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济南市文联,是济南市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是中共济南市委领导下的,由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县(市)、区文联和全市性的产业(企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坚持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繁荣我市文艺事业的重要力量。
主要职能
组织宗旨
高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
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县(市) 区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济办发(2003) 1号)的要求,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市文联)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市文联是市委、市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性 文学艺术家协会和县(市)区文联、企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 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依据文联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文学艺 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和市文联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为全市性各文 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全市文联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市文 联系统的工作会议和全市性文艺家代表大会。
(三)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协同有 关部门组织各种文艺评奖工作。
(四)负责文联的组织宣传工作。主管文联系统市一级文艺 报刊,对有关的文化艺术社团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界同国内外艺术家、艺术团体 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六)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结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文联党组、主席团有关决策和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重大活 动安排及文秘、会务、信访、档案、资料管理、组织人事、宣传、财务、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
承办大型文艺活动;协调文联单位的文艺评奖活动;负责与国内外文艺家及文艺团体的联系、交流与合作;承担济南文联网站的更新与维护和《济南文联》杂志的编辑及发行工作。
(三)协会工作部
负责管理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现有作家、美术家、书法 家、摄影家、音乐家、戏剧家、舞蹈家、曲艺家、电视艺术家、 民间曲艺家协会十大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组织文艺家深 入生活、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和研讨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 参与地方文艺法规的制定和文艺家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有关民间文化艺术社团进行监督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文联机关配行政编制15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 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机关编制总额19人。配驻会领导职数4 人,其中党组书记1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处级领导职数 6人(含秘书长1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 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机构
邹卫平,男,汉族,一九五四年五月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博士,
高级经济师。一九七零年八月参加工作,历任济南钢铁厂工人、团委干事,共青团济南市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调研室主任、团市委常委,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室综合科秘书,中共济南市委研究室副科长、科级秘书,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章丘市政府副市长、济南舜耕山庄总经理、党委书记(正局级),中共济南市委副秘书长,济南市文化局(文物局)局长、党委书记。曾先后就读于中央团校(中央青年干部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国家行政学院、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现任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著有《砚耘丛著》(上、下册)、《泉城文化社会办创新研究》(与赵雪梅合著),主编《泉城人家》、《金石精粹》、《济南市优秀剧作选》、《济南历史人物史传纪略》、《即合归心》、《博古撷采》、《济南跟我逛街》、《舜文化》、《济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二卷)、《济南艺术丛书》(十二卷)、 《何晓铮面塑艺术》、《爱我泉城——济南市优秀征文作品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济南市优秀读书征文作品集》、《这里也是前线——济南市抗击非典文艺作品专辑》、《先锋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文艺作品专辑》、《济南市文化工作管理服务指南》、《我和我的城市》《好书让我感动——优秀读后感作文100篇》、《中石唱念自娱谱录》、《50年的足迹—纪念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建馆五十周年文集》、《济南图书馆志》、《走向“文华大奖”的<宝贝儿>》,参与编辑《济南市情》、《济南吟赞》、《李清照全集评注》、《秋访美利坚》等专著。
丁济生,男,汉族,一九五五年六月生,山东省邹平县人。一九七五年七月参加工作,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济南市委宣传部干事,济南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新闻中心副主任,济南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部级巡视员等职。二零零二年九月,任济南市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现为济南市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济南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王振范,男,汉族,一九五八年六月生,山东高唐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九七六年二月入伍,二零零一年八月转业。历任南京军区坦克部队某部战士、团政治处书记、宣传股文教干事,副政治指导员、宣传股股长、师宣传科副营职干事;山东省济南军分区政治部正营职干事、副团职干事;长清县委常委、县武装部政委;济南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现为济南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济南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韦辛夷,男,汉族,1956年生于山东济南。擅长中国人物画,毕业于
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院,1992年深造于
中国美术学院刘国辉教授工作室,为首届中国人物画高级研修班成员。现为济南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系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济南市美术家协会主席、山东书画学会副会长,国家一级美术师。为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被列入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代表作有《鸿蒙初辟》、《蓄须明志》、《马陵道》、《灵山法会图》、《在那个夏天》、《小岗村之夜》、《广陵散》、《怀沙》、《好日子》、《拯救希望》等。曾两次荣获国家专业美展铜质奖,一次部级二等奖,六次省级专业一等奖。1998年荣获中国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国画家奖”;1999年被中国文联评为全国百名杰出画家。其创作风格凝重奇谲,具感染力和人文内涵。被誉为“融古今中外于一体,得诗文史舆之四味”的实力派画家。其水墨小品恬淡隽秀、意韵悠长。曾出访德国、法国、俄罗斯、韩国、埃及、越南等国家进行艺术考察交流活动。出版美术专著《占有空间·韦辛夷水墨人物画创作心迹》、《当代中国画精品集·韦辛夷》、《金手指美术自学丛书·写意人物》、《写意古装人物·仕女篇》、《写意古装人物·钟馗篇》、《中国画名家丛书人物名家·韦辛夷》、《名家·韦辛夷画高士》。出版文集《提篮小卖集》等。
邓宝金,女,1958年8月生,山东莘县人,中共党员,杂技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第九届、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次全国文代会代表、第七次全国文代会主席团成员,第八届中国文联委员。
曾获英国第十一届世界杂技锦标赛、巴黎第十届世界“明日”杂技马戏大赛、朝鲜“四月之春”艺术节金奖。首届中国杂技
终身成就奖“百戏奖”获得者,山东十大文化名人,
中国杂技金菊奖评委会委员。先后获“全国先进工作者”、“
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首届泰山杯终身成就奖”、第二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泰山文艺奖—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候选人。
现为
中国杂技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文联副主席、济南市文联兼职副主席、山东省杂技家协会主席、济南市杂技家协会主席,
济南市杂技团党支部书记、团长。
沈承俊,字伯杨,男,汉族,1954年8月生,山东章丘市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楹联学会会员,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宣传出版委员会副主任、刻字委员会委员,济南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现任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济南市文联兼职副主席。
酷爱书法艺术,数十年如一日,临池不辍。重视传统书法的继承,擅行草书,取法“二王”和米元章以及孙过庭、王铎等。近年来又对章草、魏碑、敦煌遗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书法创作实践中,善于把握行笔中的提按使转,线条流畅,结体严谨,富有弹性,个性鲜明。书法艺术水平循序渐进,特别是在就读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与山东大学文学院联合举办的山东省首届文字训诂与书法文化方向研究生班后,其素质、学养、书艺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2002年书,法作品荣获全国首届新闻出版界书画大赛三等奖;2004年,刻字、书法作品先后入展全国第五届现代刻字艺术展和全国第五届楹联书法大展;2005年,书法作品入展“三晋杯”全国公务员书法大展。2003年7月,作为《济南名士系列丛书—美术书法卷》内容之一,由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了《沈承俊书法作品集》。还作为山东省、济南市书法家代表团成员赴韩国、澳大利亚进行了书法艺术交流。其书法作品被
山东大学博物馆、山东省党史馆等单位收藏,也多次作为礼品赠予国际友人。
张柯(潇泺),男,汉族,1957年生,湖南耒阳人,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78年开始发表文学和新闻作品。先后就读于山东师大中文专业和省委党校新闻专业。1984年考入济南日报社,先后任记者、编辑、部门主任,现任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高级编辑、山东省报纸副刊工作委员会副会长。2004年起,先后被聘为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
济南大学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发表在文汇报、南方周末、北京日报、天津日报、
大众日报、山东文学、《当代小说》等各地报刊杂志上的文学与新闻作品,包括报告文学、散文、杂文、文艺通讯数次被报刊文摘、文摘报、文摘周报、杂文选刊、收藏周报,以及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全国网站转载。1995——1999年在济南日报开辟的杂文、时评专栏《明湖语丝》,于2001年首届山东新闻名专栏评选中被评为山东省新闻名专栏。文学与新闻作品数十次荣获文学与新闻奖项。2004年出版杂文集《鳖精不是真经》。发表的文学作品被收入文汇报·笔会文萃《
背影是天蓝的》等多部文集。研究季羡林有年,发表相关研究文章多篇。2009年出版传记文学《
济南走出个季羡林》。作品发行首日创济南图书市场签售记录,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作品被专家誉为文学创作与研究相结合的文本创新之作,评价它“平和、冲淡、睿智、大气”,“是一部优美、严谨、深情的文学传记”;“作者以独特的文化视角和对史料的匠心独运的提炼,鲜活了历史记忆,让我们激动在全新的感受之中”;“以季老的一册生动的文化写真,让济南人又平添一分自豪”。
马利,女,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记者。1992年到济南电视台工作,历任济南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心记者、制片人、副主任、主任,2006年5月起任济南电视台总编辑,2010年1月起任
济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济南电视台台长。
从事新闻工作以来,采制播发了大量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优秀作品,有30余件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其中,系列报道《书记大姐—李淑敏》获得了全国新闻界最高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实现了济南市精品节目生产的突破;《正人先正已—济南交警塑造新形象》、《循环经济使济钢实现全国同行业成本最低》获得了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参与创作的十多件作品获得了“山东省精品工程”奖、山东新闻奖等。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荣获了山东新闻界最高奖“泰山新闻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先后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十佳新闻工作者、山东省“
三八红旗手”、泉城十大杰出青年、济南市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两次入选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担任济南电视台总编辑及台长以来,以新闻宣传为龙头,抓管理,求创新,谋发展,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特别是全台节目品质得到较大提升,收视份额和市场占有率取得新突破。2006年以来,全台先后推出《有么说么新闻大社区》等五十余档新栏目,十几档栏目获得山东省十佳栏目称号。包括第七届
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展示活动在内的一系列大活动影响大、口碑好。《天下泉城》、《名士济南》等精品力作反响强烈,“天下泉城”四个字成为济南市对外宣传的独特品牌。
孙凤文,男,汉族,1964年1月生,山东昌邑人。1984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获
文学学士学位。1984—1988年,在济南教育学院任教,教授古典文学课程。期间,赴北京大学中文系进修一年,沐其学风,多所增益。1988年济南出版社成立后调济南出版社担任编辑。期间,连续多年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两次被评为济南市宣传系统先进个人,所编辑的《中华史籍精华译丛》、《
中华传世绝学》、《中国企业集团研究》等30余种图书获省级、华东区及全国优秀图书奖和编辑奖30余次,发表专业论文及书评20余篇。2000—2002年度,荣获山东省十佳出版工作者称号。2001年起任济南出版社副社长。2009年,济南出版社改制,成立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欣逢济南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腾飞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好机遇,虽能力绵薄,愿为此竭尽所能。古人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丁小秋,男,回族,1953年生于北京,197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国家一级演员。现任济南市儿童艺术剧院书记、院长,
济南市歌舞剧院院长,
济南市演出公司经理。系
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话剧艺术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文联兼职副主席,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济南市戏剧家协会主席。
几十年如一日辛勤耕耘在儿童艺术这片沃土上。先后组织创作演出了40余部融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娱乐性、观赏性为一体的话剧、儿童剧。荣获国家级奖项20多个,省级奖项70多个。其中儿童剧《宝贝儿》先后荣获“文华新剧目奖”、“中国人口文化奖”、“
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是山东省唯一同时荣获“文华大奖”和“十大精品”的剧目。
不仅狠抓精品剧目的创作生产,同时努力开拓演出市场,使剧院的演出足迹遍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云南等全国200多个城市、县乡,演出近万场,并远赴新加坡、韩国、港澳地区演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突出的艺术成就,使其获得了巨大的荣誉。荣获中国话剧经营管理金狮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文化部优秀专家,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十佳文艺工作者,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德艺双馨中青年艺术家,感动泉城十佳人物,济南市第七批、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山东省第七届、第九届党代会代表,山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济南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刘玉栋,男,汉族,1971年9月生,山东庆云人。中国作协会员,山东省作协全委会委员,济南市作协副主席。文学创作二级。首批齐鲁文化英才,济南市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济南市宣传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作协首批签约作家。现供职于山东省作协文学讲习所。
1993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十月》、《上海文学》、《天涯》等权威文学刊物上发表中短篇小说近百篇;著有长篇小说《天黑前回家》和《年日如草》;中短篇小说集《我们分到了土地》、《公鸡的寓言》、《火色马》和《锋刃与刀疤》,共计200余万字。中短篇小说曾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选刊转载,并多次入选《年度中国最佳中篇小说》、《年度中国最佳短篇小说》、《中国中篇小说年选》、《中国短篇小说年选》、《中国短篇小说精选》、《
中国中篇小说经典》、《中国短篇小说经典》、《21世纪中国文学大系》、《新世纪中国短篇小说排行榜》、《新世纪华语作家作品十年选》、《30年改革小说选》、《新世纪获奖小说选》、《中国小说排行榜——榜上榜》等重要选本。
2002年,中篇小说《我们分到了土地》获得首届
齐鲁文学奖;2005年,短篇小说《给马兰姑姑押车》获得第二届齐鲁文学奖。短篇小说《给马兰姑姑押车 》和《幸福的一天》分别登上
中国小说学会评选的“2002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和“2004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小说集《我们分到了土地》获山东省优秀图书奖。
参加了鲁迅文学院首届全国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和上海首届作家研究生班学习。
杜华,女,汉族,1956年5月生,北京人,一级美术师,现任济南画院院长。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雕塑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政协委员、济南市文联兼职副主席。
作品多次入选全国性大展,如:文化部举办的《全国画院院长中国画新作展》、《全国画院优秀作品展》;中国美协举办的《第四届工笔画展》、《新人新作展》。雕塑《乾坤》入选《第十届全国美展》并获山东展区一等奖,作品《五星红旗-为你自豪》入选《第七届全国体育美展》并获山东展区一等奖。《荷塘香远》等作品被中南海、山东大厦、青岛美术馆等收藏,作品《荷韵》被毛岸青、邵华永久珍藏。
多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纳米比亚、韩国、保加利亚、德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举办画展。并有百余件作品被收藏。
90年代应法国文化部、国家艺术学院邀请作高级访问学者,并获法国政府奖学金留学法国。归国后又在
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作高级访问学者,研究运用新的材料和技法,把东方传统绘画的技巧与西方古典主义绘画方法完美的结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
慈建国,男,汉族,1967年3月生,山东潍坊人,研究生,中共党员。先后就读于
山东艺术学院、山东省党校函授干部学院。1986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职
济南市歌舞团、济南市儿童剧院副院长。全国文代会代表,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山东省文联委员,
山东省曲艺家协会理事。现任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兼职副主席,
济南市曲艺团支部书记、团长,
济南市曲艺家协会主席,济南明湖居演艺公司总经理。
先后参与创作曲艺剧《泉城人家》、《茶壶就是喝茶的》、《索衣哥寻妻记》、《明湖曲韵》,曲艺晚会《齐风鲁韵不了情》、《走进12365》、《消防法规进万家》、《两岸同曲》、《泉城您好》、《齐风鲁韵台北行》、《红十字在行动》、《交通法规进万家》、《武松剧场》,电视栏目《泉水人家》,电视曲艺大赛《曲山艺海镇江湖》、《山东快书英雄会》、《全国幽默曲艺邀请赛》、《草根明星争霸赛》。曾先后出访韩国、法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
剧团和个人先后获得中国曲艺最高奖—牡丹奖、牡丹新人奖,第十三届人口文化金奖,第五届中国曲艺节优秀节目奖,首届法国曲艺节银奖,全国幽默曲艺邀请赛金奖,中国宝丰马街书会一等奖,山东省文化系统先进单位,泰山文艺奖一等奖,全国曲艺工作突出贡献者,山东省“德艺双馨”优秀中青年文艺工作者。
组织章程
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简称济南市文联 )。
第二条 本会性质:济南市文联是济南市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是中共济南市委领导下的,由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县(市)、区文联和全市性的产业(企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坚持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繁荣我市文艺事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本会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探索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使文艺服从全党的工作大局, 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第五条 积极组织和扶持全市各文艺门类 出作品、出人才的创作活动和理论研究, 实施“精品工程 ”,参与大型社会文化活动,举办全市文艺评奖活动。对文艺创作、艺术表演、学术研究、艺术教学及文艺管理中的优秀人才和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本会积极发挥党同文艺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和繁荣我市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七条 本会通过各种方式,密切同兄弟省、市(地)文艺界的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加强同港澳特区、台湾省及海外侨胞中的文艺界人士和文艺团体的联系,增进友谊和了解;积极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增进和发展与世界各国文学艺术家及其组织的友好往来。
第八条 本会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
第九条 本会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和要求,依据宪法和法律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 本会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和文艺创作条件。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济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简称文代会)。文代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济南市文联特邀产生。文代会的任务是:审议和通过济南市文 联工作报告;修改文联章程;选举和产生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文代会闭会期间,由文代会选出的全委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全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全委会中的团体会员代表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主要负责人职务后,其委员身份自行取消,由该团体会员另位主要负责人接任,报全委会通过。全委会闭会期间,文联主席团为最高执行机构。文联主席团由文联主席、副主席及文联所属各协会主席组成。
第十三条 本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全委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主席提名团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 本会可设名誉职务,其人选由主席提名,经文联主席团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 文代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委会召集。全委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文联主席团召集。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七条 济南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济南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县(市)、区文联为本会会员。
第十八条 济南地区大型企业(产业)文联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文联主席团会议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九条 会员的权利 :
1、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2、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3、要求本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
第二十条 会员的义务 :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1、政府拨款。
2、文化产业收入。
3、社会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文代会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文代会 , 章程条文解释权属济南市文联全委会。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