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寿堃
原北京政府海军部高等顾问
沈寿堃(1863(癸亥年)—1921.5.15),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光绪六年(1880年)秋,天津水师学堂总教习严复回闽招生,沈寿堃应,成为第一届驾驶班学生。三年堂课结业,上“威远”号练习舰实习。
光绪十二年
(1886年),作为清政府选派的第三批海军留学生之一,赴英国深造,入格林威治皇家海军学院学习,主修海军大炮和轻武器,兼习海军战术、舰艇指挥及驾驶铁甲舰。毕业后,奉派到英国地中海舰队,上“额格士塞兰德”号练习舰实习。
十五年
(1889年)春,留学期满回国,派在北洋海军舰上候补,擢蓝翎五品顶戴补用千总。不久,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以沈寿堃“系出洋肄业学生,回华在船候补,熟习枪炮理法,堪以署理右翼中营守备,充‘定远’船枪炮大副”,呈请李鸿章奏保,获准。
二十年
(1894年)六月,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在八月十八日的黄海大战中,沈寿堃在“定远”舰督炮击敌,重创日舰“松岛”、“比睿”、“赤城”、“西京丸”。战至下午3时30分左右,寿指挥发射“定远”305mm口径大炮,击中日本旗舰“松岛”右舷下甲板,击毁第四号速射炮及左舷全部炮架,并引起甲板上的弹药爆炸。“刹那间,如百电千雷崩裂,发出凄惨绝寰巨响。俄而,剧烈震荡,舰体倾斜,烈火焰焰焦天,白烟茫茫蔽海。死伤达八十四人,队长志摩大尉、分队长伊东少尉死之。死尸纷纷,或飞坠海底,或散乱甲板,骨碎血溢,异臭扑鼻,其惨殆不可言状。”海战后,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奏保海军出力员弁,沈寿堃因功免补都司,以游击尽先补用,加副将衔。二十一年(1895年)正月初五日,日军水陆夹击威海卫港中的北洋舰队。十一日,日军鱼雷艇潜入港内偷袭,沈寿堃指挥“定远”发炮,击毁日军“第9号”鱼雷艇,但“定远”同时也被敌鱼雷击中,遂驶至刘公岛南岸浅滩搁浅,用作水炮台。不久,北洋海军全军覆没。
是年元月,北洋海军将领条陈海军利弊,检讨失利缘由。沈寿堃呈文指出:“大东沟之败,……乃将领之勇怯不同也。勇者过勇,不待号令而争先;怯者过怯,不守号令而退后。此阵之所以不齐,队之所以不振也。致败之由,能勿咎此乎?”他说:“平日操演船阵,阵势总须临时应变,不可先期预定。预定则各舰管驾只须默记应操数式,其余则可置之。……大东沟之役,初见阵时,敌以鱼贯来,我以雁行御之,是也。嗣敌左右包抄,我未尝开队分击,致遭其所困,此皆平时操演未经讲求,所以临时胸无把握耳。”“平日操演枪炮,总须精益求精,熟益求熟,……若徒求其演放整齐,所练仍属皮毛,毫无裨益。”他还指出:“中国所制之弹,有大小不合炮膛者;有铁质不佳,弹面皆孔,难保其未出口不先炸者。即引信拉火,亦多有不过引者。临阵之时,一遇此等军火,则为害实非浅鲜,故不可不慎之于平日。”沈寿堃所论,切中要害,颇为中肯,并对重振海军提出了许多可资采用的建议。但是,清廷却将北洋海军武职实缺全部裁撤,沈寿堃亦被解职。
二十五年
(1899年),北洋新购一批舰艇,调沈寿堃任“海圻”号巡洋舰帮带。三十一年(1905年),奉派帮统南北洋海军。宣统元年(1909年)夏,清政府将南北洋海军统一编为巡洋、长江两舰队,沈寿堃调任长江舰队统领,授海军协都统。辛亥革命爆发,沈寿堃既不支持也未阻止舰队起义,而是自行离职,闲居上海。
民国元年
(1912年),北京政府海军部任命其为高等顾问,补授海军中将。二年(1913年)又任命其为第一舰队司令,因病未就。六年(1917年),兼充高等捕获审检厅评事。七年(1918年),北京政府海军部任命其为中日共同防敌协商海军委员长,在北京与日本海军代表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十年(1921年)四月八日于上海逝世,终年59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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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光绪十二年
十五年
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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