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制度中正四位上相当於中务卿、
参议,正四位下为皇太子傅以及八省的长官等卿(式部卿、治部卿、民部卿、兵部卿、刑部卿、大藏卿、宫内卿)等职位。
与
从四位相同,拥有四位者的敬称为姓氏与名讳後,增加
官位与朝臣之名。例如「正四位下前伊予守源頼义朝臣」等。不过若是拥有正四位的参议,名列
公卿的状况下则在姓氏後加朝臣,名讳後加卿。
非公卿而言昇至正四位即为最高位,清和源氏与河内源氏的领袖人物通常可以得到此位。
清和源氏初代经基王其子
源满仲、源满仲长男(摄津源氏领袖)
源赖光、源满仲四男(河内源氏领袖)源赖信以详的
源赖义、
源义家等河内源氏的领袖皆得到此位。平氏中则有伊势平氏的平忠盛昇至正四位,并担任刑部卿。
由於本来相当於从三位的近卫大将一职由大臣兼任成为惯例,从三位逐渐由近卫中将升任,近卫少将担任正四位的状况也就渐渐增加。(
结城秀康等)
江户时代时
御三家中
水户藩的
水户德川家当主、亲藩大名中
福井藩的越前松平家(15代中4人)、
谱代大名中
彦根藩井伊氏(17代中3人)、
外样大名中
加贺藩的前田氏与
萨摩藩的岛津氏(12代中的岛津齐宣)、
仙台藩的伊达氏(历代中的伊达庆邦)等大名家有昇为正四位者。
明治时代以後,参与过幕末尊皇攘夷与
明治维新而尚未逝世的有功者,除了已拥有从三位以上的公卿、大名等华族,授与功绩显著者正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