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
湖南省永州市辖自治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隶属湖南省永州市,位于湖南省最南端、南岭北麓。东北接蓝山县,东南邻广东省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南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西抵江永县,北枕道县宁远县,总面积3248平方千米。共有24个民族。截至2024年4月,江华瑶族自治县下辖9个镇、7个乡。县政府驻春晓路60号。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县总人口为53.41万人,常住人口43.92万人。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属
西汉前期(前206一前112),属长沙国,置“周都尉别军”。元鼎六年(前111),置冯乘县(辖今之江华瑶族自治县全境,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县钟山县富川江永等县部分地区)隶苍梧郡,属交趾刺史部。东汉,隶苍梧郡,属交州
三国,地入东吴,隶临贺郡,属广州
西晋,隶临贺郡,属广州。东晋,康帝前隶营阳郡,属荆州,穆帝后属湘州
南朝宋,隶临庆国,属广州。齐、梁、陈,隶临贺郡,属湘州
隋,隶零陵郡,属荆州。义宁二年(618),萧铣巴陵称帝,国号梁,冯乘属之。
唐武德四年(621),析冯乘置江华,隶营州。贞观八年(634),隶道州。十七年道州废,隶永州,属江南西道。文明元年(684),江华改名云溪。神龙元年(705)复名江华,隶道州。天宝元年(742),改道州为道州江华郡,江华隶之。乾宁二年(895),属武安军节度使。
五代后梁,马殷据湖南,国号楚,江华属。后唐、后晋、后汉均属楚。后周,属南汉武安节度使。
宋,隶道州江华郡,属荆湖南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隶道州路,属湖广行省
明洪武初年,改道州路为道州府,江华隶之。九年(1376)。降道州府为道州,江华隶永州府,属湖广布政使司
清顺治六年江华始入清版图,隶永州府,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康熙十六年(1677)吴三桂称帝,国号周,江华属之。二十年(1681)周灭,江华仍隶永州府,属湖南布政使司。雍正二年至清末民国初(1724~1913)江华隶永州府
民国3年(1914),隶衡阳道,属湖南省。民国26一38年(1937~1949),隶属湖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江华和平解放,隶属湖南省永州专区(后改零陵专区)。
1953年,改隶湘南行政公署。
1954年,湘南行政公署改设为衡阳专区郴县专区(后改郴州),江华属衡阳专区。
1962年,恢复零陵专区
1979年,专区改称地区,江华瑶族自治县隶属零陵地区。
1995年,撤销零陵地区,设立地级永州市,江华属之。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元、明,又划县南24里地归富川,划松柏及其以西之地归永明县
清,桂岭等地划归广西之贺县
1955年,划桥头铺、沱江、大路铺、白芒营等地区(791.46平方公里)归永明,永明因之改称江永。划蓝山县之荆竹、沙落等18个村寨入江华瑶族自治县。
1958年,沱江、大路铺、白芒营等地回归江华,荆竹、沙落等地回归蓝山。
1989年,将1955年10月划给江永管辖的桥头铺、大干、界牌3个乡(镇)仍划归江华瑶族自治县。
2015年,原花江乡的齐共村,原小圩镇的小圩、荆村、车田、金田、新寨、大坪、寨脚、沙柳、上大、湄溪、陈家、绣球、联村、竹材、牛塘营、桥头、山门口、老屋、练江、十字、青山口、深冲、茶花园23个村和小圩居委会,原清塘壮族乡的中大、矮岩、蒙家、黄绿、李家、贝家、清塘、开源、田边9个村合并,设立小圩壮族乡
原东田镇、原务江乡与原花江乡的新朋、晓河、新庆、黄石、水口寨、大田、牛角、群丰、石田、秀马10个村合并设立涔天河镇。原水口镇、原贝江乡,原小圩镇的河湾、塘肚、枫源、大石、茅坪5个村,原清塘壮族乡的东陂、浮海、观音山3个村合并设立水口镇。原桥头铺镇、沱江镇,江华国有林场代管的东水源村合并设立沱江镇
江华国有林场代管的小边河、麻石、两河口、田墱、安马、大龙等6个村划入码市镇。江华国有林场代管的芙蓉村划入大锡乡。江华国有林场代管的枫木坪村划入涛圩镇;江华国有林场代管的杉木源村划入河路口镇
两岔河乡和大圩镇合并设立大圩镇
区划详情
截至2024年4月,江华瑶族自治县下辖9个镇沱江镇大路铺镇白芒营镇涛圩镇河路口镇大圩镇水口镇码市镇涔天河镇)、7个乡(界牌乡桥市乡大石桥乡湘江乡蔚竹口乡大锡乡小圩壮族乡)。县政府驻春晓路60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江华瑶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最南端、南岭北麓,东北接蓝山县,东南邻广东省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南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西抵江永县,北枕道县宁远县。地处北纬24°38′~25°15',东经111°25'~112°10'之间。南北长77.92千米,东西宽72.5千米,总面积324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为五岭山脉萌渚岭山系所盘亘,其支脉贯穿全县,地形南、北、东三面较高,海拔高度一般在600米以上;西面较低,海拔高度在200~100米之间。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盆地、平原、水域均有分布。
气候
江华瑶族自治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由于地形复杂,地域差异和垂直差异明显,因而形成多种小气候带。
水文
除靖边河及白沙河流入珠江外,其它所有河流均分别汇集于冯、沱两水,两水分别在县境的东部和西部向北流,于沱江镇鱼塘坡处汇合为潇水,然后注入湘江。
土壤
江华瑶族自治县,土壤以山地红壤、山地黄壤和黄棕壤为主,山地红壤面积12.87万公顷,占山地土壤面积的54%、山地黄壤面积7.47万公顷,占山地土壤面积的31.3%,黄棕壤面积为1.87万公顷,占山地土地面积约78%,其他紫色土、红色石灰土、黑色石灰土、山地草甸土等面积1.67万公顷,占山地土地面积的6.90%。
自然资源
水资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水系发达,江河溪涧纵横交错。境内大小河流289条,总长2540千米,其中主要水系有湘江一级支流潇水,二级支流有萌渚水(又称西河)等5条。全县河流流域面积3248.72平方千米。长度在5千米以上、流域面积在1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共111条,全长1390.4千米。在这些河流中,潇水支流5条,冯河支流79条,沱水支流24条,白沙河支流2条,靖边河1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溪河10条。全县过境客水流域面积593.8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18.5%。
土地资源
江华县土地面积3248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03万公顷,基本农田2.59万公顷,林地面积252900公顷,河流流域面积324872公顷。
生物资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有高等植物181科668属1382种(含变种),占全省树种41.82%,其中一级保护植物6种,二级保护植物26种,地方重点保护植物60种。古树5650株38科57属71种。依树种排列在前5位的古树计3676株,其中樟树2262株,枫香732株,乌柏252株,檵木230株,穗花杉200株。其中一级古树288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5.12%,二级古树225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3.98%,三级古树5137株,占古树名木总数的90.9%。
江华瑶族自治县共有野生脊椎动物5纲30目77科218种,森林昆虫11000种以上。鸟类38种,其中属一级保护的1种,二级保护的18种;另有水鸟类8种,其中二级保护的3种。兽类25种;两栖动物10种,其中二级保护的1种;爬行类10种。
矿产资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矿藏种类多,分布比较集中,矿石品味富,多种矿物共生,经济价值高,已发现的有用矿产32种,尤以锡、钨、铜、铅锌、铌钽、稀土、铁、锰、石灰岩、磷、硫、高岭土、石英石、石煤等为丰富。
人口
截至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总人口为53.41万人,总户数16.53万户,常住人口43.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94万人,农村人口26.98万人,城镇化率38.57%。全年出生人口数3518人,出生率6.36‰;死亡人口数3117人,死亡率5.64‰;人口自然增长率0.73‰。
江华瑶族自治县共有瑶族、壮族、汉族、苗族、侗族、蒙古族、满族、土家族、回族、哈萨克族、藏族、黎族、白族、彝族、傣族、维吾尔族、布依族、朝鲜族、哈尼族、高山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景颇族、土族共24个民族。
经济
综合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162.0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07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7.06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69.90亿元、增长4.1%。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1.6%,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5.2%,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576元,增长5.2%。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4%。按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增长27.2%,非国有投资下降3.2%。按投资方向看,工业投资增长22.3%,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下降24.5%,民生工程投资下降22.4%,生态环境投资增长50.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9%。全年施工项目个数比上年下降13.7%。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下降44.0%,本年投产项目个数增长1.1%。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品房销售面积26.41万平方米,下降37.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1.46万平方米,下降36.4%。商品房销售额12.7亿元,下降42.6%。其中,住宅销售额9.75亿元,下降35.4 %。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3.88万平方米,下降26.3%。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地方收入12.4亿元,增长7.5%。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9.06亿元,增长4.6%;非税收入3.30亿元,增长16.1%,非税占比26.6%。上划中央“两税”2.90亿元,增长24.4%;上划中央所得税1.10亿元,下降3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1亿元,增长5.6%。其中,教育支出8.88亿元,增长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亿元,增长8.0%;城乡社区支出6.20亿元,增长71.28%;科学技术支出1.09亿元,增长0.8%;住房保障支出1.29亿元,增长2.4%。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74元,增长5.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46元,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3元,增长5.8%。农村居民收入比城镇快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度的2.18调整为2.1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51元,比上年增长4.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123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210元,增长5.2%。
第一产业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57亿元,比上年增长4.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07亿元,增长4.0%。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粮食播种总面积58.26万亩,粮食总产量23.61万吨。其中,稻谷面积38.93万亩,下降0.5%,产量15.6万吨,增长1.0%;玉米面积16.5万亩,增长0.9%,产量7.23万吨,增长2.3%。蔬菜种植面积17.33万亩,增长3%,产量24.36万吨,增长5.3%;油料种植面积13.05万亩,增长10.2%,产量1.75万吨,增长10.5%;烤烟种植面积5.5万亩,增长5.9%,产量0.9万吨,增长9.3%。
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生猪存栏45.43万头,下降4.8%,全年生猪出栏72.25万头,增长2.3%。年末牛存栏12.23万头,增长9.4%;全年牛出栏5.15万头,增长27.5%。年末家禽存栏384.1万羽,增长15.6%;全年家禽出栏628.62万羽,增长27.0%。猪、牛、羊肉产量6.08万吨,增长4.1%;禽蛋产量0.26万吨,增长30.0%;水产品产量0.52万吨,增长2.0%。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开工各类水利工程274处,投入资金0.71亿元,完成土石方51万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8亩。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6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25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75个,家庭农场1311个。
第二产业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规模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7.6%。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下降26.3%;制造业增长10.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3.5%。全部工业增加值5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0%。工业实缴税金6.1亿元,增长7.7%。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产品产量中,大米8.4万吨,增长21.2%;水泥175.9万吨,下降3.0%;液晶显示屏4787万片,增长25.3%;锂离子电池10778.2万只,增长21.6%;光电子器件6433.7万只,增长17.6%;商品混凝土50.4万立方米,下降38.3%;发电量14.7亿千瓦时,下降16.0%,其中水电4.4亿千瓦时,下降36.5%;风电9.4亿千瓦时,下降1.7%。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规模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64.8亿元,下降5.9%;实现利润14.2亿元,下降29.9%;工业产品销售率97.0%,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5.69亿元,增长49.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5.4%,比上年上升6.2个百分点。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建筑业增加值4.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6.51万平方米,下降1.2%,新开工面积12.30万平方米,下降45.2%,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8.25万平方米,增长92.9%。
第三产业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02亿元,比上年下降14.0%。分经营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47.07亿元,下降13.7%;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13.96亿元,下降15.0%。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额12.35亿元,比上年下降53.4%。分商品类别看,粮油、食品类增长7.3%,烟酒类下降16.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81.1%,家具类下降72.9%,石油及制品类下降26.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44.7%。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进出口总额106.85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其中,出口106.27亿元,增长26.7%;进口0.58亿元,下降19.1%。实现破零企业16家,倍增企业30家。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97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8.8%。新引进2家500强企业。实际引进境内省外资金92.05亿元,增长24.1%。引进2亿元以上境内省外项目20个。
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固定电话用户1.5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8.64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11.86万户。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内旅游人数591.5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8.76亿元。全县共有旅游等级区(点)6家。江华瑶都水街·中国爱情小镇获得首批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江华瑶都金竹被评为湖南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4.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90.58亿元,增长11.9%;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40.64亿元,增长0.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95.1亿元,增长4.6%。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07.87亿元,下降3.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87.23亿元,增长15.9%。
交通运输
洛湛铁路207国道、S355、道贺高速穿过江华瑶族自治县。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路货运量264.50万吨,增长0.5%;公路货物周转量1.98亿吨公里,增长1.5%;公路客运量390.20万人,增长0.3%;公路旅客周转量1.83亿人公里,增长2.2%。
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路通车里程0.2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5.6公里。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5.90万辆,本年新注册汽车0.29万辆。
政治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0.64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0.99万人,初中学校在校生2.56万人,普通小学在校生4.49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40万人。各类民办学校6所,在校学生0.41万人。全年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457万元,资助中职学生1.21万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23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237万元。
科学技术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授权专利292件,其中发明专利31件。
文化事业
国家三级文化馆: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国家三级图书馆:江华瑶族自治县图书馆。
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4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312家,文物保护单位5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11处、市级14处、县级24处。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
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图书馆藏书量50.2万册,全年到馆125.58万人次,外借图书47.8万余册次(其中纸质书籍32.4万余册次,电子图书15.1万余册次),阅览106.2万余册次。全年共完成送图书下乡3500余册。
体育事业
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体育场地2548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7.4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6次。高质高效高标承办了第十届全省民族运动会,江华代表团在竞赛项目中斩获20金16银11铜,在表演项目中获得4个金奖,以团体总分527.48分的成绩圆满收官,奖牌榜和团体总分均居甲组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县共有体彩网点23家,2023年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747万元。
医疗卫生
截至2023年末,江华瑶族自治县共有卫生机构430个。其中,医院1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6个,村卫生室346个。卫生技术人员415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75人,注册护士2060人。医院拥有床位3473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810张。
社会保障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89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2.9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5.1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0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0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0.02万人。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1.75万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82.88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16.23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366.42万元。全县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1644张,收养各类人员713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9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2万元。
环境保护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污水处理率97.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12万公顷,年末林地面积24.29万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2154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65.73%。
安全生产
2023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人数0.012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503起,道路交通死亡率1.5人/万辆。
历史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瑶族长鼓舞
瑶族长鼓舞,是中国瑶族的一种民间舞蹈,流行于广东、广西、湖南等省的瑶族聚居地区,多在瑶族传统节日及庆祝丰收、乔迁或婚礼喜庆的日子表演。
瑶族长鼓舞,脱胎于起源很早的祭盘王仪典及一些巫术活动中的舞蹈,已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文娱活动。舞蹈语汇十分丰富,从各个方面反映了排瑶的生产生活习俗和原始宗教信仰。2008年6月7日,瑶族长鼓舞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盘王大歌
盘王大歌,是一部珍贵的富有高度人民性和艺术性的民间文学作品,广泛流传中国和国外瑶族民间。内容包罗万象,叙述了人类、民族、天地万物的形成和发展。集音乐、舞蹈、歌谣于一体的大型瑶族文化的历史史诗,是人类一笔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2014年11月11日,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地名由来
江华县,因县治在阳华岩之江南(今沱江镇老县村),得名。
风景名胜
宝镜何家大院
宝镜何家大院,现存房屋180栋,门楼7个、巷道36条,总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4000平方米,系清顺治七年(1650年)何氏先祖何应棋于此定居所建。建筑群靠山照水,规模庞大,房屋座座相通,房房相连,建筑之间格局延续有续、传承关系明晰。2019年10月16日,宝镜何家大院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阳华岩摩崖石刻
阳华岩摩崖石刻,位于竹园寨乡的回山之下,距县城6公里,山势向阳,陡峭如劈,中有石磬,下有寒泉。唐代道州刺史元结巡察至此,写下一篇《阳华岩铭有序》,并刻在石壁上,后人纷至沓来,并竞相效仿,存石刻41方,字迹清晰可辨的38方,皆为阴刻。其中:唐代石刻2方、宋代石刻32方、明代石刻3方、清代石刻1方、时代不详3方。2006年,阳华岩摩崖石刻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湘桂古道(潇贺古道)江华段
潇贺古道,是2000多年前的“国道”,地处湘桂粤三省交界边陲,是历史上沟通内地与岭南诸道中最重要的一条通道。是秦皇汉武征伐岭南的军事要道,也是瑶族千年迁徙的南岭民族走廊。
1931年1月16日,率领百色起义之后的红七军“小长征”,从广西全州迂回进入江华,就是通过这条古道,进入广西桂岭镇,再经广东奔赴江西于都的中央苏区。潇贺古道江华段已经有14处被纳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江华文庙
江华文庙,位于沱江镇老街。始建于705年,屡迁屡建,现存旧址为清同治四年(1865)由旧学宫改建。红墙绿瓦,飞檐斗拱,规模宏大,蔚为壮观。
江华文庙,占地面积1万2余平方米,整个庙宇长150多米,宽80余米,保存古石刻在六十六方以上。庙内的礼门、义路门、泮池、泮桥、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等石刻浮雕仍是文庙特有景观。
潇湘源水利风景区
潇湘源水利风景区,依托涔天河水库而建,属于水库型水利风景区。景区面积28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83.3平方公里,景区由潇湘源滨河风光带、涔天河水库、黄龙山原始森林和大龙山四部分构成。
地方特产
江华苦茶
江华苦茶,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江华苦茶,是瑶族同胞世代相传的民族茶饮。曾是贡茶、省级名茶,素来具有“古”、“苦”、“长”、“早”的特点,茶多酚含量全省最高,是制作红茶的优质原料。
2013年,江华苦茶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瑶山雪梨
瑶山雪梨,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瑶山雪梨品质好,营养价值高,果肉质洁白,质地细腻,脆嫩无渣,清香爽口、核小皮薄、汁液丰富,风味好,果心小,可食率高。
2012年8月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瑶山雪梨”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江永香柚
江永香柚,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江永香柚,果实形似葫芦或梨形、果大,成熟后色泽金黄,光泽鲜亮,散发芳香气味。果底有铜钱般的圆圈印环,俗称“金钱花”,是辨别真假香柚的标志。
2008年7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江永香柚”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江永香姜
江永香姜,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江永香姜有近千年栽培历史,外观晶莹如玉,形似手掌,姜上有节,嫩芽和茎节部鳞片呈紫红色,叶片象竹叶,根少而较粗。
2008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江永香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江永香芋
江永香芋,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江永香芋球茎纺锤,皮黄褐色,形似槟榔,有暗红色老斑和须毛;成熟度高,横切面有密布的紫色,暗红色丝状纹斑。江永香芋独具浓郁芳香、并集香、酥、鲜、脆于一体。
2008年11月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江永香芋”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江华香稻米
江华香稻米,又称香禾米、香米、桐禾。江华香稻米曾载录于二百八十多年前的《湘侨闻见偶记》,为雍正十年至十一年任永州知府的姜绍湘所记。《湘侨闻见偶记》中载:“府内有香稻米,不多得,惟东安、宁远、永明、江华有之。其米玉色,不甚白,细粒,人饭少许即香,所谓‘长沙好米,其香五里’者,即此种。”中国历代都把香稻列为珍品,把香米作为贡品,誉称“贡米”。历代诗人如杜甫、王维、孟效、陆游等,都有吟咏香稻的佳句。如唐代大诗人杜甫就留下“昆吾御宿自逶迤,紫阁峰阴入渼陂。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的诗句。清同治《江华县志》卷之十风土、风俗、土产中载,“早稻之品就有十种,晚禾之品就有十六种,其中标明带香字的就有香律禾”。清同治《江华县志》卷之十还载:“江华半係瑶人,半係土著,亦有外来入藉。耕凿业者,山多田少,火种力耕,所产稻米为最,木棉杂粮间之。”1994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志》中也载,“水稻品种,民国期间,主要品种就有二十一种以上,其中带香字的品种就有香禾粘、香禾糯、香禾和桐禾”。
著名人物
金湘军
金湘军,男,汉族,1964年7月生,湖南江华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成都科技大学毕业。现任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邓有志
邓有志,湖南江华县人,瑶族。1931年生,1951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3月至1985年2月入湖南师范大学学习两年。曾任江华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零陵地区地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陈为人
陈为人,1899年生于湖南省江华县。1918年入湖南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习,五四运动时期成为湘南学联成员。五四运动后到上海,组织创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并成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第一批团员。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被选为党的二大代表。1923年,出席党的三大。1927年,出席党的五大。10月任第一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兼宣传部长。1945年党的七大追认陈为人为革命烈士。
江华
江华瑶族,江华县人。1925年10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秋,跟随毛泽东上井冈山,曾任中共茶陵县委书记、红二十八军政治部主任、中央军委第四局副局长、局长,安东省委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兼市长,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李启汉
李启汉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成员、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始人之一、中国工人运动先驱。1898年生于湖南江华码市镇。1919年,随毛泽东北上赴京请愿。1920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发起组,和俞秀松等组建全国性的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当选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1927年4月15日,广州继上海发生反革命叛变,被秘密杀害。
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16:2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