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于80年代初期即已开放了其证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市。但是,其
股指期货合约却首先出现在海外,按照日本当时的
证券交易法规定,
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被禁止。所以,当时的
日本证券市场并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条件。而且,按照当时的证券交易法,日本国内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资SIMEX的
日经225指数的,只有美国和欧洲的机构投资者利用SIMEX的日经225
股指期货合约对其投资于日本的股票进行
套期保值。本国的机构投资者明显处于不利位置。基于这样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支
股票指数期货合约---50种股票期货合约,受当时
证券交易法禁止
现金交割的限制,50种股票期货合约采取
现货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数所代表的
一揽子股票作为交割标的。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首开先河,于1986年推出了日本的
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并获得成功。而日本国内在两年以后才由大贩证券交易所(OSE)推出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1990年,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也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
交易,形成三家共同交易日经225指数的局面。而在
竞争中,由于新加坡推出较早已形成一定优势,因此一直保持领先
地位。直到1995年初英国皇家巴林银行
期货交易员尼克里森因在
投机日经225指数中的违规操作而导致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发生后,市场对SIMEX的日经225指数产生了信心危机,资金才又开始回流日本市场,OSE才趁机夺回了主导权。从某种意义上说,巴林事件的发生也是OSE与SIMEX市场竞争的结果。为了争夺OSE的市场份额,SIMEX不惜放松对市场的监控,在巴林银行
持仓已明显偏高的情况下,不做及时的处理,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巨额亏损。如果SIMEX采取有效办法展开市场竞争,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那幺新加坡完全有可能在日经225指数期货市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总的来说,日本在本土推进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时长期还是处于尴尬地位。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全球日经225指数期货市场中,日本本土只占有55.05%的份额。2005年新加坡的日经225
指数期货价格严重影响着日本本土的日经225指数价格,新加坡的日经225拥有了很大程度的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