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货物是
海关监管货物的一种,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在我国的
对外贸易中,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
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
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
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
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
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
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
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
保税货物。
一般贸易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通关手续。
(一)货物进出境时,由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
单据文件;
(四)向海关递交的
一般贸易货物
报关单上应盖有报关单位和报关人员已向海关备案的印章(或签字),否则海关不接受报关;
2、纳税期限:
一般贸易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天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
3、
一般贸易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可在二年内追补,发现多征的,纳税人可在一年内要求海关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