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随(1434~1518),字维贞,号贞庵,又号文湖,
浙江鄞县(今
宁波)人,
吏部侍郎杨守陈之
从弟,成化二年(1466)
进士。
成化六年(1470),疏陈六事,言:“
郕王受命艰危时,削平祸乱,功甚大。殁乃谥以‘戾’,公论不平。此非先帝意,权奸逞私憾者为之也。亟宜改易,彰陛下亲亲之仁。尚书
李秉效忠守法,一时良臣,为萧彦庄诬劾
致仕,乞即召还。律令犯公罪者不罢,近御史
朱贤、娄芳等并除名,乞复其官,且戒所司毋法外加罪,一以律令从事。西征之役,以数万甲兵讨出没不常之寇,千里转输,旷日持久。恐外患未平,内地先敝。乞速班师,戒边臣慎封守。近例,军官犯罪未结正者,遇赦即原,致此曹迁延,以希幸免。自今众证明白者,即据律定案,毋使逃罪。虽遇赦免,亦不得管军。在外官俸、兵饷,有逾年不给者,由郡县蓄积少也。请于起运外,量加存留,以济乏匮。”疏奏,时不能从。
太常少卿孙广安母丧
起复,杨守随与
给事中李和等连章论之,乃令
守制。
成化八年(1472)冬,以灾异陈时政九事。
廷议四方灾伤,停遣刷卷御史。会昌侯
孙继宗请并停在京者,杨守随言:“孙继宗等任情作奸,恐罪及,假此祈免。”
明宪宗置孙继宗不问,而刷卷如故。山东发生饥荒,廷议吏纳银免考,授
冠带。杨守随极言不可,明宪宗即罢之。
未上任,
母忧归。
服除无缺,
添注视事。起初,
李孜省授
太常寺丞,因杨守随言改任上林监
监副,记恨杨守随。于是李孜省给明宪宗说杨守随的坏话,下旨责问杨守随不当添注。成化二十三年(1487),调任南宁府
知府。
弘治二年(1489),蒋琮唆使其同党郭镛弹劾杨守随审案不公,贬谪广西
布政司右
参政。
弘治十八年(1505),以九载
考绩,升
工部尚书,仍掌大理寺事。
刑部狱送
大理寺覆谳者多加刑,
主事朱瑽论其非。杨守随言:“自
永乐间,大理寺已设刑具。部囚多未得实,安得不更讯。”
明孝宗于是不再追论。明孝宗崩,中官张瑜等以误用御药下狱,杨守随会审,杖之。
正德元年(1506)四月,杨守随奏:“每岁
热审,行于
京师而不行于南京,五年一审录,详于在京而略于在外,皆非是。请更定其制。”报可。
宦官李兴擅伐
陵木论死,令家人以银四十万两求变其狱。杨守随坚持判决不变。廷臣争论
余盐,下旨
诘问“是何大事”,杨守随对
户部尚书韩文曰:“事诚有大于是者”。
韩文与
九卿伏阙请诛
刘瑾等“
八虎”,被逐。杨守随愤怒,独自上章极论之曰:“陛下嗣位以来,左右迫臣,不能只承德意,尽取先朝良法而更张之,尽诬先朝硕辅而刬汰之。天下嗷嗷,莫措手足,致古今罕见之灾,交集数月以内。陛下独不思其故乎?内臣刘瑾等八人,奸险佞巧,诬罔恣肆,人目为“八虎”,而瑾尤甚,日以荒纵导陛下。或在西海擎鹰搏兔,或于南城蹑峻登高,禁内鼓钲震于远迩,宫中火炮声彻昼夜。淆杂尊卑,陵夷贵贱。引车骑而供执鞭之役,列市肆而亲商贾之为。致陛下日高未朝,漏尽不寝。此数人者,方且窃揽威权,诈传诏旨。放逐大臣,刑诛台谏。邀阻封章,广纳货赂。传奉冗员,多至千百。招募武勇,收及孩童。紫绶金貂尽予爪牙之士,蟒衣玉带滥授心腹之人。附己者进官,忤意者褫职。内外臣僚。但知畏瑾,不知畏陛下。向也二三大臣受遗夹辅,今则有潜交默附、漏泄事机者矣。向也南北群僚,矢心痛疾,今则有画策主文,依附时势者矣。而且数易边境将帅之臣,大更四方镇守之职,志欲何为?夫太阿之柄不可授人。今陛下于兵刑财赋之区,机务根本之地,悉以委之。或掌团营,或主两厂,或典司礼,或督仓场,大权在手,彼复何惮?于是大行杀戮,广肆诛求。府藏竭于上,财力匮于下,武勇疲于边。上下胥谗,神人共愤。陛下犹不觉悟,方且谓委任得人,何其舛也!伏望大奋乾纲,立置此曹重典,远鉴延熹之失,毋使臣蹈蕃、武已覆之辙。”奏入,
明武宗不省。刘瑾衔恨杨守随,传旨
致仕。杨守随离任,李兴遂以中旨免死。
刘瑾余恨未消。正德三年(1508)四月,坐
覆谳失出,逮捕杨守随赴京入狱,罚米千石输塞上。逾年,复坐庇乡人重狱,除名,追毁
诰命,再罚米二百石。杨守随家立破。刘瑾诛,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