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
通判、
监察御史、
殿中侍御史、
吏部尚书兼权
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
安抚使、镇江知府兼
两浙西路安抚使、
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
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人物生平
沈与求,生于
宋哲宗元祐元年,卒于高宗绍兴七年,年五十二岁。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累迁至明州
通判。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乃除
殿中侍御史。尝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累官
御史中丞,知无不言,前后凡四百奏,言甚切直。迁
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金人入寇,赞高宗亲征。累进知
枢密院事。卒,谥忠敏。《
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主要作品
沈与求著有《
龟溪集》十二卷,《四库总目》传于世。沈与求诗,以《四部丛刊续编》明刊《
沈忠敏公龟溪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
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夹竹桃】
摇摇儿女花,挺挺君子操。
一是适相逢,绸缪结深好。
妾容似桃萼,郎心如竹枝。
桃花有时谢,竹枝无时衰。
春园灼灼自颜色,愿言岁晚长相随。
野航春入荻芽塘,远意相传接渺茫。
落日一篙桃叶浪,熏风十里藕花香。
河回遽失青山曲,菱老难容碧草芳。
村北村南歌自答,悬知岁事到金穰。
【石壁寺山房即事】
望断南冈远水通,客樯来往酒旗风。
画桥依约垂杨外,映带残霞一抹红。
【浣溪沙】
花信催春入帝关。玉霙争腊去留间。不禁风力又吹残。
客舍不眠清夜冷,萦愁一缕袅檀,空庭月落斗阑干。
【浣溪沙·和郑庆袭雪中作】
云幕垂垂不掩关,落鸿孤没有无间。雪花欺鬓一年残。
欲把小梅还斗雪,冷香嫌怕乱沈檀。恼人归梦绕江干。
【江城子·和叶左丞石林】
鱼龙戏舞近幽宫。乱山中。似途穷。绿野堂深,门敝兽铺铜。无限青瑶攒峭壁,花木老,映西东。
消磨万事酒千钟。一襟风。鬓霜蒙。忧国平生,堪笑已成翁。惟有经纶心事在,承密诏,看重重。
【江城子·亦次韵和呈,因以自见穷寂之态】
华灯高宴水精宫。浪花中。意无穷。十载江湖,重绾汉符铜。应有青藜存往事,人缥缈,佩丁东。
卧听萧寺响疏钟。渡溪风。转空濛。月上孤窗,邻唱有渔翁。追念使君清坐久,歌一发,恨千里。
宋史文载
沈与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登政和五年进士第,累迁至明州通判。以御史张守荐,召对,除
监察御史。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上乃行其言,除
殿中侍御史。
上在
会稽,或劝幸饶、信,有急则入闽。与求以为今日根本正在江、浙,宜进都
建康,以图恢复。论
范宗尹年少为相,恐误国事。上不悦,以直龙图阁知台州。宗尹罢,召还,再除侍御史。
时军储窘乏,措置诸镇屯田,与求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诏付户部看详。江西安抚、知江州
朱胜非未至,而马进寇江州陷之,与求论九江之陷,由胜非赴镇太缓,胜非罢去。时方多事,百
司稽违,与求援元丰旧制,请许台谏官弹奏,上从之。与求再居言路,或疑凡
范宗尹所引用者,将悉论出之。与求曰:“近世朋党成风,人才不问贤否,皆视宰相出处为进退。今当别人才邪正而言之,岂可谓一时所用皆不贤哉?”人服其言。
吕颐浩再相,御营统制辛永宗、枢密
富直柔、右司谏韩璜屡言其短。与求劾直柔附会永宗兄弟,为致身之资。上遂出永宗,而璜、直柔亦相继罢黜。
迁
御史中丞。时禁卫寡弱,诸将各拥重兵,与
求言:“汉有南北军,唐用
府兵,彼此相维,使无偏重之势。今兵权不在朝廷,虽有
枢密院及三省兵房、尚书兵部,但行文字而已。愿诏大臣益修兵政,助成中兴之势。”浙西安抚
刘光世来朝,以缯帛、方物为献,上已分乞六宫,与求奏:“今为何时而有此。”时已暮,疏入,上命追取斥还。内侍
冯益请别置御马院,自领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门。与求劾益专恣,请治其罪。
谍报
刘豫在淮阳造舟,议者多欲于明州向头设备。与
求言:“使贼舟至此,则入吾腹心之地。臣闻海舟自京东入浙,必由
泰州石港、通州料角崇明镇等处,次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头。又闻料角水势湍险,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转运。宜于石港、料角等处拘收水手,优给钱粮而存养之,以备缓急。”
两浙转运副使徐康国自温州进发宣和间所制间金、销金屏障什物,与求奏曰:“陛下俭侔大禹,今康国欲以微物累盛德,乞斥而焚之,仍显黜康国。”从之。与求历御史三院,知无不言,前后几四百奏,其言切直,自敌己已下有不能堪者。上时有所训敕,每曰:“汝不识沈中丞邪?”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遂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引疾丐祠许之。
四年,出知
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复以
吏部尚书召,除
参知政事。金人将入寇,上谕辅臣曰:“朕当亲总六军。”与求赞之曰:“今日亲征,皆由圣断。”上意决亲征,书《车攻诗》以赐。上曰:“朕以二圣在远,屈己通和。今豫逆乱如此,安可复忍?”与求曰:“和亲乃金人屡试之策,不足信也。”因奏:“诸将分屯江岸,而敌人往来淮甸,当遣
岳飞自上流取间道乘虚击之,彼必有反顾之忧。”上曰:“当如此措置。”
五年,兼权知
枢密院事。时
张浚视师江上,以
行府为名,言知泰州邵彪及具营田利害事,乞送尚书省。有旨从之。与求不能平,曰:“三省、
枢密院乃奉行行府文书邪?”六年,张浚复欲出视师,不告之同列。及得旨,乃退而叹曰:“此大事也,吾不与闻,何以居位?”遂丐祠,罢,出知明州。
七年,上在平江,召见,除
同知枢密院事;从至建康,迁知枢密院事。薨,赠
左银青光禄大夫,谥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