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炮是一种能连续
自动射击的小口径
火炮。具体而言,指在前一发射击后,能自动连续完成下一发炮弹的装填和射击的全部动作的
火炮。
我国和国际上的普遍做法通常是把口径在20~35毫米之间的
自动炮才叫机关炮。所有的自动炮都叫机关炮。
机关炮通常装备在轻型
装甲车辆(如:
步兵战车)、小型
水面舰艇(如:
鱼雷艇)、
固定翼飞机和
武装直升机上,主要用于攻击轻型的
活动目标,通常是作为自卫用途;但有些场合,机关炮也
被作为攻击装甲目标的武器,例如著名的
A-10攻击机上,即以1门30毫米机关炮作为攻击坦克的主要火力。
由
通用电气公司(GE)设计开发,被用于
F-16等多种战斗机上,共有6根炮管,旋转中轮流射出炮弹,射速达6000发/分。
对地最佳
有效射程达2 000米,
最大射程达4 000米,对空有效射程达1 500米。
射速分为单发、100发/分、200发/分可调,而且只要更换5个零件,就可将最大射速提高到500发/分。炮管的寿命为8 000发。
M242型25毫米机关炮主要是用两种弹药:M791曳光
脱壳穿甲弹(APDS-T)、M792曳光燃烧
榴弹(HEI-T)。前者用来打击轻型装甲目标,炮口
初速1 345米/秒,可在1300米的射击距离上击穿水平倾角30度的25mm厚的均质钢装甲;后者的初速为1 100米/秒,用来杀伤人员及非装甲目标,这种弹具有自毁功能。
我军装备的ZPT90式25毫米机关炮,射击方式有单发、3连发、5连发或连发,射速100发/分或200发/分,使用弹种有
榴弹和脱壳穿甲弹。该机关炮
被装在我国制造的
ZSL92式轮式步兵战车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