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
职业职称
高级经济师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
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评审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
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人才需求状况,确定本地区本年度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的使用标准。
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考试包含本专业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考试时间:
2021年度经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6月19日举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0 11:41
目录
概述
组织机构
报名条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