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师协会
地区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
昆明市律师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经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民政局批准,于1995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地区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受昆明市司法局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依法对昆明市市属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凡昆明市市属注册执业律师均为本会个人会员,市属律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截至2007年12月,昆明市律师协会有团体会员112家,个人会员近千人。
昆明市律师协会成立的宗旨是:团结全市律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昆明市律师协会的职责是:
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
总结律师工作经验,指导律师开展业务工作;
组织律师的专业培训;
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对律师遵守执业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的建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外国、境外律师民间的交流活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3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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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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