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妞花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受害人
杨妞花(曾用名李素燕),女,苗族,1990年农历四月初五出生在贵州省织金县官寨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受害人。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90年,杨妞花出生在贵州织金县,此后随父母和姐姐来贵阳生活。1995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余华英等人趁着杨妞花父母出门的时候,以带去买毛衣签子的理由将妞花拐走,而姐姐桑英因为胆小没有跟去。杨妞花被余华英带上了汽车,换了一套破烂的衣裳后又上了火车,在火车上时,杨妞花说要回家,余华英恐吓要把杨妞花扔下去,因为害怕,便没有哭闹。到了邯郸之后,杨妞花要上厕所,余华英不同意,杨妞花尿在裤子上后被余华英踹倒。杨妞花记得,有一次余华英给她洗头,因水太烫有些反抗,余华英竟然直接按住杨妞花的头,将一盆滚烫的热水浇上去。在“中间人”家住了10多天后,杨妞花以2500元的价格被卖给一户人家,并取名叫李素燕。养父是聋哑人,奶奶70多岁。杨妞花上完小学六年级后就辍学了。几年后,杨妞花开始外出打工。第一份工作去了一家做雪糕的小工厂;第二份工作是在超市里面搬货。因为个子小,扛100斤的白糖扛不动,杨妞花特别害怕老板不要自己,天天开着三轮车一样拉货。
寻亲经历
2009年,杨妞花通过相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杨妞花将身世、寻亲想法告诉丈夫后,得到全家人的一致支持。2012年,生了第二个孩子后,杨妞花决定寻亲。于是,杨妞花买了一台电脑通过网络寻亲,找志愿者组织帮忙、发布寻亲信息;2013年,杨妞花又采血入DNA库,但是一直毫无进展。2021年4月17日,杨妞花开始在抖音上发寻亲视频,4月27日,发了一张自己根据记忆画的地图。2021年5月3日,贵州省织金县一个杨姓苗族女孩看到了寻亲视频。杨姓苗族女孩从小听自家长辈说,有个堂姐在1995年走失了。杨妞花的寻亲信息,各方面都与其堂姐很契合。2021年5月10日,DNA鉴定结果出来,确认了亲属关系。杨妞花寻找了亲人多年,终于知道了自己的来历。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姐妹俩分别从江苏南通河北邯郸出发,回到位于贵州织金县官寨乡大寨村的老家团聚。2022年,杨妞花在镇上开了一家美容店,后来又在市里买了学区房。
2022年6月杨妞花在志愿者的陪伴下,前往当年被拐的事发地贵阳市南明区,并在南明区报了案。2022年年底,杨妞花跟姐姐一起回老家过年,帮爸爸修了坟;2023年2月,回去帮妈妈修了坟。2023年7月14日,此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杨妞花同时提出880万元附带民事赔偿。9月18日此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并向杨妞花等3名受害者民事赔偿各3万元。9月19日,杨妞花拿着余华英的死刑判决书回到织金老家,在父母坟前痛哭宣读,告慰二老在天之灵。
后续经历
2024年10月28日,杨妞花和养父同框直播引发热议,她在直播中坦言收到礼物压力很大,将会全部捐给寻亲平台,之后的直播中关闭了打赏。11月6日早上8点,杨妞花为某品牌开启专场带货直播,直播间有人质疑她是“炒作”。对此杨妞花回应:如果3年前你就认识我,你一定会支持我。12月14日,关于直播带货引一些网友质疑,杨妞花对此回应:“太在乎所有人的看法,前面的路会很难走,我只有更坚强地往前走,才能做更多事。”
2024年12月,杨妞花称目前已经有9家影视公司联系她,想将她的寻亲故事拍成电影,目前自己还没做决定是因为还在等二审宣判,希望有一天自己家的故事会被搬上大荧幕,让更多人看到。
个人生活
家庭生活
杨妞花的父亲叫杨新民,妈妈叫熊棉衣,姐姐叫杨桑英,喊外婆为“阿不代”。杨妞花的父亲因为抑郁终日借酒浇愁,1997年吐血身亡(2024年,杨妞花姐姐农历生日那一天,杨妞花才听姐姐说出实情,爸爸是喝老鼠药自杀。)。杨妞花的母亲连续受刺激后精神恍惚,1998年去世。2009年,杨妞花通过相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2012年,杨妞花生下第一个儿子,而今杨妞花已是3个孩子母亲。
改回本名
2024年10月10日,杨妞花称自己改回本名,曾用名李素燕。
重新修坟
杨妞花认亲之后,给父母重新修坟。希望能拿到最终判决结果放在父母坟前。
出版图书
公益活动
找到原生家庭之后,杨妞花加入了公益寻亲组织,注册成为了一名寻亲志愿者。两年中,杨妞花参与了多起寻亲活动,帮助十多个孩子成功找到了亲人。从2021年开始,已经不止有数百名寻亲者找到杨妞花。很多有寻亲想法的被拐者也会通过杨妞花进行采血,然后由杨妞花邮寄给贵阳警方入库比对。
人物事件
立案调查
2022年6月,杨妞花在志愿者的陪伴下,前往当年被拐的事发地贵阳市南明区,并在南明区报了案。因为余某有案底,警方很快就在24天破案,抓获了人贩子余华英
发起诉讼
2023年4月,在贵州警方抓获当年拐卖杨妞花的人贩子余华英之后,杨妞花委托律师向余某发起了诉讼,要求追加790多万元民事赔偿金,同时申请将案件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
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检方建议判人贩子余华英死刑。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9月17日,杨妞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将把余华英的判决书带到父母坟前,并且希望是死刑判决。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妞花走出法庭宣读判决书,并表示想让所有的寻亲家长看到希望。
一审宣判后,余华英表示要上诉,因为“判得太重”。2023年11月21日,杨妞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已经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此案于11月28日进行二审;2023年11月28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杨妞花与姐姐、丈夫、姐夫共同出席。二审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他们也希望维持原判。余华英当庭认罪,但是认为一审量刑太重,所有事情不应该其来承担,不应该承担死刑的结果。余华英提交了一份新证据,拿出了一份情人出具的证明,证明从2014年两人在一起后,没有发现余华英有犯罪行为。
发回重审
余华英因拐卖儿童被贵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余华英上诉后,贵州省高级法院于2024年1月8日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该案发回重审后,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在原有11名被拐儿童基础上,又发现了拐卖其他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其中有2名被拐儿童是与其丈夫王加文共同拐卖的。2024年9月30日,记者从律师王文广处获悉,余华英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案于10月11日上午10点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下午17时,法院宣布休庭,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杨妞花也来到法院参加庭审,希望余华英能得到严惩,维持死刑宣判,让人贩子不敢再拐卖孩子。杨妞花表示,余华英否认虐待过被她拐卖的儿童,试图把主要责任归咎于同伙。2024年10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5日上午9点半,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重审一审宣判,被拐者杨妞花民事索赔提升至920万。
案件宣判
2024年10月21日,杨妞花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自己仍在贵阳,这一次,她也将去法院现场旁听宣判结果。“希望维持之前死刑的判决,但具体的还得等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知道她(余华英)会不会上诉,这是我比较担心的。”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日,余华英重审一审死刑,余华英当庭上诉,杨妞花说她也紧跟其后提起了上诉。“我见了余华英5次,今天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整个过程中她头没抬一下,我能感觉到她心里是害怕的。”同日,重审一审判决被告人余华英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4人经济损失各3万元。
二审审理
2024年12月9日晚,记者从杨妞花处获悉,余华英案二审将于12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贵州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12月9日晚,联系上杨妞花,她表示将会前往贵阳,出席二审庭审。“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但是现在一切都还未知,不知道会不会有变化。”“希望能够维持原判,我觉得会有一个好结果,但还是会担心,因为毕竟上一次也是二审开庭结束之后,又发回重审了。”杨妞花说,希望这次结果能尽快的出来,也算是自己了却一桩心愿。
2024年12月16日中午,杨妞花从河北邯郸动身,前往贵州贵阳,准备参加该案的重审二审。杨妞花称,如果12月9日再次宣判死刑,她会再次拿着判决书到父母坟前念给他们听,并烧给他们。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文广介绍,对于上诉案件,二审重点审查一审判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提出新的事实的证据等。
重审二审宣判
2024年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拐卖儿童上诉案,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7名。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重审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余华英及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余华英把儿童当做商品任意买卖,严重侵犯被拐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同时给被拐儿童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致使亲情离断,难以弥补,有的父母为此身患疾病,甚至郁郁而终。余华英还在本案五起犯罪中同时拐卖了同一个家庭的两名儿童,2004年因拐卖另外两名儿童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民事部分判赔合理,审判程序合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接受采访
2024年12月19日,走出法庭后,杨妞花就被媒体团团围住。她哽咽着介绍,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态度非常嚣张恶劣,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错。一直到宣判结果出来,余华英的眼泪掉下来了。对于这个审判结果,杨妞花对记者表示,这是她坚持了三年一直想得到的结果。尽管此前大家称她为“复仇英雄”“复仇侠女”,但今天开始,她心中所有的仇恨都没有了。“这一刻我内心是充满力量的,所有的仇恨都没有了,正义是一直存在的。我也要教育好孩子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正义。”
人物评价
感谢被拐“儿童”杨妞花,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坚韧、执着和善良。(半岛都市报 评)
一路寻亲,一路生花,杨妞花以她的顽强和坚毅改写了自己悲苦的人生底色。(永州新闻网 评)
如此勇敢、智慧又坚韧的女性,不管带不带货都理应成为网红,让更多的人能看到她身上发出的光。我们感谢这道光,希望她能珍惜自己的光、善用自己的光。但这不是她的义务,如果有一天她累了,我们也欢迎她熄灭自己的光,回到我们中间来,做个平凡的人,享受日常的温暖。不会忘记,她曾经照亮过我们。(安徽时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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