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doctrine一词来自
拉丁文doctrina,意即指导或教导。在应用上,它有主动和被动二义:可以主动地指知识传授,也可以指被动的、所传授的教义。
基督是一位导师,他教导
从父那里所领受到的事理(若三13;五17;八25);他的教诲一方面既与梅瑟和众先知们的教导有着密切的关连,另一方面亦完成他们的教导。基督复活升天之后,宗徒们便以忠实地传授基督的教诲为己任。「教义」一词不仅指他们的教训,也指他们宣讲的内容:那是喜讯、是福音、是救赎的讯息。这种教导绝不仅是理论性地传达有关救恩事件的知识或资讯,它所指的往往超过知识的幅度,直透人心的改变。正好像宗徒们在五旬节日之后几乎变成另一个人一样,他的听众也一样需要改变,并把他们所领受的讯息传达下去。
教会的训导职务主要是透过宣讲和教理传授这两个管道而运作。宣讲与礼仪有很密切的关系;教会在全年中随着季节和庆日的转移向信徒宣讲救赎事件;教理传授则是更基本的入门功夫,向慕道者介绍信仰,给予他们一幅更普遍的图像。然而,不管是宣讲还是
教理传授,基督徒永远不把知识视为目标本身。知识该是实用的工具,是在爱德生活中与天主及其他人密切契合的管道而已。
(1) 要宣讲基督徒的讯息,宣讲者不能罔顾人类的经验和思想。不容讳言,最早的基督徒教义是在
闪族和希腊的思想型态下规划出来的。因此,在宣讲和要理讲授的同时,教义的适应(
accommodation)和
本位化便该同步并进了。事实上,每当教会面临一个新的景况,它都需要再次表达(re-present)基督徒的训诲。梵二
大公会议(1962-1965)以后,本位化的呼声日渐提升;基督宗教固然出现于文化中,却超越了各种文化的局限,如此才能适应各种文化的需要。
(2) 有系统地阐释基督宗教的教义,一直都是教会宣讲和教导所需要的。为了保卫初传,躲避异端的错误或偏差,早期教会在在需要澄清某些思想;而为了吸引知识份子,启示真理也需要配合自然的事理。奥力振(Origen, 约185-254)的系统化工作更是为适应当时亚历山大的教理学院的需要而产生。而在历史中的某些时期,如
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4)时,教会益感教育信众的需要;当时,为了对抗改革声浪而出版的各种教理书都力求把基督徒的信仰整体描述出来;另一方面,以加深一般教徒对信仰的认识为目标的团体纷纷成立。
这种对启示客观内容的强调,其实可以视作现代主义者们过份强调
主观主义的反动。它的结果就是,自从宗教改革之后,罗马天主教愈来愈倾向于把doctrine (教义)一词理解为真理的整体,而以其他词汇表达信仰的教导了。
(2)相信救主基督(包括一段救恩史的记述,特别是基督苦难、
圣死、复活升天的奥秘);