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财政局
新安县行政机关
新安县财政局位于县城勤政路,现有干部职工109人,其中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8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0人。 下设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5个二级股室。其中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新安县国库支付中心和新安县投资开发中心; 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为:非税局、农税局、采购办、国资局;15个二级股室为: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监察股、会计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农财股、社保股、基建股、技改办、工业股、商粮股、信息中心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00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12月一次性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验。
部门概况
新安县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攀升,2005年达到51032万元,按可比口径较“九五”末(2000年)增长345.5%,年均递增34.8%,超出了“十五”年均递增9%的增长速度,提前3年完成了“十五”末达到2.1亿元的财政收入计划,实现了在2000年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翻两番的目标,在全省县市级财政收入排序中跃入前十名行列。2006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6099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5678万元,财政支出完成96078万元;2007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7517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077万元,财政支出完成125460万元;2008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2009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08439万元,占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7.8%。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经济实力得以增强,城容市貌大有改观,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提高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兴县硕果累累,民营经济异军突起,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日渐提高,各项事业得以长足发展。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拟定全县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定草案和管理制度。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全县年度预算草案,执行经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监督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编审年度财政决算,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参与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方、社会保障等改革,运用财政、各收、补贴等经济杠杆以及县财政直接掌握的资金,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整。
4、管理全县各项税收和其它财政收入,监督县营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农业四税的征管。
5、管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技改项目借贷款,管理县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管理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全县工交、经贸、农业、文教等事业经费。行政经费和科技三项目费用;制定全县统一开支标准和增加支出的政策及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6、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贯彻《会计法》,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管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在我县的招生、教学辅导、考试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
7、监督各乡镇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全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
8、加强预算外资金和城建资金的管理;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则的制度,负责行政性收费政策的监督实施,参与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监督执行。
9、协调管理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工作,负责财政系统职工培训和乡镇财政所建设及财政宣传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李堂伟
机构职能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和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和工程价款结算;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经济效益评价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局
对国有资产和其它国有产权的购置进行审查和可行性论证;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国有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审批。对国有投资收益进行核定和解缴;按国家规定应由国资部门管理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税局
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宣传、落实农税政策和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编制收入计划、分配征收任务、组织税款入库;负责审检报批有关税收减免工作;负责村级经费支出计划的编制和督导落实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县级财政系统综合网络的总体规划与应用规划;负责全县财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及维护;负责应用软件及数据库的更新及维护;负责对财政系统的业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负责与上下级财政部门、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网络联接、数据交换工作。
非税收入管理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非税资金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政策;起草新安县非税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及政策,编制非税资金年度计划、决算、执行情况表;负责县直单位行政事业收费的征收管理,对各种(基金、工资基金、附加)进行稽核,负责非税资金专户管理工作;审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支出并监督使用;负责全县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级非税资金管理工作。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全配政策。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计划,制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参与物价工作和国有土地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涉及财政的各项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相应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公用事业等单位的财务管理。
国库支付中心
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单一账户、分户核算、集中支付”的会计集中核算;对各单位资金往来在“四不变”(所有权、开支渠道、资金性质、领导审批)的基础上实行统一集中核算和微机记账管理;负责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核算管理和会计报表及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股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会计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计准则及各行业会计制度;组织全县会计人员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审发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行为,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中华会计函授站的工作。
社保股
参与研究全县社会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管理属于财政预算的社会救济和救灾、劳动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卫生事业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管理民政和劳动部门有关经费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02:41
目录
概述
部门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