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办高校
新疆艺术学院(Xinjiang Arts University),简称“新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欧盟艺术院校联盟成员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文明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办学历史
1951年,西北艺术学院新疆少数民族艺术系在西安成立。
1954年,并入新疆学院(现新疆大学)艺术系。
1958年,在新疆学院艺术系基础上成立新疆艺术学校。
1960年,学校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在戏曲专业的基础上成立了“新疆戏曲学校”,为新疆艺术学院的附属中专。
1962年,在全国院系合并中,学校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
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
200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为“新疆大中专院校艺术师资培训基地”。
2002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
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2010年5月,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挂牌新疆艺术学校。
2012年6月,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3年7月,学校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位(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授予单位。
2014年,学校研究生教育增设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领域包括:美术,艺术设计,音乐,舞蹈,广播电视和戏剧。
2015年8月,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搬入新校区。
2020年12月,学校入选自治区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办学条件
师资力量
截至2024年5月,学校有教职工720人,其中专任教师511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3人,硕士生导师2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30人。
院系设置
截至2024年5月,学校有12个教学单位,开设30个本科专业,涵盖4个学科门类。
教学建设
截至2024年5月,学校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0年,学校5个项目获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立项。2021年,学校6个项目获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立项。
学科建设
截至2024年5月,学校有1个学术硕士授权点(7个研究方向),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9个研究方向),1个交叉学科硕士授权点。
艺术研究
研究平台
截至2024年5月,学校设有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文化润疆创作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丝绸之路艺术研究中心、“艺术+思政”教育研究中心等5个综合性科研机构和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产业等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
科研成果
截至2024年5月,学校累计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3余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553篇(部)。
2020年,学校《新疆代表性弦乐器声学特性比较研究》项目获得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2021年,学校8个项目获得自治区2021年度文艺扶持激励资金立项。
艺术资源
截止2021年底,学校图书馆纸质图书353667册,电子书243100册,期刊382种,报纸38种,数据库9个,此外其他电子资源还有数字音乐图书馆、名师讲坛、网上报告厅等音视频平台。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主要栏目有:丝绸之路艺术研究、乐舞研究、美术与设计研究、影视戏剧研究、艺术理论与美学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艺术教育研究、西域艺苑精英研究等,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丝绸之路艺术研究入选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
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建立全面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所获荣誉
文化传统
学校标识
新疆艺术学院院名的字体是在2006年修建新疆艺术学院校门时,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用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的书法字体组合而成并沿用至今。
学院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白色毛泽东书体校名,左上角配以学院徽志。
精神文化
传承创新,德艺双馨
释义:传承,要求学校对传统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发扬,对民族艺术的尊重与发展。传承是维系现代文化艺术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新疆艺术学院要大力弘扬丝路文化的包容性、开放性精神,建设既有区域特色又为多民族文化艺术并存的高等艺术教育事业。
创新,要求学校在对传统文化艺术继承的同时,进行改造,与时俱进,创造和发展文化艺术。创新是文化艺术发展的灵魂,是学院艺术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
传承创新,要求学校立足丝路沃土,探究艺术世界。文化艺术的创新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继承,继承是创新的必要前提。文化艺术的创新又是对传承的必然要求,文化艺术的创新表现为对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时代精神。只有做到传承与创新,才能永葆艺术的生命力和青春活力。
德艺双馨,是中国共产党党对文艺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培养的学生既要有高素质的专业水平,须成为一名品德高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要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要有追求、有创新、有成就。要提倡文以载道、以文化人,坚守艺术理想与艺术良知,努力以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人们的尊重和爱戴。
学校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校区情况
新疆艺术学院有金桥路校区和团结路校区2个校区。
团结校区
金桥校区
知名校友
参考资料
学校章程.新疆艺术学院.
现任领导.新疆艺术学院.
学校介绍.新疆艺术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15:16
目录
概述
办学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