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档案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江西省档案局与江西省档案馆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厅级事业单位。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方维华
局长:聂文胜(兼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向文
副局长:谭荣鹏
主要职责
(一)对全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省属大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和各市、县档案业务及专项档案工作。
(二)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省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
(三)组织开展全省档案理论和科学研究,推进全省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四)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全省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协调全省档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动。
(五)负责接收、整理、保管省直机关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及档案史料的展览、陈列工作,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负责省直机关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档案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省档案馆网点建设布局的指导等有关工作,协调指导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档案资料接收和收集范围。
(七)负责调查、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我省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著名人物在江西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门类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
(八)负责全省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九)制订全省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档案局(馆)内设9个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机关内部各部门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统计年报和机关秘书、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管理和接待工作。
(二)业务指导处
负责全省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宏观管理,对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省直各专业主管部门和中央驻赣单位做好本专业系统、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负责省级档案馆网点建设的布局审核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接收范围,拟定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规章和技术标准。
(三)科教法规处
负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地方性档案法规的研究、起草;负责档案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与其他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严重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馆、库建设设计图纸审查等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全省档案科技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课题的协作公关和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抢救档案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档案科技业务咨询和组织科技交流活动。
(四)信息调研处
负责全省档案工作综合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的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检查、总结执行情况;负责档案信息工作,指导全省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档案保管处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和科学管理;负责馆藏档案的出、入库管理;负责档案资料数量变动情况的登记、统计;负责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珍品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负责进馆档案的整理;编制各类检索工具;负责全省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管理工作。
(六)档案利用处(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及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接待;负责查阅者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内容的审核、盖印和收费工作;负责利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开放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著录标引工作;负责全省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的工作。
(七)档案征集编研处
负责省直机关和有关单位到期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负责对散存社会珍贵档案资料和名人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史料编纂和研究并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史料;组织承办综合馆藏档案、社会档案和现行文件资料的展览;负责档案的仿真制作和指导;负责指导全省档案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参与全省编修史志工作;负责省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八)档案技术保护处
负责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设计;负责省档案馆网络、数据库、操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负责省直单位电子文件的接收、存储工作;负责馆内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负责档案保护和复制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库房温湿度及安全的监控、破损档案的修复、档案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缩微、复制、数字化工作;负责电视视频资料录制;负责摄录像及编辑刻录工作。
(九)机关党委(人事保卫处):
负责局(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库房和机关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人员编制
档案局(馆)机关事业编制80名。
领导职数:局(馆)长1名,副局(馆)长3名;正处职数9名,副处职数13名。处级纪检员1名。
其他事项
江西省档案局(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省档案局(馆)下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正处1名,副处1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局(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5 17:36
目录
概述
领导班子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