法建议,对本关重大业务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
21.开展侵犯知识产权风险分析,组织业务部门查处侵权案件,处置侵权货物,统计本关侵权案件,收集侵权案件样品、音像图片资料,管理侵权案件档案;
22.组织本关业务监控工作,发布问题质疑和业务预警信息,落实业务差错问题整改;
23.牵头办理口岸事务,联系地方政府口岸主管部门;
24.管理预算资金及银行账户,编制各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5.管理税收、非税收入和税费资金;
26.管理固定资产,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监督指导全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7.管理基本建设资金;
28.管理业务单证和收费票据;
29.保管、变卖和处置罚没财物;
30.承担日常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
31.参与办公用房等各类建筑、设施的修缮计划;
32.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3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政工处
行政级别:副处级
内设机构:人事教育科、政工科
工作职责:
1.人事政工处是人事公共事务的职能管理部门;
2.负责在人事管理权限内办理干部考核、选拔、交流、调动、任免和奖惩事宜;
3.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干部退休、退职、辞退等手续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编制上报各项人事统计;
5.落实海关总署、青岛海关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决议和指示,负责编制本关教育培训工作的长短期规划,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关员在职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初审、上报工作;
7.负责管理本关干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考勤、请假、休假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及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证件使用登记、收缴保管工作;
9.负责本单位关衔管理工作;
10.对机关临时用工人员实施职能管理;
11.组织本考点的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
报关员资格证书;
12.研究制定本单位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
13.搞好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各级政治理论教育,协助济南海关党组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
民主生活会制度;培养、挖掘、宣传先进典型,组织相关表彰事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14.落实总关直属机关党委和本关机关党委的各项工作安排,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开展工作;
15.承担党总支、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团管理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工作;
16.负责本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的评比、表彰,并向上级机关推荐和选送;
17.负责本单位党员的党费收缴、上交工作;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关处
行政级别:副处级
内设机构:统计科、通关科、监管科、技术科
工作职责:
1.通关处是通关监管、统计、关税(减免税除外)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
2.负责在通关处现场申报报关单据审核管理工作;
3.负责在通关处现场申报进出口业务查验管理工作;
4.负责在通关处现场申报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关缉私部门查缉的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及违规涉税行为的税款计核工作;
6.负责本关关税职能管理工作,对各现场规范申报、归类、审价、税收入库等各项业务指标进行监控和调度;
7.负责本关监管通关职能管理工作,对通关现场查验质量、通关效率、网上付税、出口无纸通关等项业务指标进行监控和调度,承办监管场所和监管车辆的初审和呈报工作;
8.负责本关统计职能管理工作,开展贸易统计、业务统计、统计分析、执法评估、商品调研、统计监督、统计咨询等工作,对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监督、调度和指导;
9.接受总关职能部门在监管通关、审单、关税及统计工作方面的业务指导,上报质疑反馈材料,承办其布置、部署的其他事务;
10.负责对在本现场进行报关活动的报关员进行差错记分工作,接受报关员记分申辩以及做好相关记分返还工作;
11.负责我关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的申请、资产管理及科技经费的申请工作;
12.负责我关重大工程技术项目的方案制定、论证和协调实施、验收及项目鉴定工作;
13.负责我关(总关统一配置之外的)信息系统、通讯系统的选型、安装和维护管理;
14.负责保障计算机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施安全技术管理;
15.负责总署和总关集中开发的通关作业及海关其他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移植、技术培训、运行管理、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16.负责我关政务办公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以及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17.负责我关内部网安全认证系统的应用管理,包括海关内部用IC卡、读卡器等安全设备的申领、发放、监督使用等工作;
18.协助总关抓好电子口岸相关维护工作;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工贸易监管处
行政级别:副处级
内设机构:备案科、核销科
工作职责:
1.加工贸易监管处是保税监管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
2.负责保税加工合同(包括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进口低值辅料)的备案、变更、催核和核销工作;负责保税加工合同项下货物的外发加工、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内销的审批工作;
3.负责保税加工应收取的保证金和银行保函;
4.负责保税货物单耗标准制定和维护单耗数据库;
5.负责实施保税加工的前期验厂和下厂核查,移交走私违规线索;
6.负责办理保税仓库设立、变更、验收和注销的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
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审批及货物在存期间的监管工作;
8.负责济南海关辖区申请减免税企业及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申请减免税货物的征免税审批工作;
9.负责驻济留学生、常住人员的出入境个人自用物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回国留学生国产免税车辆的审批工作;
10.负责H2000作业系统相关业务的操作;
11.负责本处业务单证的整理归档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处
行政级别:副处级
内设机构:风险管理科、企管科、稽查科
工作职责:
1.稽查处是风险管理工作、稽查工作、企业管理业务及相关事务的职能管理部门;
2.负责研究制订本关风险管理的工作规范、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关各有关处室开展综合风险分析与研究,为业务工作提供有效的风险信息支持;负责对进出口对象开展风险分析,形成风险分析报告,上报总关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风险验证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关风险布控工作,负责本关预定、预警式布控的研判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各处室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控与监督,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各方面工作绩效的综合分析与评估;
5.负责对风险信息及案例的职能管理;
6.负责研究和组织开展企业或行业守法测量、商品风险测量;
7.负责辖区
一般贸易货物税后稽查、加工贸易货物核销后稽查、减免税货物审批后稽查工作;
8.负责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工作;
9.负责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对其报关质量和守法状况实施监管;
11.负责辖区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信息变更、注销及换证等工作;
12.负责辖区企业的分类管理初审、材料上报以及企业类别的动态管理工作;
13.负责辖区企业的客户管理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机场办事处
行政级别:副处级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通关科、旅检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经由济南空港的进出境货物、物品、快件、运输工具、进出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监管工作;
2.负责口岸免税店、海关监管区和监管场所的监管工作;
3.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
4.负责本处人员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济南空港口岸进出口货物的接单审核和税费征收、单证放行,以及有关单证的删改、核注、核销手续; 6.负责本处保金保函备案、核销及办理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手续;
7.负责本处对进出口货物的审价、归类,办理货物验估等业务;
8.负责本处对进出口货物的风险分析、布控及风险信息的撰写;
9.负责本处结(付)汇、出口退税等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及二次核对工作;
10.负责本处进出口报关单、随附单证及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处报关单对外调档的受理、审批和外发工作;
12.负责济南空港口岸进出口货物、进口转关货物的实际监管,舱单管理、进出境快件的验放工作,贸易统计工作;
13.负责对济南空港口岸进出口货物的查验工作,
超期未报关货物、放弃货物的清理和移交工作;
14.负责本处进口货物申报前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工作;
15.负责本处开展查验环节的风险分析,实施风险布控工作;
16.负责本处查验渠道查发的涉嫌走私违规案件的移交工作;
17.负责接受出入境人员的申报,按规定验核出入境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并办理扣留、退运、征税、放行等有关手续;
18.负责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进行联检并收取相关的申报单据,对其装卸出入境货物、物品,上下出入境人员进行实际监管;
19.负责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的监管及验核工作;
20.负责旅检现场走私违规案件的查发和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
21.负责免税店的日常监管工作,办理免税品的预核准、调拨、出入库、转关运输、核销等相关手续;
22.负责旅检现场单证的开具、归档、整理、保存以及代保管、扣留物品在现场仓库的入库、保管和出库等工作;
23.负责旅检现场扣留货物、物品的清理工作;
2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邮局办事处
行政级别:副处级
工作职责:
1.负责对验关区域内进出境邮递物品、EMS快件、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监管;
2.负责对验关区域内进出境贸易性货物报关件的查验、申报、征税、放行、统计工作;
3.负责对验关区域内进出境反动、淫秽及散发性宗教印刷品、音像制品、电脑介质的查缉工作;
4.负责对验关区域内进出境邮递物品藏毒案件的查缉工作;
5.负责对验关区域内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
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监管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注册和企业报关员的注册工作;
2.负责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出境报关单的接单、征税、放行审核工作;
3.负责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以及相关区外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的接单、征税、放行审核工作;
4.负责报关单的修改、撤消的审批工作;
5.负责保证金、保证函的征收和审批工作;
7.负责报关单的理单工作;
8.负责区内企业设备和原材料电子账册的备案、变更工作;
9.负责区内企业内销征、补税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区内企业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审批工作;
11.负责区内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审批工作;
12.负责区内企业区内接单加工业务的审批工作;
13.负责区内企业退换货业务的审批工作;
14.负责区内企业产品维修、测试、检验、展示业务的审批工作;
15.负责区内企业无价值边角料、废品处理的审批工作;
16.负责区内企业有价值边角料、废品补税的审批工作;
17.负责区内企业集中报关的审批工作;
18.负责区内企业国产不退税物料出入区业务的审批工作;
19.负责出口加工区的业务统计和贸易统计工作;
20.负责出口加工区企业注册、报关员注册、通关、电子账册备案、变更、核销相关单证的档案管理工作;
2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室
行政级别:正科级
工作职责:
1.监察室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2.负责检查我关各部门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总署、总关规章、规定、命令及各项工作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3.负责受理对我关各部门违反执法规定和廉政纪律行为的投诉、举报;
4.负责调查处理我关各部门违反执法规定和廉政纪律的行为,对重要案件和问题,及时向上级监察机构和主管领导报告;
5.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6.负责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8.负责业务运行中的执法监督工作;
9.负责对我关业务、财务、缉私办案、基建项目等情况的审计和专项督察审计,并撰写审计报告;
10.负责组织、协调接受外部审计事宜,向上级督察机构报告外部审计情况,组织落实执行总关等审计部门的《审计决定》;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荣誉表彰
2020年1月,济南海关综合业务处获得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