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指的是税率不随
征税客体总量变动而变动的一种税,即按一定比率从收入中征税,多适用于
流转税和
财产税。
比例税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同一按照一个比例征税。 它一般适用于对
流转额的课税。
在具体运作上,比例税又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1、单一比例税。即一个种税只采用一个税率,如
企业所得税采用是税率为25%
2、
产品差别比例税。即一种产品采用一个税率,不同产品税率的高低存在差别,如消费税采用的税率
3、行业差别比例税。即同一个行业内采用一个税率,不同行业的税率高低不同,如营业税采用的税率
4、幅度比例税。即国家只规定一个最高税率和
最低税率,在这一幅度内,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具体确定。如对娱乐业征收的营业税的税率。
在
比例税率下,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相同,具有鼓励生产、调动生产者积极性、有利于
税收征管的优点。但
比例税率的缺点,是有悖于量能负担原则,对调节
个人所得的效果不太理想。
作用
它对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有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的作用
具体项目
我国曾经实行的工商统一税、产品税以及现行的关税等
优缺点
优点:最大优点是计算方便、收入稳定,一般都适用于以收入为计算依据的税种,最明显的是
消费税、营业税。
弊端:由于比例税存在税率固定、负担平均的特点,比较符合
税收的中性原则,现代
西方国家开始对
所得税实行比例税。但比例税不利于缓解
社会分配不公。
主要区别
国家税务局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按单位
征税对象直接规定
应纳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如
土地使用税,按使用
土地面积,直接规定每平方米
税额多少。
①地区差别
定额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定额税率;
②
幅度定额税率,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视不同情况1.5-30元;
, 分级规定不同税额。
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用于
从量计征的税种、这些税种的征税对象一般是价格比较固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商品。现代
税收制度中,对
价格稳定,质量规格标准统一的商品,一般都采用
定额税率,一是它计算简单,征管方便;二是对于经营这类商品的企业提高
产品质量,改进
产品包装有
促进作用:因为随着产品质量,包装的提高和改进、售价提高而税额不增,
优质优价的产品相应
税负轻,而劣质劣价的产品相应税负重。
税率不因
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化而改变的税。即不论课税对象数额多少,均按相同比例课征的税。税率通常用一个不变的百分比率表示。不管基数如何,对同一课税对象只规定一个税率。一般来说,对
商品流转额的课税,多为比例税。它对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有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的作用。如我国曾经实行的
工商统一税、
产品税以及现行的关税等,都属比例税。由于比例税存在税率固定、负担平均的特点,比较符合税收的中性原则,现代西方国家开始对所得税实行比例税。但比例税不利于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比例税的推导
方法一:
Y=C+I+G=a+bYd+I+G
=a+b[Y-T-t(Y-T)]+I+G
Y=1/[1-b(1-t)]*(a-bT+bTt+I+G)
Y′=C′+I+G
=a+bYd′+I+G
=a+b【Y′-T-?T-t(Y′-T-?T)】+I+G
Y′=1/[1-b(1-t)]*(a-bT-b?T+bT+bt?T+I+G)
?Y=Y′-Y=1/[1-b(1-t)]*(-b?T+bt?T)
?Y/?T=:-b(1-t)/[1-b(1-t)]
方法二:
税收减少T,收入增加T,
可支配收入增加T(1-t),消费增加Tb(1-t),以Tb(1-t)作为第一项,
等比数列和为-b(1-t)/[1-b(1-t)]*T
也可得:Y/?T=:-b(1-t)/[1-b(1-t)]
宏观分析
在不考虑
财政支出的情况下,税收对经济具有确定的负效应。早在亚当斯密为代表的
古典经济学中,税收就被认为会影响
资本积累、
减少资本投资,因此是阻碍
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因素;而到了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时代,不论是总量税还是比例税,
税收乘数都是负的
即税收对 经济具有紧缩性。因此,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认为
税收政策是政府
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运用
税收政策有意识地调节
国民经济活动。当
总需求不足时,为了防止经济的衰退和停滞,就应当采取减税的办法(如免税、退税、降低税率等)以刺激总需求;反之当总需求过旺,出现
通货膨胀时,则应该采取增税的办法。这就是所谓的
凯恩斯主义“
相机抉择”的
税收政策。除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外,
供给学派也提出了自己的税收观点,他们认为较高的
边际税率会妨碍
经济活动的水平和
增长率,并通过
拉弗曲线说明了如何寻求
宏观税负的最优点,在较
低税率情况下增加税收,政府的
税收收入扩大而不影响生产,但到达一定税率后,进一步增加税收则会导致生产和税收收入都下降,因此供给学派主张通过大力削减边际税率来拉动经济增长。所以从宏观上进行分析,经济学家们普遍得出了税收会抑制经济增长的结论。不论是总量税还是比例税两种
乘数都为正,即
财政支出对经济具有扩张性。与税收政策相同,
财政支出政策也构成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相机抉择”
需求管理政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比例税特征
(1)强制性。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用
法律形式、对征、纳双方权力与义务的制约。国家征税是凭借
政治权力,而不是凭借财产所有权。国家征税不受财产直接所有权归属的限制,国家对不同
所有者都可以行使
征税权。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相对独立的
经济实体。国家与国有企业的
税收关系,也具有强制性特征。这是税收形式与国有企业利润上交形式的根本区别。
(2)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区别于国债等
财政收入形式。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是筹集
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并成为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
税收无偿性的形式特征,是对具体纳税人说的。
(3)固定性。指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事先规定课税对象和课征额度。也可以理解为规范性。
税收固定性的含义包括三个层次,即课税对象上的非惩罚性,课征时间上的
连续性和课征比例上的限度性。税收的固定性特征,是税收区别于罚没、摊派等
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