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
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启动建设的项目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是由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启动建设的。人才库主要收录近五年来山东省区划范围内各自专业、行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的各类优秀人才,且重点收录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专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目的
建设省级高层次人才库是省委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掌握人才动态,建立省委、省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稳固渠道,为帮扶各类优秀人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多作贡献创造有利条件。
人才库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维护。人才库建成后,将从中遴选全省各专业领域领军人才,作为省委联系的优秀人才,并制定相关管理服务的政策意见。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逐级推荐申报,每两年调整补充一次。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近五年来,在各自专业领域内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目前仍在一线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6、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7、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8、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9、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10、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1、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12、获省自然科学、省技术发明、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名)。
13、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使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前3名负责人;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或在国内外其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被SC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引用率较高);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或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14、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省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获得本行业领域国家级最高奖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15、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提出具有创造性的理论和学术观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是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前2名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其他国家或省级重要社科奖获得者。
16、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国或全省推广,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教学名师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17、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领域重要奖项和荣誉称号。
1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领域重要奖项,并为国内外同行公认。
1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家或省重要奖项的作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直接执训运动员在世界级赛事中获得银牌以上奖牌、在亚洲级赛事中获得金牌的教练员。
20、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创造出国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重要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1、具有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重要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2、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23、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以及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领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完备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为社会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
24、在其他专业领域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人选。
推荐要求
1、由单位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人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结合2008年初由山东省人事厅组织填报的“山东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以这次推荐高层次人才库人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库的建设。
2、各单位应根据上述条件和要求将推荐人选的信息录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并填写高层次人才库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填报信息,由学校或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省委组织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9 17:06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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