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档案馆
江西省事业单位
江西省档案馆于1960年7月设立筹备处,1962年10月正式成立档案馆。馆内设有保管利用、征集接收、编纂研究、保护技术、整理编目、计算机等业务机构,1998年经国家档案局认定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简介
江西省档案馆现保存223个全宗共24万余卷(册)档案资料,其中现行档案160个全宗、历史档案63个全宗、革命历史档案全宗汇集1个、资料2.3万多册。档案载体形式除纸质档案外,还有录音、录像档案、照片档案、印章档案等。丰富的馆藏档案与资料,涉及全省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宗教等领域,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全省不同历史时期的面貌。江西省档案馆共向社会开放档案10万多卷。档案库房安装了自动报警、消防、监测系统。馆内设有档案阅览室,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我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馆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集中统一管理省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2.依法接收属于省档案馆接收的省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并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征集散存、散失在社会上反映我省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著名人物在江西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载体、门类的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3.安全、科学保管省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开展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工作。
4.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省直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工作。
5.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6.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省级重要政务数据、电子档案管理和长久保存,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7.开展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加强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推进档案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承担全省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平台)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8.负责档案专业技术和本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廖涛,江西省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
谭向文,江西省档案馆党组成员、副馆长。
谭荣鹏,江西省档案馆党组成员、副馆长。
李继国,江西省档案馆副馆长。
曾勤生,江西省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毛海帆,江西省档案馆副巡视员。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1 16:50
目录
概述
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