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秘书是指在
党政军机关从事机密文电的
翻译、处理及保管的秘书。机要秘书常包括译电员、机要保密员等。按照秘书人员所从事的
工作内容划分,可分为
文字秘书、机要秘书、
信访秘书、
通讯秘书、事务秘书、
生活秘书等等。在高、中层
领导机关和
机密性较强的机关、单位,一般都配置机要秘书,高层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配备机要秘书。他们是领导的贴身助手,主要工作内容是收发、登记、保管机密文电资料,妥善安排领导的各种活动日程。
1:负责单位内外部文件、材料的草拟、报审签发、复核、
缮印、用印、分发等工作。
按规定,正部级以下领导配专职秘书属违规。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
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
在领导身边工作的秘书虽然分工不同,但组织任命时统称为“机要秘书”。1980年,中办发布《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
曾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许耀桐解读说,正省部级以下领导配备专职秘书皆为违规行为。但现实中,副省级、厅局级以至于县处级官员,都大量配置了专职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