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
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
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 具备硕士学位,或
第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国家
相关政策的规定,高级经济师
职称考试包含本专业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