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指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国标》的产品,多指农产品。
定义
中文拼音:[wú gōng hài]
英文解释:
1. pollution-free
2. non-pollution
3. nuisanceless
4. Zero Pollution
5. free-pollutant
产地符合一定条件、生产符合一定规范、产品符合一定标准,认证符合一定程序的,取得合法环境品质优良特征标志的农产品叫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既要有优质农产品的营养品质,又要有健康安全的环境品质。无公害农产品是一种具有独特标志的专利性产品,严格有别于其他农产品,而这种独特标志包涵了其生产技术的独特性、管理办法的独特性。正基于此,开发无公害农产品是有别于一般性农业生产,它必须有自己一套完善的运作机制,并能很好地适应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
认证程序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工作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产品认证在各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由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农业部、
认监委264号公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产地认定办法和细则,加强对产地环境现场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和任用管理;同时要严格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考核,只有通过计量认证并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确认的检测机构,方可承担产地认定的环境检测工作。产品认证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农业部、认监委264号公告)要求,细化分品种的认证细则和规范,加强对产品认证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组的管理,同时要严格产品认证检测机构的筛选、推荐和业务委托工作。凡承担产品认证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当是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获得农业部或国务院有关执法部门授权认可的技术事业单位,同时应当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推选报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质量办公室,下同)审核确认后,方可承担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工作。
有害控制
所谓无公害蔬菜是指蔬菜中有害物质(如
农药残留、
重金属、
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人们食用后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的蔬菜。
申报条件
三个条件
一、申请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是产自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二、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在“第一批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见附件1)。
三、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要求的书面材料(申请书样本请直接从
中国农业信息网下载)。
检验要求
1.凡2002年3月1日之后经农业部有关部级检测机构(或经具有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检验报告视同有效,可作为申请材料一同上报,免检;
2.未经符合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可委托第一批指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名单可从中国农业信息网查阅)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与申请书一同上报。
3.已获得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原申报材料与全国统一标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要求内容基本相符的,可只填写申请书,原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即可。
申报材料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作机构”)提出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卫生许可证等);
(三)《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五)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七)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八)以农民专业
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体和“公司+农户”形式申报的,提交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养殖规模);如果合作社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是“自产自销型、集中生产管理”,请提供书面证明说明原因,并附上
合作社章程以示证明;
(九)大米、茶叶、咸鸭蛋、鲜牛奶等初级加工产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工技术操作规程;
(2)加工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
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和受委托方的加工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水产类需要提供产地环境现状说明,区域分布图和所使用的渔药外包装标签
(十一)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十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十三)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